這篇報導,其實就是「精神科用藥內外科化」
而且健保局只管「數據」,不管醫療原則
既然國際的實證資料都認可憂鬱症理應可以重複用藥
為什麼健保局會不知道?
因為他們只看「重複用藥天數」,而不看其他實證研究
而且健保局只管「數據」,不管醫療原則
既然國際的實證資料都認可憂鬱症理應可以重複用藥
為什麼健保局會不知道?
因為他們只看「重複用藥天數」,而不看其他實證研究
國際的研究也都證實,至少在憂鬱症方面,「心理治療與藥物治療合併使用,比起單獨使用心理治療或藥物治療要更為有效」
但健保局對於心理治療的給付,仍然超級爆低
但健保局對於心理治療的給付,仍然超級爆低
再者,數年前,健保局要東區的精神醫療健保費用「零成長」
所以做了很多醫令開立比例索引值
針對不同醫院各自的特定醫令,如果該項醫令開立的比例高過索引值,就一律不給付
所以做了很多醫令開立比例索引值
針對不同醫院各自的特定醫令,如果該項醫令開立的比例高過索引值,就一律不給付
東區承接了全台灣至少 4500~6000 的慢性精神病患者的收容
但健保局居然要東區的精神醫療健保給付零成長....
精神疾病的用藥,又不是一種藥可以用到往生
人也會成長、身體機能也會改變,用藥或其他醫療服務需求一定會有增減的時候
這猶如一值傾倒核廢料到蘭嶼,但卻不付錢修復破損的隔離輻射設施
我無意將精神病患者比喻為核廢料,但如果政策如此,慢性精神病患者不就等同於被認為是核廢料嗎?
但健保局居然要東區的精神醫療健保給付零成長....
精神疾病的用藥,又不是一種藥可以用到往生
人也會成長、身體機能也會改變,用藥或其他醫療服務需求一定會有增減的時候
這猶如一值傾倒核廢料到蘭嶼,但卻不付錢修復破損的隔離輻射設施
我無意將精神病患者比喻為核廢料,但如果政策如此,慢性精神病患者不就等同於被認為是核廢料嗎?
Dravzo Jarh 為何憂鬱症用藥會需要重複? 不像內外科不需要重複?
因為不同的抗鬱劑作用的神經傳導物質接受器是不同的
因為不同的抗鬱劑作用的神經傳導物質接受器是不同的
也就是說,目前為止,藥商還沒開發出可以針對不同體質的憂鬱症患者的「全方位用藥」
即,憂鬱症的生理病理因素是不盡相同的,每位憂鬱症患者的「有效緩解憂鬱症」的神經傳導物質是不同的
即,憂鬱症的生理病理因素是不盡相同的,每位憂鬱症患者的「有效緩解憂鬱症」的神經傳導物質是不同的
許世穎(心理師輔導專家)我聽精神科醫師講過類似觀點(沒有針對不同體質的憂鬱症患者的「全方位用藥」)所以他們告訴我臨床上用藥只能試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