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輔導工作(教甄/心理師/社工師)站前地王書院
中小學對於中輟生的輔導,可以考慮以中輟生為核心,然後由學校社會工作者連結教育(學校)、社政社政、衛生、特殊教育、警政、勞工、民間團體等領域的專業人員,共同為中輟生提供輔導及相關或服務。其實,這些專業人員各有屬於自身領域的目標,只要經過適當的協調及整合,就可以在完成自身專業目標的同時,也共同完成中輟生輔導的共同目標。其中,學校本身的職責是有關中輟生的通報,以及中輟生復學之後的就學服務和心理輔導。如果再加細分,這三項工作的執行,在中輟生的通報,依權責是由職掌學生出缺習記錄的訓導處或學務處主司其事,就學服務是教務處的職掌,心理輔導則為輔導室職掌,教、訓、輔三合一,又形成學校組織體系內部的多專業團隊。
當然,典型的輔導工作除了心理輔導之外,尚且涵蓋社會工作和諮商工作。至於中輟生復學之後,適性課程的安排、支持體系的建立、轉介至中途學校或社會服務機構等,仍然需要多專業團隊成員的分工合作。學校社會工作與教育專業都實施於學校,並且以學生為主要對象,所以兩者之間有許多互結合之處,尤其,學校社會工作的介入領域與主要角色,與教育專業息息相關,必須相互結合。然而,這兩種專業的訓練背景不盡相同,所以在工作取向上容有逼些倚重倚輕,而有賴溝通協調,形成多專業合作的模式。
以中輟生的輔導為例,中輟的形成往往涉及個人與環境的雙重因素,強迫入學及其相關法規也指向多專業的參與,對於中輟生的輔導勢必兼顧個人與環境兩個焦點。學校社會工作者的任務,一方面應評估學校環境,協助學校人員改善其對中輟生輔導的運作方式;另一方面則評估學生的需求,協助學生改善其對學校環境適應的能力。而且,在改善的過程,社會工作與教育專業必須相互結合,彼此支援,學生中途輟學的數量才可望減少,而復學機率則會相對增加。(轉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