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6-08-17

軍公教分三類:世穎民79至 84 年適用 18%但因自願離職,故21年年資全數放棄

軍公教可分成三類:世穎民國 79 至 84 年期間適用 18%,但因自願離職,故 21 年公教年資全數放棄(以下摘自桂竹青)所謂拖垮國家財政的軍公教年金到底是怎麼回事?很簡單,軍公教可分成三類。以教師為例,民國 84 年為分界。
1.第一類:84 年以前退休者,完全適用18%舊制。18%是民國49年由銓敘部和財政部制定的方案,原是針對公務員薪水偏低,而國庫資金並不充裕,因此鼓勵公務員領取月退俸,希望公務員把退休金放在臺灣銀行,讓國庫有多點錢調度。後來國防部和教育部跟進,生成「軍公教」這個總被放在一起的名詞。
這類人現在大概都是七、八十歲以上的老人了,以他們當時的薪資水平加上18%優惠存款,領不了多少,故造成爭議的不是這群人。
2.第二類:84 年以後才任職的,完全沒有18%,只適用新制,也就是中、青一代,年紀落在四十多歲以下,年資最多才二十幾年,離退休還有段距離。這群人是自己繳的退撫金以後都不見得領得到,還要無辜跟著被罵、被抹黑的一群。
3.第三類:橫跨 84 年的這一群,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因為84年以前的年資適用18%舊制,84年以後的年資適用新制,且18%優存的本金會隨著調薪變大。這群人同時適用新舊兩制,江湖傳言退休領的比在職時還多,指的就是這一群裡的「一部分人」。
為什麼會說一部分呢?因為要看舊制和新制的比例多少。大多舊制,只有少部分新制,那和第一類沒太大差異;若只少部分舊制,大部分還是新制,那和第三類雷同。若是新舊制比例差不多的,那就很可觀了!而這群人大概落在六十歲上下,且為數不少。
可見第三類才是年金制度問題的癥結,如果要改,應是針對這類人去改,這也是現仍在職的軍公教支持改革的原因。無奈第三類正是目前把持朝政、位高權重的年金改革主導者,當然極力維護自身權益。「是否溯及既往」與「不應有針對性」成了最關鍵的難題。若溯及既往,恐殃及早期貧苦的第一類;若不溯及既往,那就勢必犧牲第二類的現職,將「多繳、少領、延後退」的重擔悉數落於中、青代肩頭。若只在病灶下藥,又會被第三類質疑具有針對性。如此一來,不只是軍公教和勞工的職業別對立,連軍公教本身都會世代對立了。年金改革是放眼將來、無法滿足所有人的必要之惡,這點軍公教多半已有心理準備。只希望某些擁有話語權的人不要用誤導的手段將其汙名化,製造仇視、批鬥的氛圍來貶抑全體軍公教的尊嚴,忽視實質的公平正義,這才是軍公教真正在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