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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5

教師崩壞【考校長還作弊】主任級女師小抄寫鐵尺/教育局未曾預料到校長甄選會有人作弊

教師崩壞!【考校長還作弊】主任級女師小抄寫鐵尺(教育局未曾預料到校長甄選會有教師作弊)主任級老師考校長竟還作弊,真是忝為人師!高市府教育局日前舉辦國中小校長甄選,第一關筆試考國民教育專業知能,不料有「考生」將關鍵字用鉛筆抄寫在鐵尺,考試時拿尺猛盯的異常行徑當場被監考督學抓包,儘管因未曾預期會有老師考校長作弊,簡章對作弊未規範如何扣分,最後因其行為極為離譜,該科以零分計,教育局並發文給該師任教學校,要求開考績委員會議處,最重將被記過處分。
根據高雄市107年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簡章,應試教師必須擔任教師五年以上、一級單位主管行政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內未受刑事、懲戒及記過以上行政處分的「良民」,徵選分筆試、訪評及口試,預計甄選國中校長3名、國小校長10名,但競爭激烈,國中有38人應試、國小則高達132人,平均錄取錄約8%。不料,第一關筆試考「國中(小)國民教育專業知能」,內容為四題申論題,分別為12年國教課綱的核心素養、資訊科技、性平教育及校園耐震補強等主題,竟有一國小女主任考生,把該科目自認的關鍵字用鉛筆抄在鐵尺上,在考試時不時拿出來「喬」角度查看,因拿尺等怪異行徑引起監考督學注意,上前一看發現鐵尺上滿是小抄,當場喝令該名老師考生停止作答。據了解,該督學事後對老師考試作弊相當不以為然,還對友人說,「抄在紙上吞下去也就算了,抄在鐵尺上,難不成把尺吞下去嗎?」
由於教育局未曾預料到校長甄選會有教師作弊,徵選簡章中應試注意事項也僅針對攜帶電子通訊儀器、汙損試卷或做標記等行為有扣5分或酌予扣分等規範,事發後教育局認為該師行為相當不當,直接給該科零分計算,並發文給學校開考績委員會議處,若最後被記過,依簡章在三年內將不得再應試。據了解,該名女師擔任主任時間雖不長,但已分別當過教務及總務等主任職,該校校長受訪時說,該主任在校表現非常好,「發生此事我們也匪夷所思」,主任筆試隔天即主動報告事發過程,解釋是不慎攜帶違禁品,不是故意要作弊,對不慎犯行相當後悔。但校長認為,帶違禁品就是違反規定,「有錯就要懲處,沒有模糊空間」,雖遺憾還是要懲處,不能包庇。至於如何懲處要由考績會認定,但不能縱放,強調沒有轉圜餘地,休假過後就會開會議處。教育局主任秘書游淑惠表示,發生這樣事情,該師行為非常不應該、也不可取,已發文給學校要求考績會議處,將由委員認定其行為違反教育人員聲譽輕重,最重不排除有大過以上處分,至於甄選辦法將會增訂作弊條款。(周昭平2018.4.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