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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3

阻兒虐!幼兒園禁體罰入法 最重罰30萬.公布姓名】行政院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

教甄 2018.新聞【阻兒虐!幼兒園禁體罰入法 最重罰30萬、公布姓名】行政院會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幼兒園與托育機構禁止體罰明確入法,違者可處罰鍰新台幣6到30萬元,並可公布機構名稱與行為人姓名;企業設置幼兒園相關限制也放寬,鼓勵企業提供員工托育場所,提供托育多元選擇。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幼照法的修正重點,包括希望透過多元教保服務機構,提供平價近便的教保服務,幼兒教保服務體系除了幼兒園,也增列了職場互助、部落互助及社區互助的服務機構,同時也在教保服務課程實施時間外,也提供臨時照顧、延長照顧及兼辦兒童照顧服務。
放寬企業辦幼兒園:他表示,為擴大平價幼兒園辦理,修法也將開放公司可興辦非營利幼兒園,及招收員工子女為主的幼兒園,且增列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以引導企業共同照顧幼兒,並支持青年兼顧工作與家庭。為提供更平價、近便的教保服務,修法也增列幼兒園分班不受學校於同一鄉已有分校、分部或分班的限制。
此外,這次修法增列公布違法機構名稱、負責人及行為人姓名的規定;教保服務機構相關人員,若有對幼兒有體罰、性騷擾等行為,除處以罰鍰外,並應公布行為人姓名,進一步保障幼兒與家長權益。
行政院長賴清德在院會中裁示,為改善當前少子女化、低生育率問題,建構完善生養環境,政院已將「生生不息」列為今年三大施政主軸之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主要是為開放公司得興辦招收員工子女為主的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並增列職場互助式的新興教保服務型態,以鼓勵企業托兒,支持青年兼顧工作與家庭。並強化主管機關及教保服務機構公開收退費資訊機制,確保家長及幼兒權益。(轉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