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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5

教甄口試 108 人權教育:國小增【表意權】2018.8.13《兒童權利公約》「表意權」方案

教甄口試 108 人權教育:國小增【表意權】2018.8.13.中時《兒童權利公約》「表意權」方案。國小學生年紀小,他們說話常不被當一回事,教育部課審大會昨審社會領域課綱時,無異議通過在國小階段的學習內容增列「表意權」及「不受歧視的權利」,在校園裡面,要尊重小朋友發表意見的權利,且應避免對原住民、身障或是弱勢族群的歧視。依照《兒童權利公約》精神,提出的「表意權」方案,主張國小學生也有表達意見的權利。而東華大學副教授陳張培倫則提出「不受歧視的權利」案子,他表示,歧視行為在國小中年級算是萌芽期,因此學校教學應在此時期列為重點,避免族群或性別之類的歧視行為在學生中滋生。
在社會領域課綱國小階段的學習內容增列「表意權」及「不受歧視的權利」的提案,獲得與會委員的一致認同,沒有經過表決下,就無異議通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祕書長李雅菁表示,國小生年齡小,他們過去說話常不受重視,這次在社會領域課綱國小階段增列「表意權」,就是要學校裡面的大人,不能因為小朋友年紀小,就不重視他們的發言「國小生提出的想法不見得是對的,但他們有權利說出來。」李雅菁說,在國小校園裡面,許多小朋友不想或不敢表達,這時老師的角色很重要,要引導他們思考後將意見講出來。這次課綱的調整,也是告訴社會,兒童有權表達意見,大人不要隨便否定他們。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說,他支持國小生有「表意權」,因為現在課堂上不應只有老師單方面知識傳授,學生也要表達意見,即使是小學生,這方面的權利也不該被剝奪;如果因此造成課堂很吵,那教師就展現「班級經營」的專業來妥善處理。至於國小生有「不受歧視的權利」,李雅菁及謝國清均高度支持。李雅菁表示,現在國小校園裡面,原住民或是家境不好的學生,常受到歧視,這種現象有必要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