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30

關鍵時刻》激發自我突破的「頂尖導師」輔導公式【高標準+保證+方向+支持】但一生難尋

能激發個人洞察、自我突破的「頂尖導師」
特有的輔導公式【高標準+保證+方向+支持】但一生難尋
《關鍵時刻》奇普.希思, 丹.希思 2019.9.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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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10月、馬上就年底了!教甄的日子比你想像來得近,尤其是在你忙碌的代理工作中。現在就要開始勤練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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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在面對人生重大的關卡時,能擁有一位頂尖的「高標準的良師」極為重要,因為他能在生命的《關鍵時刻》,以高標準輔導你走向深入地自我洞察,獲致人生的重大成功!免於一生庸庸碌碌。生活中的許多關鍵時刻都是偶然發生的,但我們更可以主動創造更多有意義又難忘的時刻!~摘自《關鍵時刻:創造人生1 % 的完美瞬間,取代 99% 的平淡時刻》 奇普.希思, 丹.希思 2019.9.時報初版

上岸以後回想北上書院最大收獲是《頓悟》不論是初複試.自介.這種能力也應用到考試以外

上岸以後回想北上書院最大的收獲是《頓悟》不論是初複試、自介⋯
甚至這種能力,也應用到考試以外的工作與生活,真是物超所值!
這是改變人生的一堂課,這麼說或許聽來誇張,卻是千真萬確的。

108.6.新修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北北基桃宜竹(縣)教師節3天假

北北基、桃宜竹(縣)等「教師節」放 3 天假【村上春樹:我原本以為人是漸漸變老的,後來才發現變老是在一瞬間。當一個人放棄了希望、也不再學習的時刻】中小幼教甄 2020 初複試(獨家自介)除了筆試每年一定會考,口試回答時若能引用 #教育法規 也顯得有憑有據。★ 今年 108 遇到很多:代理辭職、辭正式教保、已上岸卻放棄⋯全心教甄~書院歷年 100%上岸(恐取樣偏差,不鼓勵)重考回「中南部家鄉」也是 100%成功(小幼)省下百萬紅包。
★ 歷屆熱門排行榜前 10 大之 #教育法規 今年再度成為熱門命題焦點!108.6.28.新修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許老師的叮嚀:除新修訂的法令(今年 108 新修訂的「教師法」、「特教法」⋯今年 108 皆考出)另需留意欲報考縣市之《單行法規》接地氣。形成性及總結性功能應並重;必要時,應兼顧診斷性及安置性功能...
第 一 條:本準則依國民教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以協助學生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為目的,並具有下列功能:
一、學生據以瞭解自我表現,並調整學習方法與態度。
二、教師據以調整教學與評量方式,並輔導學生適性學習。
三、學校據以調整課程計畫,並針對學生需求安排激勵方案或補救教學。
四、家長據以瞭解學生學習表現,並與教師、學校共同督導學生有效學習。
五、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教育部據以進行學習品質管控,並調整課程與教學政策。
第 三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應依領域學習課程、彈性學習課程及日常生活表現,分別評量之;其評量範圍及內涵如下:
一、領域學習課程、彈性學習課程:
 (一)範圍:包括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所定領域學習課程、彈性學習課程及其所融入之議題。
 (二)內涵:包括核心素養、學習重點、學生努力程度、進步情形,並應兼顧認知、情意、技能及參與實踐等層面,且重視學習歷程及結果之分析。
二、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範圍及內涵,包括學生出缺席情形、獎懲紀錄、團體活動表現、品德言行表現、公共服務及校內外特殊表現等。
第 四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原則如下:
一、目標:應符合教育目的之正當性。
二、對象:應兼顧適性化及彈性調整。
三、時機:應兼顧平時及定期。
四、方法:應符合紙筆測驗使用頻率最小化。
五、結果解釋:應以標準參照為主,常模參照為輔。
六、結果功能:形成性及總結性功能應並重;必要時,應兼顧診斷性及安置性功能。
七、結果呈現:應兼顧質性描述及客觀數據。
八、結果管理:應兼顧保密及尊重隱私。
第 五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應依第三條規定,並視學生身心發展、個別差
異、文化差異及核心素養內涵,採取下列適當之多元評量方式:
一、紙筆測驗及表單:依重要知識與概念性目標,及學習興趣、動機與態度等情意目標,採用學習單、習作作業、紙筆測驗、問卷、檢核表、評定量表或其他方式。
二、實作評量:依問題解決、技能、參與實踐及言行表現目標,採書面報告、口頭報告、聽力與口語溝通、實際操作、作品製作、展演、鑑賞、行為觀察或其他方式。
三、檔案評量:依學習目標,指導學生本於目的導向系統性彙整之表單、測驗、表現評量與其他資料及相關紀錄,製成檔案,展現其學習歷程及成果。
特殊教育學生之成績評量方式,由學校依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規定,衡酌學生學習需求及優勢管道,彈性調整之。
第 六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時機,分為平時評量及定期評量二種。
領域學習課程評量,應兼顧平時評量及定期評量;彈性學習課程評量,應以平時評量為原則,並得視需要實施定期評量。
前項平時評量中紙筆測驗之次數,於各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均應符合第四條第四款最小化原則;定期評量中紙筆測驗之次數,每學期至多三次。
學生因故不能參加定期評量,經學校核准給假者,得補行評量;其成績以實得分數計算為原則。
日常生活表現以平時評量為原則,評量次數得視需要彈性為之。
第 七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之評量人員如下:
一、各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由授課教師評量,且應於每學期初,向學生及家長說明評量計畫。
二、日常生活表現:由導師參據學校各項紀錄、各領域學習課程與彈性學習課程之授課教師、學生同儕及家長意見反映,加以評量。
第 八 條
學生依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於國民中學階段修習抽離式技藝教育課程者,其職群所對應之領域學習課程學期成績,應包括抽離式技藝教育課程總成績,並按抽離式技藝教育課程每週節數占對應之領域學習課程每週排定節數之比率計算。
前項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施行。
第 九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之平時及定期成績評量結果,應依評量方法之性質以等第、數量或質性文字描述記錄之。
前項各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之成績評量,至學期末,應綜合全學期各種評量結果紀錄,參酌學生人格特質、特殊才能、學習情形與態度等,評量及描述學生學習表現,並得視需要提出未來學習之具體建議。
領域學習課程之評量結果,應以優、甲、乙、丙、丁之等第,呈現各領域學習課程學生之全學期學習表現;其等第與分數之轉換如下:
一、優等:九十分以上。
二、甲等: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
三、乙等: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
四、丙等:六十分以上未滿七十分。
五、丁等:未滿六十分。
前項等第,以丙等為表現及格之基準。
彈性學習課程評量結果之全學期學習表現,得比照第三項規定辦理。
學生日常生活表現紀錄,應就第三條第二款所列項目,分別依行為事實記錄之,並酌予提供具體建議,不作綜合性評價及等第轉換。
第 十 條
學校就國民中小學學生領域學習課程、彈性學習課程及日常生活表現之成績評量紀錄及具體建議,每學期至少應以書面通知家長及學生一次。
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每學期結束後一個月內,檢視所轄國民中小學學生之評量結果,作為其教育政策訂定及推動之參考。
第 十一 條
學校應結合教務、學務、輔導相關處室及家長資源,確實掌握學生學習狀況,對需予協助者,應訂定並落實預警、輔導措施。
學生學習過程中各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之成績評量結果未達及格之基準者,學校應實施補救教學及相關補救措施;其實施原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前項實施補救教學之辦理成效,應併同前條第三項國民中小學學生之評量結果,於每學年結束後二個月內,報教育部備查。
學生日常生活表現需予協助者,學校應依教師輔導及管教學生相關規定施以輔導,並與其法定代理人聯繫,且提供學生改過銷過及功過相抵之機會。
第 十二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符合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一、出席率及獎懲:學習期間授課總日數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二、領域學習課程成績:
 (一)國民小學階段: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七領域有四大領域以上,其各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
 (二)國民中學階段: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活動、科技、健康與體育八領域有四大領域以上,其各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
第 十三 條
國民中小學就學生之成績評量結果,應妥為保存及管理,並維護個人隱私與權益;其評量結果及紀錄處理,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相關規定辦理。
第 十四 條
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簡稱教育會考);其辦理方式如下:
一、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起每年五月針對國民中學三年級學生統一舉辦,評量科目為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與自然五科及寫作測驗;其評量結果,除寫作測驗分為一級分至六級分外,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三等級。
二、教育部應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設教育會考推動會,審議、協調及指導教育會考重要事項。
三、教育會考推動會下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統籌全國試務工作;各直
  轄市、縣(市)政府應協助辦理全國試務工作。
四、教育會考考區試務工作,由考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並得個別或共同委由考區所在地之學校設教育會考考區試務會辦理之。考區試務會應依全國試務會之規劃,辦理全國共同事項。
五、教育部得將下列事項委託大學、學術專業團體或財團法人(以下簡稱受託評量機構)辦理:
 (一)第三款全國試務會之全國試務工作。
 (二)命題、組卷、閱卷、計分、題庫建置、試題研發。
六、前款受託評量機構應具備學生學力品質評量之專業能力、充足之行政人員及健全之組織與會計制度。
七、國民中學學生除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者外,應參加教育會考。
八、教育會考之結果供學生、教師、學校、家長及主管機關瞭解學生學習
  品質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之使用。但不得納入在校學習評量成績計算。
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定各會之委員及辦理教育會考之試務工作人員,對於試務負有保密義務,並應遵守下列迴避規定:
一、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定各會之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
二、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
三、前款以外試務工作人員,參與教育部或受教育部委託為辦理教育會考之命題、審查、組卷、閱卷、計分、接觸試題或試卷機會之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各考區、考場規定較本準則限制更嚴格者,從其規定。
第 十五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各項成績評量相關表冊,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第 十六 條
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為輔導學生升學或協助學生適應教育會考之程序、題型及答題方式,得辦理模擬考,其辦理次數,全學期不得超過二次。模擬考成績不得納入學生評量成績計算;相關處理原則,依教育部之規定。
前項模擬考,國民中學除自行或配合主管機關辦理外,不得協助其他機構、團體或個人辦理。
第 十七 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
第九條至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第二款,自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以後入學國民中小學之學生適用之。
第 十八 條
本準則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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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規

2019-09-29

慶祝取得教師證那一天.就是我人生的顛峰.然後就是一直在考教甄.無止境補習與各校流浪

慶祝取得教師證那一天
就是我整個人生的顛峰
然後就是一直在考教甄
無止境補習與各校流浪

張小嫻:當愛情缺席的時候,學著過自己的生活。過自己的生活,就是跟自己談戀愛

你必須很努力練複試 . 才能看起來毫不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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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愛情缺席的時候,學著過自己的生活。
過自己的生活,就是跟自己談戀愛,
把自己當成自己的情人那樣,好好寵自己。~張小嫻

中小幼教甄 2020 初複試自介【詮釋學 3 思潮】考古題:教育的核心乃是學生『攝取世界

朋友貴在品質,而非數量。你可以與十個人同桌吃飯、一起唱歌。卻很難同時與十個人交心(中國作家:高原)
★ 中小幼教甄 2020 初複試自介【詮釋學 3 思潮】考古題「教育的核心乃是學生『攝取世界』(appropriate the worlds)的歷程,並藉以擴 大學生對實在界的視域。」這是哪一位學者的代表性主張? (A)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B)嘉達美(Hans-Georg Gadamer) (C)呂格爾(Paul Ricoeur) (D)胡塞爾(Edmund Husserl) 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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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題擴充猜題】法國當代最著名的詮釋學家呂格爾~教育核心乃是學生『攝取世界』歷程)參見:1. 喬治‧R‧奈特 簡成熙 《教育哲學導論》五南 2018-08-25.初版【能說出有意義的話,並且與重要他人說話,相互敘事,相互傾聽,相互回應,這對於自性的形成而言,是健全之道的基本要素。】約翰·保羅·古斯塔夫·利科(Paul Ricoeur) 法國哲學家。保羅知名於結合現象學和解釋學,因此,他的思想是在主要解釋學的現象學家——馬丁·海德格爾和漢斯-格奧爾格·伽達默爾認同。
【詮釋學廣義的解釋】詮釋學廣義的解釋為意義之理解(understanding)或詮釋(interpretation)的理論或哲學。由於意義經常有許多歧義,須透過理解詮釋方能把握全部涵意,詮釋學即是探究如何形成理解及如何實踐理解之科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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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學 3 個時期】詮釋學之遞嬗,依其對「理解」的探索過程中著重點不同,略可分為:傳統詮釋學、近代詮釋學、當代詮釋學等三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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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傳統詮釋學】傳統詮釋學之源流可遠溯希臘「荷美斯」(Hermes)神話。相傳荷美斯乃天神之信使,負責將眾神意旨轉譯、解釋並傳達給世人,但眾神之意旨透過語言、文字之轉譯傳達,往往變成既清晰又隱晦,似是而非。為能真正明瞭諸神之意旨,因此對於語言、文字有理解詮釋之必要,詮釋學由是而生。詮釋學形成之初,極重視語言涵意脈絡之確定及揭露象徵所蘊涵之旨意。中世紀後詮釋學廣泛應用於神學、文學及法學方面,用以解釋聖經、文獻典籍及各種法典等,此時詮釋學可稱作是一種正確理解之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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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代詮譯學】近代詮譯學始於史萊爾瑪赫(F.D.E. Schleiermacher, 1768~1834)。史萊爾瑪赫是第一位於意義詮釋過程中,專注於「理解過程」之探究者。他並將理解過程區分為「文法理解」及「心理理解」,強調理解在於回溯作者思想及意識,並將作者之內在精神再現。易言之,詮釋學即是重建作者創造之過程。其後,
【狄爾泰】狄爾泰(W. Dilthey, 1833~1911)從精神科學觀點,強調自然科學與精神科學應嚴格區分,自然科學之探究應只作因果解釋,而精神科學之整體性及獨特性,則應訴諸意義之理解。故他以生命概念為基礎,認為一切「生命表現」皆可透過擬情之再體驗來理解,藉此而建構出具歷史意識探究之理解過程。狄爾泰以為詮釋學乃精神科學之普遍方法論。
  
3.【當代詮釋學】【當代詮釋學 3 思潮】當代詮釋學主要包括哲學詮釋學、方法論詮釋學及批判詮釋學等三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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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達美【哲學詮釋學】哲學詮釋學代表人物嘉達美(H.G. Gadamer, 1900~)認為理解是「此有」(Dasein)之存有方式及開顯自我之進程,而詮釋學應奠基於存有論之基礎,深化成一種哲學探究,以作為一切科學理論之堅實基礎。嘉達美並強調理解立基於歷史傳統上,藉語言之中介而行,人無法脫離歷史傳統而獨存。
即哲學詮釋學主張理解乃真理、自我之彰顯,反對方法之宰制,並強調歷史、傳統及語言在彰顯過程中之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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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呂克爾【方法論詮釋學】方法論詮釋學代表人物呂克爾(P. Ricoeur, 1913~)認為哲學詮釋學雖經存有論而深化詮釋學之涵意,但忽略方法論之重要性,實難達成全部之理解。因此強調透過方法論之迂迴路徑而達到存有論之層次,才是較真確之途徑,故提出「方法之迂迴」概念,藉以提供經典詮釋規則,並據以仲裁不同詮釋之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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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哈伯瑪斯【批判詮釋學】批判詮釋學代表人物哈伯瑪斯(J. Habermas, 1929~)承繼法蘭克福學派(Frankfurt School)之批判理論,將詮釋學思想帶入社會科學方法論中,發展出批判詮釋學。哈伯瑪斯之重點在於社會科學理論與社會實踐關係之探討,認為個人居於社會歷史與傳統中是不爭之事實,但必須透過理性反省及不斷自我批判過程,將社會歷史傳統中宰制、扭曲溝通情境因素一一呈顯並消除,才能獲得真正無宰制之溝通環境,理解、對話方得以實現。即批判詮釋學強調溝通理性,旨在建立理想溝通情境及獲得溝通能力,以確證理解之合法性及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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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學之旨趣,有兩方面涵意】詮釋學之旨趣,有兩方面涵意。就消極性而言,詮釋學反對實徵主義所主張之方法論一元化觀點,即把科學經驗分析方法及因果解釋法則應用到社會科學探究中,而忽略主體性之考量及偏重工具理性與技術之傾向。就積極方面而言,詮釋學以人類主體性為基點來建構生活世界之意義,強調自我省察、批評及人際關係互為主體性溝通之必要性。即詮釋學旨在透過人類主體性之開展,形成互動之對話情境,以建構出合理並和諧之生活世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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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學對教育的助益】就教育學方面言,教育本質之討論、方法論之探究、教育對象主體性之啟迪、自省能力之培養,向來被視為教育學之主要探討範疇,而詮釋學理論諸多特性對前述幾個領域,多能發揮助益。故從詮釋學角度來探究教育問題,頗能深入理解教育本質而有助於教育之實施。
~轉貼陳碧祥教授(另可參見:1. 喬治‧R‧奈特 簡成熙 , 五南 《教育哲學導論》五南 2018-08-25.初版。2.許世穎「全國唯一教甄自介」部落格)
教育哲學
教育新興議題
教學原理與課程發展
課程與教學
教甄檢考古題獨家擴充猜題

2019-09-28

台中公幼教師:感謝恩師!讓我擁有「第一個」正式教師的教師節.這對我的人生深具意義

台中公幼教師(私立科大畢教保員、非教育世家 108 前幾名「第一志願」考取教甄,在家裡附近服務)感謝恩師!讓我擁有「第一個」正式教師的教師節,這對我的人生深具意義!祝教師節快樂!^^)
許世穎:每年最快樂的事除了發大財,就是看到很多考生「成為正式教師、過教師節」。尤其是私大、師資班、非師範、大齡媽媽考生⋯成功上岸。書院也成為許多流浪考生,上岸前的最後一站!
至於佔書院多數的:師大、師院、教育世家⋯本來就應該考上的。愚師只是負責「補刀🔪」。也希望還沒上岸的,把握109小幼最後一次開大缺!明年百分百上岸!大家一起過教師節!#教甄109百分百上岸列車正式啟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