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漲成這樣,三萬點就快看到!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把房子、車子、股票、基金…登記在女方名下。
房貸、車貸、父母生病養老由我一肩扛,
結婚後、女方與小孩的生活費由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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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工作所得,當然得歸她自己;
我的工作所得,除了拿來養家之外,
剩餘的九成,都歸女方。當她的治裝費、美容費…
一成我就自己省吃儉用,省不能省另一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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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女方的親屬,年紀大了,對錢也沒有安全感

也沒關係。我是一個愛屋及烏的人。
女方的親屬所有生活費用,我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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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條件我都非常認同,
對我來說「錢,都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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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我沒有錢(轉貼,改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