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1

不動產實價登錄只做半套

了滿足居住正義的呼聲,立法院通過了「實價登錄三法」與《住宅法》。這是馬總統親自督戰的戰果,必然與大選有關。


下一步須實價課稅

實價登錄是各國現代政府的常識,也是共識,只有台灣是以公告地價課稅,讓房地產投機客吃得腦滿腸肥,只繳納少得不成比例的稅,使貧富差距惡化。政府課不到、也不敢課大戶的稅,只能緊緊勒住薪資階級的脖子,一毛錢都跑不掉。這不只違反居住正義,也牴觸賦稅正義。感謝大選,逼迫政客們非要專心解決庶民的實際需要和心頭不滿不可。

但是政府又擔憂得罪大戶及營建公司,於是就先祭出實價登錄抵擋一陣,實價課稅以後再說,且戰且走。眼下既安撫中低收入的情緒,又不開罪大戶與企業,兩全其美。但是,我們要問:實價登錄的目的是什麼?目的當然是給實價課稅建立根據,下一步就是實價課稅。如果不實施實價課稅,那實價登錄就是放屁一陣風,競選做虛功。

因此,實價登錄而不實價課稅,很像色情摸摸店只作半套,搔不著癢處。稅務機關說實價登錄的目的之一是提升市場的透明度及交易效率。在不動產市場裡,交易行為常有資訊不對稱現象,對買方十分不利,如今實價登錄買方隨時可以調查交易標的物的真實價格,能增進交易的公平和效率。這雖說得通,但買方只要問問房仲業也就知道價格。因政府不敢實價課稅,就拿提升透明度當盾牌抵擋一陣再說。

台灣不動產的持有稅率只是市價的千分之二,當然成炒房投機客的天堂。台灣以公告地價而不以實價課稅在全世界也是獨一無二,非常不合理,影響財富的分配正義。以後還是要努力往實價課稅的目標前進,對非自用與自用住宅課實價稅,並對唯一住房及第一次買房者繼續給予大幅度稅賦優惠,或訂定分級稅率,盡量使稅賦平等合理。

務必達成稅賦正義

政府不能仿效中國的打房政策,對交易的總價課稅,連賠錢都要繳稅。在尊重市場機制的原則下,只對資本利得的部分課稅,讓市場決定價格。政府的責任是計算利得、有效徵稅,勿枉勿縱,達到稅賦正義的要求,重新分配財富,減輕薪資階層的稅賦負擔。 (摘自蘋果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