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6

i-Talent*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學員上法院請公假

以下摘自簡均羽部落格:開庭在即提醒可能被傳喚者(員工、志工、學員三種身份,將分別傳喚兩人以上做證)法院傳票可向學校請公假,被傳喚者皆會收到法院傳票(寄至家裡)也要請員工、志工、學員思考,如何與家人說明為何只是一份工作或單純當志工、參加一個課程,就會被法院傳喚的理由

另外,近日發現不敢具名的專職打手,對於「投資心理學」社群的不實指控,還有針對簡小妹個人的不實指控,我會提出告訴妨害名譽(已觸犯毀謗罪),尤其是直接公開罵髒話的邱大嬸和發表相關言論的個人。簡小妹不像楊大老闆有龐大律師團,因此,只能於近日至警局報案或至法院按鈴,說不定之後要跟我一起上法院的人還不少,只是非以證人出庭,而是以被告出庭。全文請點閱 i-Talent*學習計畫和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敬告員工志工學員:法院傳票可向學校請公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