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苦苓:#基層老師為什麼跑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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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要很辛苦的兼任各種行政工作
②經常要參加各種無聊的活動和會議
③被迫參加家長群組24小時on call
④沒有處罰學生的權力難以維持秩序
⑤升學壓力太大毁掉教育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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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手我就可以寫出老師不想幹的各種理由,但更可怕的不是這些, 而是恐怖的校園投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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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家長或是學生投訴老師任何事件:
①學校必須處理投訴
②學校要召開會議,審議是不是要受理投訴( 為了怕惹麻煩多半會通過)
③受理後七天內要召開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
④如果不成立就結案,但許多家長會不甘心、繼續找別的案子投訴
⑤如果成立就送考核會,決議對教師申誡、記過或記大過
⑥這還不嚴重,還要送教評會,決議對教師解聘、不續聘、 停聘或資遣⋯⋯
總而言之,就算是公立學校,只要被投訴, 一樣有可能能讓你丟掉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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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甘心、不服校事會議的結果,可以採取行政救濟, 利用申訴、再申訴或訴願,甚至提起行政訴訟。 但是最好的結果也只是「你沒事」,你得不到任何道歉和補償, 而長達幾個月甚至一年半載的冗長程序、心理折磨、情感勒索⋯⋯ 絕對會讓你心灰意冷,想要掛冠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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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說只要老師行得正、做得直,怎麼會被無故投訴呢? 我們來看一些投訴的理由:
「老師過於關心學生複習狀況」
「老師上課講解司法案例」
「老師鼓勵學生多運動」
「老師問學生數學是否練習較少」
「老師請衝突的學生互相道歉,被指為吃案」
「老師請學生回家再寫練習卷,被指控影響學生受教權」
「老師在聯絡簿上只蓋章沒寫字,被指責沒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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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老師動輒得救、躺著也會中槍, 何其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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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怪罪不想繼續任職的老師, 反而應該向勇敢堅守崗位的老師們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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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狀況全台灣都知道,只有教育部長不知道,真是S S Y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