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6

台灣教育最大的問題—沒有管教的輔導

 摘自許玉驊:台灣教育最大的問題—沒有管教的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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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國小老師,最近我突然發覺一件很荒謬的事,原來台灣的老師管教學生是沒有任何「強制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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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意思呢?假如小明今天上課很吵,下課時老師希望他坐在位子上好好反省,小明願意遵守當然很好,但若小明不願意跑出去玩,老師也拿他沒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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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呢?因一旦老師制止小明造成任何傷害(即使是最輕微的擦傷或碰撞),都有可能被告。因現行教育法規規定,老師管教學生是無強制力的,萬一害學生受傷老師要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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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更可怕的是,小明的出現會讓其他同學抗議:「為何我們都要被罰但小明不用?」於是班上越來越多的小明出現,班級秩序徹底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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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老師也可通知父母代為管教。但小明在學校都不聽老師的話了,回家通常也不會聽父母的話。而且小明每次犯錯老師都要拜託家長處罰,時間久了家長也會不耐煩,甚至覺得老師故意針對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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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我們老師只剩一招,請求學校行政支援,把小明帶離教室。但這條路也行不通,因老師怕被告行政就不怕嗎?而且一個學校那麼多班,老師動不動就請求行政支援行政也會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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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現今的教育亂相正源於此—「有輔導而無管教」。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因輔導需要長時間(短則數月,長則數年),在這段期間全班都會因小明而無法好好上課,而且班上通常都不只一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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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教育部自己頒布之《教育基本法》第8條中規定:「學生之學習權及受教育權,國家應予保障………學校應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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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起來是不是很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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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說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了,台灣現在連最基本保障學生受教權都做不到。政府失職,請問那些想學習卻無法好好學習的孩子怎麼辦?是不是可以申請國賠?那些想教書卻被學生氣得離職的老師怎麼辦?是不是也可申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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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國父李光耀曾說:「執政初期,我很快就發覺我的政府所碰到的困難,其實甚少是其他政府未曾碰到過或未曾解決了的。所以,我養成習慣,一定要去找曾經碰到類似問題的政府,了解他們碰到問題是怎麼應付和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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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國中小教育需要徹底改革,我們可以學習國外的做法或廣納社會意見,請政府救救我們的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