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教師荒!台師大開第一槍 開放教程學分納入畢業學分(摘自2026-05-06 聯合報)教育部修正「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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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修正「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第10、12條, 設有師資培育中心的大學可自訂規則,讓學生將教育專業課程學分, 用以抵認通識學分或自由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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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教育學程均採「外加學分制」,如中等教育專業課程26學分、 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50學分, 學生均須於原有的學系課程外額外修習,常導致學生修課壓力大增。 不少學生更因為教育學程學分需延畢半年至一年,若要如期畢業, 則勢必修課壓力增加也可能影響雙主修、跨域學習等意願, 龐大的學分壓力,可能導致學生放棄進入師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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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師大則說,新制讓教育專業課程將納入學士班自由選修學分, 原本分開計算的學位學分和師培學分, 師培學分將可整合至128畢業學分架構中, 學生可在既有選修空間內彈性規劃修課,減少額外學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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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師大師資培育學院院長劉宇挺指出, 對正在考慮修習教育學程的學生而言,制度門檻已明顯降低, 有助提早規劃職涯方向,能安心將教師視為未來發展選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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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學分制度改革外,本次也進一步優化師資培育歷程。台師大說明, 學生可自大一修習「台灣教育」課程, 認識當今教育議題與教學現場;進入教育學程後, 課程將系統性培養教學設計、AI應用、教育決策、 多元溝通與協作領導,累積教學實務經驗。 學生在校期間亦能更彈性參與教學實踐課程、教學能力檢測、 教育議題工作坊及實習準備等活動,提前接觸教育現場, 為後續的實習與教師資格檢定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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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師大校長宋曜廷表示,此次師資培育制度調整, 是回應教育現場需求與學生學習負擔,希望讓有志從事教育的學生, 不再因制度門檻而卻步, 而是能在更友善且彈性的學習環境中安心規劃未來。 將教育專業課程納入畢業學分,不僅是學分制度的調整, 也是人才培育思維的轉變, 期盼吸引更多具熱忱與潛力的年輕世代投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