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今天校務會議看了一場好戲!
這是我在學校二十多年來第一次看到校長因為濫用權力而被建議換下 主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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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都沒聽說過有學校行政會議的委員自己不能看上次會議紀錄的。
我校教評會在校長和人事主任狼狽聯手之下,說是保密原則, 所以堅持不提供委員看會議紀錄, 還意圖報警將遵守程序的委員驅離會議。
為此,教師會長幾度代表教評會成員向上溝通, 始終被校長和人事擋下。會長向上提出訴願、告上高等行政法院, 卻因校長做出偽證,無法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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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會長選擇校務會議提案, 要將檢視上一次會議紀錄列為學校召開教評會時的第一程序, 讓全校老師們共同行使參與權, 要將會議紀錄檢閱程序白紙黑字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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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選擇缺席的情況下,校長依然堅持護航,會議上反覆提說, 我是校長,所以我認為這個提案當等教育局函復說可以後再來討論。 今日此案不用表決是否討論,「直接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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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和校長雙方幾度交鋒, 提案人已持續提醒校長主席身分的客觀性,但不為後者接受,是以, 有人提議更換主席,且為老師們同意。校長便臉色難看( 內心肯定氣噗噗)的說他離開會議,不留下開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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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還沒完,臨時主席由誰擔任呢?
幾度表決後,主席人選落在校長人馬學務主任頭上。
個性軟弱的新任主任(到校一年)總是經常唯校長之命是從。 現在靠山不在了,面對議案,老師們堅持表決討論, 她也還繼續重複校長的那套說詞。
只不過,她沒有校長的蠻橫,加上大家共識施壓, 她最終只能接受老師們舉手表決,同意討論此案,同意通過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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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此案本來就具合理性,提案也只是堵那些官僚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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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評會確實有保密性,尤其是:
教師考核、解聘、不續聘等個案討論
委員發言內容
當事人隱私資料
這些是「對外保密」但重點是:
保密 ≠ 對委員本人也保密.
教評會委員本來就不是旁觀者,而是:
決策者
表決者
法定程序的一部分
因此委員有權:
看會議紀錄草案
確認自己是否被正確記錄
提出修正
簽名確認
如果連委員都不能看紀錄,等於:「叫你負責決策,但不給你核對你自己做了什麼決策」
這在程序正義上是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