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0

楊智為老闆/簡姓學員志工官司(勤智企管iTalent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樊雪梅樊雪春補教人生

生涯發展是一門科學,照理說以「生涯發展」為名的所謂「協會」,應秉持「科學心理學」。結果他們的課程,竟然有所謂的「念力」。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實際上是:勤智企管顧問公司)創辦人、高級主管們大叔大嬸們、龐大律師團...一直說要告我,在此公開具名,快點來告吧!法學院出身的我(國立中興大學「台北」法商學院)教司法特考22年(觀護人、監獄官)正愁沒機會在法庭上好好實踐一下專業

許世穎 Dewey 民國 83 年在「升研究所補習班」授課時,教的便是「心理輔導所」也是全國第一次開「升心理輔導所」的課程)後來因為教育心理學大爆滿!便將心輔所交棒出去,曾任師大「學生心理輔導中心」主任的樊雪春便是後續接手授課者。

基於樊雪春和本人同樣是學「心理輔導出身」,也都曾擔任「台北師院」心理輔導教師(勉強算是有同事之誼)在此奉勸樊雪春、陳於志及大專生涯發展協會 iTalent 數以百計的眾多講師們小心揹黑鍋!以上由許世穎 Dewey 具名公開發表(歡迎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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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雪梅樊雪春の補教人生/校外昂貴課程(粉絲團)請按此

理念的最佳表達方式不是話語字句,而是我們所作出的選擇。
我們經年累月地塑造自己和自己的生活,這過程永不停止,直至我們辭世。
最終,我們必須對自己的選擇負責~羅斯福總統夫人愛琳諾.羅斯福 Eleanor Roosevelt

以下摘自簡均羽 i-Talent*學習計畫和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楊智為大老闆請求和解~被簡小妹嚴拒
27 歲騎機車簡小妹 vs 號稱成功企業家、開數百萬 Jaguar 楊大老闆

過去因為i-Talent*學習計畫(大專生涯發展協會 企業人才培訓營改名)未經學校同意到學校進行宣傳、勤智企管顧問公司的工讀生薪資未達勞基會標準、未幫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志工投保及撰寫運用志工的計畫、至學校宣傳謊稱有經過學習同意或誘導老師和學生以為是學校的活動…等,有犯法疑慮事情所以我將這件事情寫在網路上。希望所有想參加i-Talent*學習計畫和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卓越生命體驗營的大專同學們,在繳費參加前,自己先想清楚,非被厲害的行銷話術所影響,衝動繳費而有退費糾紛

楊智為大老闆實在沒有任何的「誠意」因為我認為和解應該是雙方對等,各退一步。如今楊智為大老闆要求我不要再寫相關內容,甚至還要我把部落格相關內容撤掉,毫無道理。至少勤智企管顧問公司應停止以有犯法嫌疑的方式進入學校宣傳,但楊智為大老闆只是單方面要求我,自己完全沒有檢討,為什麼楊智為大老闆沒想應先處理自己公司內部宣傳方式問題呢?

如果說楊智為大老闆撤銷告訴就是我的好處的話,那就更沒誠意了。他先告我再要求和解,很明顯事先至我於不利之地,再假意幫我拿掉不利的因素,這是以戰逼和,這是一般公司主管用來控制員工常見的手法,所以我很清楚。如果楊智為大老闆有和解誠意,應在提告前先向我要求和解,但對方完全沒有。只是一味的要求我要做什麼符合他的期待和需求。我想楊智為大老闆可能還把我當成是他的員工吧,這種方式也是他一貫對待員工的方式

不過,說楊智為大老闆沒有跟我溝通,其實認真來說也可能有,之前楊智為大老闆曾發給我的簡訊:「均羽,傷害是對等的,都將會未來人生痛苦的回憶…時至今日贏未必是贏,因為未來可能得不償失。」我不知道「今日贏未必是贏,因為未來可能得不償失」是不是就是在和我溝通,若不按照他的方式來做,他就要來對付我呢?我有種被恐嚇的感覺

我和楊智為大老闆在去年暑假專案溝通就有一些問題,他可能覺得這樣跟員工溝通,可以達到他的目的,如:達成績效目標。像是,楊大老闆曾說:「均羽,很多人在等著看你笑話喔。」我不知道這句話真正想說的用意是什麼。不過我驚訝的是楊大老闆身為我的主屬主管,竟然讓我感覺楊大老闆準備看我笑話。(若這是激將法,不好意思,這個方法太爛了)

如今,又快過了一年,楊智為大老闆的溝通方式完全沒有改變(可能這是他認為最好的溝通方式,或是他常常教的「溝通方法」),不過,真的讓我覺得非常不舒服,而且是毫無溝通的誠意。既然楊智為大老闆完全沒有溝通的誠意,那麼我當然就嚴厲拒絕和解條件

我想楊智為大老闆和我的官司走上法律途徑,能讓部落格讀者能增加一些法律知識,以及了解楊智為大老闆與我官司最精彩的發展,因此,我新成立一個臉書粉絲團楊智為大老闆vs.志工學員簡小妹の官司,歡迎對楊大老闆(各方面)不認同、不喜歡者去按「讚」。
摘自:簡均羽部落格(楊智為大老闆vs志工學員簡小妹の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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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百合學運出身、曾任公職薦任主管多年的許世穎 Dewey (曾任公職 21年),對於「政府四大主管機關」(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書面正式公文」表明嚴正立場,表達誠摯的敬佩!更感謝眾多臉書朋友提供相關支持證據給簡小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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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簡均羽部落格:1.政府「四大主管機關」警告民眾有關「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公文摘要(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2.提醒理事長陳於志,不要躺這個混水,否則有害您身為名嘴的寶貴名聲!簡小妹在大專生涯發展協會當了三年志工、四年員工情況下,寫下我自己的實際工作心得分享。只是不知您對大專生涯發展協會過去內部運作了解多少?而簡小妹師大的老師樊雪春,在我告訴他真相後退出協會,更不要說還有台大的學務長馮燕寄感謝信給簡小妹,避免讓台大學生受害。在此仍重複跟楊智為大老闆及黃燕玲等人講的話:歡迎來告
陳於志不清楚政府四大機關之糾正恐惹禍上身

看到大專生涯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於志、勤智企管顧問公司i-Talent*學習計畫總經理楊智為兩位中年大叔,聯手發動全公司及協會數十名高級主管(如:邱玉珠)及員工,再加上龐大律師團…五年級學運、社運出身的弟(無殼蝸牛運動)實在看不下去(歡迎連我一起告)在此聲援簡小妹:曾任教司法高考補習班 22 年、公職薦任主管多年的筆者,熟悉社福及教育相關法令(承辦相關業務多年)在此列出政府四大主管機關(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 糾正之公文,俾便讀者公評

摘自
1.邱玉珠vs志工學員簡小妹官司
2.ITalent學習計畫勤智企管官司vs志工學員簡小妹官司
3.楊智為大老闆vs志工學員簡小妹の官司:

摘自簡均羽:反對楊智為大老闆、勤智企管顧問公司、勤智教育顧問機構(i-Talent*學習計畫)、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楊智為大老闆及勤智企管顧問公司(i-Talent*學習計畫)、邱玉珠相關妨害名譽案件。在此奉勸:樊雪春、陳於志、乃至於所有數百名「大專生涯發展協會講師」別揹黑鍋!

許世穎 Dewey 民國 83 年在「升研究所補習班」授課時,教的便是「心理輔導所」也是全國第一次開「升心理輔導所」的課程)後來因為教育所大爆滿!便將心輔所交棒出去,曾任師大「學生心理輔導中心」主任的樊雪春便是後續接手授課者。基於樊雪春和本人同樣是學「心理輔導出身」也都曾擔任「台北師院」心理輔導教師,在此奉勸樊雪春、陳於志及大專生涯發展協會講師小心揹黑鍋!以上由許世穎 Dewey 具名公開發表(歡迎來告)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政府機關主管機關警告民眾之公文(舉發人:簡均羽)
政府「四大主管機關」警告民眾有關「大專生涯發展協會」之公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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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涉校園商業行為,實有未妥。應即停止辦理「企業人才培訓營課程」加強督導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至各大專院校推銷「企業人才培訓營課程」並收費,倘未報經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當有違反相關規定(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 14 條)。
誠如您所言,似涉校園商業行為,實有未妥,學校可當場拒絕。
本部當促請該協會據實查復並「即停止辦理」,同時協同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強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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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教育局: 不宜進行商業行為,經核准方得進入校園,避免學生因不明白而做錯誤判斷

大專校園為學術研究與教育學習之場所,不宜進行商業行為,且
各機構欲推廣教育與學術活動,皆應獲得學校相關單位核准,方得進入校園進行相關活動。
您的寶貴意見,本局將於近日函轉教育部卓處,避免學生因不明白原委而做錯誤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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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長對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校園推銷十分重視,請提供學生遭強迫推銷或詐財之資料

您來信所提於「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於校園推銷問題,部長十分重視,特別交待高教司處理,敬復如下:本部會就此案進行了解,若您認識學生遭強迫推銷或詐財,
亦請該名學生提供資料,本部會於適當時機宣導並請各校注意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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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心理師法」未取得心理師擅自執行業務,處 2年有期徒刑,3~15萬元罰金

投訴內容摘要: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卓越生命體驗營,課程中有潛意識教學,在二天一夜的過程中,有許多分享時間是大家哭成一團,分享自己與家中的悲慘經驗或內有激動吶喊的部份。而授課老師非有心理輔導相關的背景,工作人員(含:在學大學生)皆非為心理輔導相關專業人員,若學員失控,無專業人員可以處理,嚴重恐造成有心理疾病者(如:重度憂鬱症)去自殺的情況

台北市衛生局引用「心理師法」答覆:「未取得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擅自執行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業務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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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受騙去上「短期昂貴課程」也包含免費的,因為不用錢~都是最貴的!此類課程常有所謂的「免費說明會」或先收 200 元入場費,請參考:簡均羽《黑心成長課程職員的告白》

市面上常有「短期昂貴課程」衷心提醒明智的讀者們:「切勿上當」!即便花再多冤枉錢(幾堂課要價好幾萬)、找所謂的「大師」來教你(即便是「真正的大師」更不用說那些缺乏相關專業學經歷,充斥英文大寫、國外(大陸)難以求證的所謂國際 ╳╳╳ 證照…)都是「毫無意義又徒勞無功」甚至反而導致「身心嚴重受損」

《i-Talent*學習計畫和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楊智為大老闆請求和解~被簡小妹嚴拒》

過去因為i-Talent*學習計畫(大專生涯發展協會 企業人才培訓營改名)未經學校同意到學校進行宣傳、勤智企管顧問公司的工讀生薪資未達勞基會標準、未幫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志工投保及撰寫運用志工的計畫、至學校宣傳謊稱有經過學習同意或誘導老師和學生以為是學校的活動…等,有犯法疑慮事情,所以我將這件事情寫在網路上。希望所有想參加i-Talent*學習計畫和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卓越生命體驗營的大專同學們,在繳費參加前,自己先想清楚,非被厲害的行銷話術所影響,衝動繳費而有退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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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均羽「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官司不再補助

三年前,世穎曾公開承諾,簡均羽與「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官司產生之所有支出(含:賠償訴訟、律師費、交通費...)皆由本人全額補助....但因簡均羽聯合周舜欽兩人不告而別,且把兩班新生帶走!與筆者之師生關係蕩然無存,故上述承諾在此公告終止。

事情發生已一年,至今未獲兩人善意回應。因此弟必須公開說明,以正視聽。也感謝眾多正義好友支持關懷(坦白說這類事件,世穎不是第一次碰到。一般創業者都可能遇到,何況是創業已 23 年的我)其實,兩人只是把最外圍的、少數缺乏判斷能力的新生帶走,對我們上很多年的大多數同學絲毫未受影響。參見:周舜欽、簡均羽 2 人:嚴重傷害了:趙千雅和陳祐霖

勤智企管iTalent楊智為陳於志簡均羽の官司

正義的樂大先進您好:我是成立已 10 年的「投資心理學書院」院長,年輕時參加過「野百合學運」的五年級生,向您報告兩點:該協會遭政府「四大主管機關」警告(請按此)
1.本書院學生大多是 30 歲左右的成年人,且以投資理財為主。與以在學生為主的「大專生涯發展協會」並無業務上的衝突,更沒有搶學生的問題。3年來從未有該協會任何師生來上課。不知他們一直說(不僅前後任理事長、高階主管...反覆強調,還在法庭上請律師團多次強調)我們在搶他們學生是什麼意思?
2.雖然本書院前教師簡均羽不告而別,且把兩班新生帶走!但不等於她對該協會之批評不值得嚴肅看待,閣下不需因人廢言。至於,那些與協會關係密切、甚至有商業來往人士之偏頗意見,不需太過在意!)該協會遭政府「四大主管機關」警告(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


許世穎 YouTube 短期昂貴課程破財又戕害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