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1

陳於志告簡均羽將導致志工(學員)被法院傳喚

同學問:周舜欽.簡均羽把兩班「許世穎心理學書院」新生帶走,對創辦人許老師是否有影響?
許世穎:說完全沒有影響是騙人的,但對創業已 23 年的我而言,類似事件不是沒有碰過。
坦白說,主要的影響是在「心理面」,而非「財務面」。

誠如尼采所言:「我不是為你說謊而難過,而是為了今後無法再信任你。」
至於「財務面」,起碼不用發鐘點費給這兩位「前教師」了!雖然對擔任「許世穎心理學書院/院長」10 年的本人影響有限,但對 11 年前,即和周舜欽一起在「升研究所」補習班上我的課,後來又組成「閱讀治療教師群」一起開課的陳祐霖、趙千雅傷害就大了!

此外,3 年前,世穎曾公開承諾,簡均羽與「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官司產生之所有支出(含:賠償訴訟、律師費、交通費...)皆由本人全額補助....但因簡均羽聯合周舜欽兩人不告而別,且把兩班新生帶走!與筆者之師生關係蕩然無存,故上述承諾在此公告終止。

事情發生已半年,至今未獲兩人善意回應。因此弟必須公開說明,以正視聽。也感謝眾多正義好友支持關懷(坦白說這類事件,世穎不是第一次碰到。一般創業者都可能遇到,何況是創業已 23 年的我)其實,兩人只是把最外圍的、少數缺乏判斷能力的新生帶走,對我們上很多年的大多數同學絲毫未受影響。感謝有智慧的眾多同學們長年的支持,分享其中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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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回饋:針對此篇(參見文末連結)有點令人驚訝!也許當事人可能一時無法釋懷……不過,就旁觀者而言,無可避免地這種事在那兒都會發生。以消費者(學生)的心態而言:教學畢竟不是工業產品無法完全複製,倒是比較像藝術。同樣的教材,如同一首歌詞曲、樂隊相同,不同人演唱,聽著感受還是有明顯落差。

許老師個人魅力當然是無法取代,說實在話,前看過幾篇其他人的youtube,充其量就像許老師的山寨版或模仿秀!但若另立山頭、開枝散葉有好成績,應樂觀其成,就如翻唱阿妹的歌只會讓原唱更紅,仿冒的名牌貨不僅無法取代正牌貨,反而是替正牌貨打了免費廣告!(聲明本人不明詳情,如有與事實不符之處,尚請海諒)

許世穎:謝謝關心,他們只是把最外圍的、少數缺乏判斷能力的新生帶走,對我們上很多年的大多數同學絲毫未受影響(很多還是你以前的社大同學,立場依然很堅定的支持我)祝您工作順利!感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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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祐霖 祐霖對這件事情也非常痛心,心想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也不知道哪裡得罪他們?
(一位是近十年的朋友/教師群,另一位曾經幫助她度過與前公司官司的低潮~~~)

認識祐霖的人都知道祐霖是怎樣的一個人, 還是一句話:公道自在人心~~~

趙千雅兒童理財×教育×書院 趙千雅: 周舜欽及簡均羽曾經是投資心理學教師群的一員:在此必須很痛心的表達千雅的立場

內容文章純粹告知實情,並未做人身攻擊、牽涉本事件以外的個人隱私和價值的判斷,對於各位讀者看完有任何想法,若您願意可以告訴千雅,若您認為千雅這樣的做法不妥想封鎖或不訂閱文章,千雅尊重您的意願!

對於以下的文章,千雅也在事發一個月後和陳祐霖老師一同拜訪簡均羽的父母,因打擾長輩還特別準備小禮盒,對於文章內容,千雅也寄給當事人:周舜欽及簡均羽,以及最近一同上課學習的同學還有曾經是我們共同的恩師的許世穎老師,和許老師的認識是從補習班開始近10年,一同補習的有千雅、祐霖和舜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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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系出身的我,很難想像有人會純粹為了「社會公益」,沒事去成立 ╳ ╳ ╳ 協會。以下是世穎與一位網路上很紅的領袖人物的對話,給大家參考:

正義的樂大先進您好:我是成立已 10 年的「投資心理學書院」院長,年輕時參加過「野百合學運」的五年級生,向您報告兩點:該協會遭政府「四大主管機關」警告(請按此)
1.本書院學生大多是 30 歲左右的成年人,且以投資理財為主。與以在學生為主的「大專生涯發展協會」並無業務上的衝突,更沒有搶學生的問題。兩年以來從未有該協會任何師生來上課。不知他們一直說(不僅前後任理事長、高階主管...反覆強調,還在法庭上請律師團多次強調)我們在搶他們學生是什麼意思?
2.雖然本書院前教師簡均羽聯合周舜欽不告而別,且把兩班新生帶走!但不等於她對該協會之批評不值得嚴肅看待,閣下不需因人廢言。至於,那些與協會關係密切、甚至有商業來往人士之偏頗意見,不需太過在意!)該協會遭政府「四大主管機關」警告(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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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hildren-fortune.blogspot.tw/2013/10/blog-post_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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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簡均羽:因為與楊智為.勤智企管顧問公司(i-Talent*學習計畫)官司,簡小妹對於法院流程有一定的了解。當收到法院傳票後,即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新任理事長陳於志提出告訴,我猜測會對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或勤智企管顧問公司也會影響不小,因為之後上法院,就會需要證人來證明簡小妹部落格的內容,也就是要傳喚員工、志工、學員,但是無辜志工只是很單純想來學習、服務學員、有所歷練成長,竟因為到大專生涯發展協會當志工、員工、學員,而可能收到傳票

樊雪春、陳於志、大專生涯發展協會講師....別揹黑鍋!

摘自簡均羽:「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利用做問卷名義,向學生不當推銷演講、念力、潛能開發(激動吶喊)、潛意識課程(哭成一團)...任教者均缺乏專業背景,已遭「政府四大主管機關: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糾正,在此提供公文內容,給關心教育之家長及老師們參考,俾便防範(本文爆料內容來源:該協會前志工及離職員工簡均羽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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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世穎 Dewey 於民 83 年起任教「升研究所、公職補習班」16 年,當時亦為全國第一次開「升心理輔導所」課程後來因為教育所大爆滿!便將心輔所交棒出去,曾任師大「學生心理輔導中心」主任樊雪春便是後續接手授課者。基於樊雪春和本人同樣是學「心理輔導出身」也都曾擔任「台北師院」心理輔導教師,在此奉勸、大專生涯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於志、該協會數以百計的眾多講師、教練、顧問、理監事...別揹黑鍋!(甚至因而捲入司法案件)以上內容由許世穎 Dewey 具名公開發表(歡迎來告)

野百合學運出身、曾任公職薦任主管多年的許世穎 Dewey (民 79 年起,曾任公職 13 年),對於「政府四大主管機關」(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書面正式公文」表明嚴正立場,表達誠摯的敬佩!更感謝眾多臉書朋友提供相關支持證據給簡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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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簡均羽:1.政府「四大主管機關」警告民眾有關「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公文摘要(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2.提醒理事長陳於志,不要躺這個混水,否則有害您身為名嘴的寶貴名聲!簡小妹在大專生涯發展協會當了三年志工、四年員工情況下,寫下我自己的實際工作心得分享。只是不知您對大專生涯發展協會過去內部運作了解多少?而簡小妹師大的老師樊雪春,在我告訴他真相後退出協會,更不要說還有台大學務長馮燕寄感謝信給簡小妹,避免讓台大學生受害。在此仍重複跟楊智為大老闆及黃燕玲等人講的話:歡迎來告

陳於志不清楚政府四大機關之糾正恐惹禍上身
野百合學運出身、曾任公職薦任主管多年的許世穎 Dewey (民 79 年起,曾任公職 13 年),對於「政府四大主管機關」(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在適當時機表明嚴正立場,表達誠摯的敬佩!更感謝眾多臉書朋友提供相關支持證據給簡小妹 ...

看到大專生涯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於志、勤智企管顧問公司i-Talent*學習計畫總經理楊智為兩位中年大叔,聯手發動全公司及協會數十名高級主管(如:邱玉珠)及員工,再加上龐大律師團…五年級學運、社運出身的弟(無殼蝸牛運動)實在看不下去(歡迎連我一起告)在此聲援簡小妹:曾任教司法高考補習班 16 年、公職薦任主管多年的筆者,熟悉社福及教育相關法令(承辦相關業務多年)在此列出政府四大主管機關(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 糾正之公文,俾便讀者公評


摘自簡均羽:反對楊智為大老闆、勤智企管顧問公司、勤智教育顧問機構(i-Talent*學習計畫)、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楊智為大老闆及勤智企管顧問公司(i-Talent*學習計畫)、邱玉珠相關妨害名譽案件。在此奉勸:樊雪春、陳於志、乃至於所有數百名「大專生涯發展協會講師」別揹黑鍋!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政府機關主管機關警告民眾之公文:政府「四大主管機關」警告民眾有關「大專生涯發展協會」之公文摘要(舉發人:簡均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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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涉校園商業行為,實有未妥。應即停止辦理「企業人才培訓營課程」加強督導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至各大專院校推銷「企業人才培訓營課程」並收費,倘未報經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當有違反相關規定(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 14 條)。
誠如您所言,似涉校園商業行為,實有未妥,學校可當場拒絕。本部當促請該協會據實查復並「即停止辦理」,同時協同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強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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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教育局: 不宜進行商業行為,經核准方得進入校園,避免學生因不明白而做錯誤判斷

大專校園為學術研究與教育學習之場所,不宜進行商業行為,且
各機構欲推廣教育與學術活動,皆應獲得學校相關單位核准,方得進入校園進行相關活動。您的寶貴意見,本局將於近日函轉教育部卓處,避免學生因不明白原委而做錯誤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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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長對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校園推銷十分重視,請提供學生遭強迫推銷或詐財之資料

您來信所提「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於校園推銷問題,部長十分重視,特別交待高教司處理,敬復如下:本部會就此案進行了解,若您認識學生遭強迫推銷或詐財,亦請該名學生提供資料,本部會於適當時機宣導並請各校注意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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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心理師法」未取得心理師擅自執行業務,處 2年有期徒刑,3~15萬元罰金

投訴內容摘要: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卓越生命體驗營,課程中有潛意識教學,在二天一夜的過程中,有許多分享時間是大家哭成一團,分享自己與家中的悲慘經驗或內有激動吶喊的部份。而授課老師非有心理輔導相關的背景,工作人員(含:在學大學生)皆非為心理輔導相關專業人員,若學員失控,無專業人員可以處理,嚴重恐造成有心理疾病者(如:重度憂鬱症)去自殺的情況

台北市衛生局引用「心理師法」答覆:「未取得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擅自執行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業務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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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年次的簡小妹需要有智慧、有正義感的您共同支持,對抗「財大氣粗」大老闆的「龐大律師團」。拒絕大小額捐款,也不需親臨現場,只要您按「讚」!便感激萬分!懇請正義的
千萬別受騙去上「短期昂貴課程」也包含免費的,因為不用錢~都是最貴的!此類課程常有所謂的「免費說明會」或先收 200 元入場費,

市面上常有「短期昂貴課程」衷心提醒明智的讀者們「切勿上當」!即便花再多冤枉錢(幾堂課要價好幾萬)、找所謂的「大師」來教你(即便是「真正的大師」更不用說那些缺乏相關專業學經歷,充斥英文大寫、國外(大陸)難以求證的所謂國際 ╳╳╳ 證照…)都是「毫無意義又徒勞無功」甚至反而導致「身心嚴重受損」


過去因為i-Talent*學習計畫(大專生涯發展協會 企業人才培訓營改名)未經學校同意到學校進行宣傳、勤智企管顧問公司的工讀生薪資未達勞基會標準、未幫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志工投保及撰寫運用志工的計畫、至學校宣傳謊稱有經過學習同意或誘導老師和學生以為是學校的活動…等,有犯法疑慮事情,所以我將這件事情寫在網路上。希望所有想參加i-Talent*學習計畫和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卓越生命體驗營的大專同學們,在繳費參加前,自己先想清楚,非被厲害的行銷話術所影響,衝動繳費而有退費糾紛。

許世穎 YouTube 短期昂貴課程破財又戕害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