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0

巫沛瑀的性侵事件#輔大心理系#夏林清#

前「輔大心理所」榜首的告白:很慶幸當年(約 23 年前)沒去唸!(參見網路上「巫沛瑀」性侵事件)
當年中興法商社會系(夜大)畢業後,同時考上:彰師大心理輔導所(榜眼)、市北師初等教育所(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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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創所所長「吳清山教授」力邀我回母校就讀。留職停薪兩年後回任福星國小擔任高年級導師(每月並領取獎學金一萬二)
(我年輕從事學運、社運時,夏林清、龍應台、釋昭慧..都算一號人物,只是如今...)

關於巫沛瑀的性侵事件
5/29 21:29再補充,今天messenger爆炸,感謝各位好友與素昧平生的人的關心。po這篇文是經過了我女友的討論共同決定的,包括公開她的名字,因為女友在事件中已經被權力蓋了大半年,不想再被繼續蓋住。其中的內容也與女友細緻核對過,並根據女友的核對補充了認為要補充的細節。
5/30 3:55補充。自三月的po文事件以來,一直伴隨著保皇黨的花式護航,奇招百出。這一次可能是我們交代得太詳細,且彼此核對過。看到的護航都po無聊。但是,就在剛剛,我看到了新奇的一招:有系上學長告訴學妹,巫沛瑀不願公開此事,然後讓學妹在分享的版上回復,其實當事人不想公開,麻煩刪帖。看到這個我真的笑了好久……自己在這件事中從相信夏到反叛夏也走了很久,再早一點,在運動場得知夏的一些狗屁倒灶小事的時候也是個小保皇黨。完全可以同理這麼可愛的護航招式。
自三月巫沛瑀的情緒被壓垮,在fb公開了她的被性侵事件以來,我身邊的好友或多或少知道了這件事。po這篇文,是想用我記下來的和記得的材料,將巫沛瑀情緒爆炸之下沒有細講的事補充清楚。本想大致以時間序書寫一個梗概,但經過與其他人的記憶、記錄核對,再補充細節,部分段落幾乎變成了現場還原,最後達七千多字。其中以工作小組名義進行的對話、動作,皆以工作小組出現,未提及對話、動作的個人。
去年畢業典禮當晚,我在台北參加一場活動的討論,巫沛瑀在851和部分同學聚會。深夜我回到宿舍之後,電話催促沛瑀回宿舍。在沛瑀答應回宿舍的一個多小時後仍未等到。遂電話聯絡她,十幾通電話未果之後去851尋找沛瑀。在聖言樓一樓電梯口聽到走廊處傳來男性性交的喘息聲,當時尋找沛瑀心切,直接上了8樓,在851得到回應,巫沛瑀已經被她的直屬學弟王凱民送回宿舍(事後已有同學出庭作證巫沛瑀被帶走時在八樓已被王猥褻)。我直覺想起一樓的聲音,邊打電話邊衝向一樓,然後在一樓的走廊處,目擊了巫沛瑀被性侵的現場。王驚慌穿起褲子,開始扯起了彌天大謊,邊撿拾巫沛瑀的衣褲,強調自己很清醒,要趕快和我一起將沛瑀帶離現場。巫沛瑀已近乎失去意識,一直喃喃她沒辦法反抗,癱倒在自己的嘔吐物中,眼鏡亦被壓爛,整理她的過程花了很久,在約莫整理完衣物之後,有離開851的同學尋聲而至,看到有其他人聚集,王又從完全清醒開始了酒醉表演(這部分亦有同學出庭作證)。之後是叫救護車,報警,走性侵流程。時至今日,我十分後悔當時未在現場報警,讓對方以現行犯被逮捕,給後續帶來很多痛苦與麻煩。
第二天系上得知此事,系主任打電話詢問我發生何事,並轉告我對方的說法是他莫名被我打傷,要驗傷提告我,並建議我們不要那麼快走法律和性平,系上會約談對方了解情況,相信系上有處理好這件事的能力。接下來是幾位朋友由蔡桓庚處得知此事,來關切我們。(蔡與性侵者是好友關係,之前一起見過兩次,兩次蔡皆向我們炫耀起這個學弟很屌,十六七歲他爸爸就帶他去嫖妓,最近學弟和女朋友吵架,又立刻搭訕認識了炮友,學弟隨即搭話炫耀起那個炮友還讓他無套。)當晚夏林清的女兒鄭小塔也來關心我們,講話的重點落在性侵的法律流程十分冗長與折磨人(這個部分她是對的),是不是真的要走法,如果讓系上處理,搞不好有更妥當的處理。性侵是非告訴,報警的當下已不存在不走的可能。鄭則繼續建議我們不要先做筆錄,給系上一點時間處理,讓沛瑀先休息。再晚一點,得知蔡去找王,王承認了所為,並被蔡教導怎麼講脫罪。
當夜我與蔡電話中發生衝突,蔡承認自己一時走火入魔幫了學弟,在這件事中選了邊站。理由是“覺得我們這邊比較有資源處理自己的情緒,以為鄭小塔來找我們,已經將我們的情緒處理地很好了,而學弟很可憐,都沒有人幫他,所以選邊站。”至此與此人翻臉決裂。
第三天,與系主任見面,告知大學班導翁有打兩通電話關心,沛瑀沒有接到,打給了沛瑀的哥哥,有接到;約談了王,他的說法與我們的還有目擊同學的完全對不上,可以去做筆錄;另告知性平會詢問是否要提交性平,我與巫當時並不知道性平會是做什麼的機構,聽了老師認為性平會作用不大的建議,先讓沛瑀繼續休息。
之外半個多月,系上沒有回音。而我則在聖言樓一樓遇到過一次蔡,與其發生口角,被蔡撕爛手裡的證件和衣服,抵在墻角挑釁我打他,在我試圖推開他之後被瘋狂回應我動手了,他要報警,還要告我們誣告他學弟。(此部分有系上學姐目擊,並因為學姐介入我才得以離開,目前還沒有需要學姐出庭作證)當晚,在8樓從幾個同學處得知蔡見人就講我毆打他,還要去驗傷提告,結果被醫生拒開驗傷單。(由此得出,苦肉計要演也要演得逼真一點,不先把自己打傷再去驗傷也太____)
半個多月間,我每天去系上都會經過女友被性侵的現場,幾次見到此人若無其事在系上出現,其中一次忍不住想痛打他,但沛瑀在場不想影響她的情緒,而在動手前停止,痛苦至極。在半個多月休息之後,沛瑀有了一點力氣來面對此事,遂讓好友、學姐幫忙出面,要求此人離開心理營不在系上的空間出現。第二天該學姐立刻被系上委婉地要求閉嘴離開此事件,同時表示系上一直有一個工作小組在持續處理此事。然後系主任找我和沛瑀面談,回應已要求對方先離開,系上會組一個工作小組處理此事,我們詢問為何過去了半個月才聽到系上的動作,而工作小組何時要開始工作,得到的回應是最近一直在考慮小組成員,開始工作則要等到夏林清回國,而夏在國外。彼時,夏是我與沛瑀信賴的老師,所以也未覺得奇怪為什麼事情已經過了這麼久系上都沒有動作,為什麼非要有夏才能工作。而系秘也表示,相信夏老師,她有能力處理好這件事。彼時,我們確實對此深信不移。
既然是沒有夏不能開始的工作小組,我、沛瑀、周周在夏回國之後,決定去詢問會怎樣處理此事。當天中午,在院辦與夏老師見到面,夏說“我現在先不進入細節,如果我要進來就是系老師的身分,不是社科院院長”接著表示等下有事,只有五分鐘,一個一個處理我們的問題(當時的團體動力,一下就由我們詢問夏以及系上想要怎麼處理,被夏反轉成一個權威處理學生)。然後從沛瑀開始,詢問沛瑀的感受,沛瑀當下開始哭泣,講起自己的受傷跟那一陣子的不安甚至無法入睡,剛開始即被夏打斷,問沛瑀是不是要講一個受害者的版本,要沛瑀重講,沛瑀繼續哭著講起自己的受傷感,旋即被第二次打斷,原話我至今言猶在耳:“一直以來,輔大心理系都有一支屬於自己的獨特路線,因為這支路線,你也知道外面的很多人是怎麼看我們的,你們以為院裡關係很和平嗎?其他系誰都等著看心理系是不是會出點甚麼紕漏或是笑話,這件事如果傳出去,搞不好會成為壓垮這個系的最後一根稻草!”接著,要沛瑀講述她身為一個女人在這件事裡面經驗到什麼,彼時,我完全被眼前這個陌生的夏林清震驚而說不出話,眼睜睜看著接下來的第三次霸凌——巫沛瑀痛哭著講起自己覺得作為一個女人覺得在這件事中被侵犯,很受傷,而且開始對人不信任,立刻又被夏打斷,夏甚至展演起了發怒的樣貌“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的版本!你們學生之間的情慾流動我也知道,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平常在8樓幹些什麼,偷吃也要把嘴巴擦乾淨,沒錯,你,確實,酒後,亂了性,但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的版本,我要聽你作為一個女人在這件事裡面經驗到什麼!不要亂踩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當下處於震驚之中的我看著巫沛瑀在夏林清面前痛哭流淚完全講不出話,心理狂怒著想要對夏林清咆哮:難道你要聽到她說她被強姦地很爽么。但面對這個帶了我四年,我十分敬重的權威,當下我完全動不了。巫沛瑀哭了很久答“那蔡桓庚也到處亂踩啊”夏就說“他亂踩你就跟他一樣一團亂嗎?你自己要變得清楚一點。”巫沛瑀繼續痛哭,說不出話。夏看著講不出話的沛瑀還嘆了口氣說:“這件事搞不好就是壓垮這個系的最後一根稻草”。而這個權威處理學生的現場動力就接著轉到了我身上,夏對巫說“現在講不出來沒關係,想一想再講”頓了一下說“看這件事什麼時候會燒到你和朱伯銘的關係”,然後轉向我。震驚到近乎崩潰的我,看著夏林清對我說不想要看到我在這件事裡面展演一個憤怒的男友,順從起了這個權威,應和道我知道我知道,可是我也不知道能怎麼辦只能展演一個憤怒的男友,來附和那個當下我無能反抗的權威的發話。頓了一會兒,我想到性平會的事,終結了剛剛的動力,問起既然性平會握著能退學對方的權力,我們是不是應該提性平會。夏則回應,自己也曾做過性平委員,性平會是個非常迂腐保守官僚的機構,你們提性平會一定拿不到想要的結果,先讓這個系處理。我回應,在這個案子裡面,其實證據還不錯,能出來作證的同學也有,我還目擊了現場。夏則講起了性平會的實例,來強調性平會的判決十分保守官僚,只想息事寧人,我們一定拿不到想要的結果,且性平會的調查流程與法律流程一樣冗長與折磨人,如果不信,可以詢問另一個工作小組成員,他也有過性平經驗。我還想發話,但夏已經以時間不多了為由打斷我,說“你跟沛瑀的關係現在要分開一點”就轉向周周,周周說聽到沛發生這樣的事,對方沒有來道歉,還若無其事的出現在校園八樓晃,很想打他。夏就問說“你有去跟對方談過嗎?有跟對方其他朋友談嗎?你有問過現場的其他人嗎?”周說沒有,然後就被夏林清電:“你何以在不清楚整個事件的情況下,就讓你的憤怒先行,就想打人?”然後問起這件事現在有多少人知道,周周回答後,夏感慨起怎麼捲了這麼多人進來,不想看到這件事把這個系撕裂,變成兩掛人對幹,要讓這些人離開這件事。接著詢問周周今天既然和兩個當事人一起來找了她,有沒有進一步工作的意願,然後賦權周周,進入工作小組,並回過頭和我、沛瑀表示,等工作小組的調查差不多了,也要讓當天在851的學生還有被捲進來的學生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問我們是否同意。然後夏就說差不多要走了,臨走時,我提起剛剛被打斷的話,即使提性平會拿到想要的結果的機會不大,可是總比不提好,夏再次發怒“我都已經講成這樣了,你怎麼還想提性平,先交給工作小組處理,如果到時候處理不了,你再想提性平,我絕不攔你。”當天對話結束。
那天離開院辦之後,處於震驚之中的我們三人,互相核對起現場的對話,是不是聽到了夏想要巫沛瑀把這件事講成酒後亂性。也都震驚於彼此都聽到了同樣的意思,卻又不敢相信彼時我們三人都敬重的夏林清怎麼會講出這種話(當時我還將自己無能反抗這個權威的憤怒、挫折轉嫁到沛瑀身上,責怪她為什麼在夏那樣對她的當下沒有起來反抗),而且夏應該還不知道事情的細節。我提出,蔡正在共同的人際網路裡到處散播一個有利於加害者的版本,也許夏是聽了那個版本做出今天這樣的回應,周認為夏講話一向玄妙,也許是我們誤讀了她的意思。最後決定,我去找夏林清核對。第二天中午,我找到夏林清,夏照舊很忙,騰出幾分鐘在一個教室裡單獨見我,我開口就點明,夏是不是從蔡那裡聽了什麼,那天跟我們的對話,有沒有覺得是酒後亂性的意思,話還沒講完,夏就打斷我,只說了一句說她很忙還沒跟別人了解過情況,什麼具體狀況都不知道,接著就不帶停頓地拉到要求我寫一個文本當天看見什麼,還有跟蔡的互動,以讓工作小組工作這件事和蔡。我試圖拉回對話,繼續問,剛開口,夏就繼續講寫文本的事,然後講起了知道我在這件事裡面情緒很大,如果我需要人對話,可以去找系秘,工作小組的工作也可以找系秘詢問。兩次被這樣打斷,我就沒有再問(之後回想起來,還是面對權威的恐懼讓我無能繼續),答應了夏的要求,然後離開。
哦,原來夏林清在還不清楚整個事件的情況下,就讓系被壓垮的恐懼先行,在那個現場講出那些匪夷所思的話。
這個系不會垮,就算因為這樁“醜聞”傳出去,讓這個系承受行政壓力,輔大心理系並不會因此被撤銷,只會有當權的路線、流派被影響而已。即使因為什麼事,換掉一批老師,輔大心理系也還是會在(參考十年前的質量之爭)。夏林清在她的院長權力,和打算用那個權力在退休前進行的權力部署面前,說了真話,露出了她最真實的樣貌。
這個記得我五年前的期末報告寫了什麼的老師,在巫沛瑀寄email詢問調查已結束,當初承諾的向事件裡的同學公開何時要做時,竟回應不記得自己講過,即使講過也認為現在沒必要做了(不知是不是對於工作小組沒能在自己的督導下產出學生自己酒後亂性的報告不甚滿意,這是我的陰謀論猜想)。在三月巫沛瑀po文點名之後,只能藉由自己的忠心子弟兵露面,否認自己當天講過的另一段話。不知道這個記得我五年前報告內容的老師,到底還記得自己當天五分鐘內講過的哪些話。
之後我找了系秘,系秘表示了對我的關心。我則詢問既然處置對方的權力都在性平會那裡,工作小組要做的工作是什麼,系秘回應這樣的事件,總有行政機制處理不到的事件中的情緒,他認為工作小組是要處理對待我們的這些情緒。
向沛瑀周周表示我沒有核對到東西。繼續討論覺得沒差,反正工作小組已經開展了,還有其他老師。彼時的我們在跟夏林清的那場荒唐對話之後,還是深信這個平常一直教授著批判、進步思考的系所,成組處理這件事情會繼續保持批判、進步。
至此距離事件發生三個多禮拜,寫了文本交給工作小組,放暑假離開台灣,以禮拜為單位,聽到工作小組開會的進度。至8月初,聽到調查告一段落,亦花了很多時間約談蔡,蔡承諾不再節外生枝。8月中,又從已經不在學校一陣子的朋友那裡聽到別人轉述蔡在亂傳事件,我email工作小組我得知了此事,希望能夠知道約談蔡的時間,我也會再問清楚聽到的蔡亂傳事件是何時,我天真地沒有為告訴我的朋友匿名。結果第二天,就聽到了朋友被工作小組電話要求離開事件並閉嘴的消息。一如替沛瑀出面要求加害者離開學校的學姐。
八月底,知道工作小組出了報告,確認了事件發生,踩了立場。結果上,以時間倉促為猜測根據,認為性侵未得逞,是猥褻。(工作小組的報告中並沒有性侵猥褻的字眼,這是我的概括,而工作小組不出現這樣字眼的理由是,這些字眼太概括,會扁平化事件)
之後,工作小組詢問沛瑀是否有跟對方見面協商的意願,沛瑀則詢問是否是對方想見面,回饋是對方沒有要見面,是工作小組覺得見面比較能夠有談開的機會想促成面談。沛瑀開了三個條件,認罪、退/休學、道歉。得到工作小組的回應是,很驚訝為什麼會開出這麼強硬的條件,這樣會讓對方不願意見面,無助於教育對方。對方確實拒絕了。
九月中,去北京參加研討會與夏林清會合,聽另外的工作小組成員報告工作小組的結果。我並不關心結果,只詢問了加害者的態度是什麼 ,認不認。答者扭動著只說了對方是真的什麼都不知道然後就沒回答繼續扭動,意會。又詢問之前只聽說了蔡承諾不再節外生枝,但不知道他是否道歉認錯。答者表示,工作小組曾經詢問過巫沛瑀,想將工作小組的報告給蔡桓庚看,以教育蔡,改變蔡對我們的看法,“但是哎呀巫沛瑀就是不要啊,舉得蔡桓庚跟可怕啊”,我疑惑著巫沛瑀何以如此奇怪,結束了關於事件處理的對話。
回台,跟巫沛瑀核對狀況。沛瑀表示,工作小組想把調查報告給蔡看,以教育蔡,她向工作小組表明了,蔡已經教唆過對方怎麼串供了,雖然他後來也答應不再節外生枝,但是不知道有了內容更詳細的報告,還會再做出什麼事對之後的官司不利。而且情緒上,蔡作為一個事件以來不斷給我們找麻煩的人,憑什麼再給他這樣的機會。工作小組回應她,那這樣蔡對她的看法她是不是就概括承受,沛明確回應了是,並反問如果真的讓工作小組做了,然後蔡又繼續做了對官司不利的事,工作小組承不承擔地了責任。
我詢問工作小組里另外的老師,對方的態度是什麼,認了沒。得到的一個答復是,對方態度很差,狠狠地釘了他。另一個答復是,很盡力地跟他談了,可是他沒有要認錯。
至此,雖然工作小組以小組名義出了報告踩了立場。三個工作小組成員關於加害者態度的回答,卻由什麼都不知道(正),到沒有要認錯(中),到態度很差(負),不甚一致。(有趣的是,結果與和夏的權力階序強弱呈正相關)。哦,其實“工作小組”並不是一個整體,內部也是有分歧矛盾的。再後來,聽說處理過程中,回饋對方態度很惡劣,不想再管對方,只想保護好巫沛瑀的成員,被夏林清狠電。在推測巫沛瑀從八樓被帶走,至被我發現的這個空檔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的時候,夏更是帶大家討論自己喝醉的時候都做過什麼蠢事,把討論往情慾流動後的酒後亂性方向帶。異議者又被電。在系裡的權力關係,滑入了本應沒有權力關係的工作小組,夏又成了工作小組裡的權威,由別人一線處理,她督導電人,主導討論方向。
至此,工作小組告一段落。過程中,兩位幫助我們的朋友與蔡一樣被要求閉嘴。不一樣的是,蔡直至能散播的對象都散播地差不多了,至7月底被工作小組花了時間力氣約談,甚至希望被給予詳細的報告來教育,反過來,我們的朋友在工作小組的得知的第二天就分別一封email、一通電話就被踢出局,沒有後續的“教育”對待。甚至,作為被性侵者,要求加害者認罪的基本權利都被驚訝地認為是太強硬,不利於教育加害者。工作小組的目標,從一開始的處理我們的情緒,變成了嘗試讓我們放下情緒和權利,給工作小組創造條件教育加害者和加害者不斷給我們製造麻煩的朋友。如果工作小組只是以權力都被法律、性平壟斷,來作為自己無能處理的理由,就此承認對此事件無能,那我完全接受。但將工作小組的無能,歸咎于被害者要求加害者認罪太強硬,我無語。
我和沛瑀對於這個系天真的信任,繼而為工作小組賦權,引發了這一連串的荒唐事。
工作小組處理失敗,九月底我們決定報性平。工作小組將部分報告內容呈給性平會協助處理。在工作小組、法律流程已經進行過兩次的調查流程,再在性平會中進行一次。性平的處理中,我們到場一次。兩個月后,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為猥褻,給對方除退學之外最重的處分。
今年一月底,檢察官公開了檢驗報告,並提供給媒體,各大媒體均有匿人名、校名報道此事件。(律師說,檢察官會視案情需要決定是否公開檢驗報告,部分案子甚至直到結案才知道結果。)
巫沛瑀的下體驗出了對方的DNA。
二月初,補交起訴書補開一次性平,以此補充證據重判為性侵,將對方退學。
至性平會最後結案,我們僅出席一次會議,對方被退學。之間並未經驗到性平會特別的迂腐官僚,與一般行政機器無異。
報性平期間,沛瑀詢問夏林清當初允諾的結果出來之後要向851在場學生和捲入學生公開事件的動作何時要做,然後發生了沛瑀po文中的事件。夏林清躲到工作小組之後,球被踢給小組。由其中一位老師詢問我們,這樣沒有教育對方的效果,是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沛瑀表示自己不想再被蓋著。工作小組又回應,沒有辦法掌控聽到報告的學生在想什麼(是為什麼要掌控別人的想法),沛瑀回應即使被認為喝醉酒被性侵活該也想要做這件事。反復爭論之後,工作小組終於同意,沛瑀認為自己辛苦要求甚至向夏林清發飆討來的公開,不想再被收割成工作小組的成果,出席了面對事件當天同學的說明會。會後,工作小組再次表達了對不知道聽到報告的學生會想什麼的焦慮。
po文事件隔天,沛瑀在學校遇到蔡,蔡向她道歉。
接著是巫沛瑀的po文事件,點名夏林清回應。而得到的回應是,po文第二天早晨,已經結束的工作小組就召開了會議。下午即給按贊、回復的系上學生寄出email,並讓導師約談了部分研究生,前後不到24小時。(其中一位老師在約談中表示了自己也覺得按贊回復沒什麼,但無法拒絕,這是我在整個事件中聽到的工作小組成員對小組裡的權力者最激烈的反叛了)在封口這件事上,工作小組第三次向我們展現了行政機器其實可以如此高效快速。
一直講述自己從白色恐怖時期一路走來的運動史的人,果然也最會白色恐怖的操作手法。諷刺的是,本應在解嚴年代看起來是個笑話的白色恐怖式回應,真的造成了一些恐懼。有同學收回讚“挺”夏,有同學對系上失望到和沛瑀一起割腕。
Ps:案件目前等待一審開庭中,被告僱了三個律師,還傳了證人。我們很奇怪他有什麼證人可傳,律師閱卷後得知是要傳蔡證明他未在私下承認過。且當做笑話一則,供諸君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