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7

特殊教育法》新版 DSM-5 光譜說 / ASD / ADHD 7 歲改 12 歲 / 對「特殊教育」的影響

教甄 107 考古題【最新版 DSM-5 光譜說 / ASD / ADHD 7 歲改 12 歲 / 對「特殊教育」的影響】轉貼:2013年1月,我國修訂公布的《特殊教育法》新增了「腦性麻痺」類別,同年5月,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PA)出版《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此版本大幅變動許多常見於學生身上的心理疾病之定義與分類;例如:
亞斯伯格症或未分類廣泛性發展障礙在DSM-5中皆被歸類於自閉症的一種,泛稱自閉症譜系障礙(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ASD)。與自閉症相似的學習障礙(learning disorder),DSM-5將學習及運用學業技巧的困難,包括:文字閱讀、理解、拼字、書寫表達、計算與數學推理等等,都歸為一類,統稱特定學習障礙(specific learning disorder)。
而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的診斷方式也重新改寫,DSM-5 認為鑑定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的年齡,是在患者12歲前,於各種場合都出現明訂的症狀才可確診,與舊版的年齡為 7 歲前不同。另外,DSM-5在智能障礙(intellectual disability)的定義中,以「智能障礙」取代「心智遲緩(mental retardation)」一詞,並於診斷中加入適應功能(adaptive functioning)測驗,不再僅靠智力測驗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