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3

楊智為大老闆vs志工學員簡小妹の官司」臉書

以下摘自:簡均羽部落格初聞「楊大老闆及其龐大律師團」單方面提出的「三大和解條件」,一點也不生氣,反而覺得有點好笑。如此自我中心的條件,我不敢相信這就是「擅長說服術、溝通技巧」的楊大老闆所提出來的和解條件。請點閱:簡均羽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