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31

部訂古文 30 篇課文:不見了?教甄口試 108 閱讀素養檢驗指標108 年學測國文題目爭議

【部訂古文30篇課文:不見了?】教甄口試 108 最新話題【閱讀素養檢驗指標108 年學測國文題目爭議】以下摘自(廖文綺/國文老師、作家)108年學測國文題目爭議較去年稍多,大眾焦點主要集中在大考中心截選作家張曉風、馬世芳的文章入題,所截選內容是否有扭曲作者原意。但就筆者來看,這份考題另有其他可以改善的空間。對比107年度廣受好評的考題,該年度出題的項目平均,兼顧課內重點及課外素養,包含詞語、文法、形音義、國學常識、詩詞情境判斷等,可說是在以閱讀題組為命題主軸的情況下,其他題型也約取一二。
不過今年的題型卻較為單調。除了單選第1題字音題、第2題課外改錯、第3題古文排序,第13、14、16題課文題,以及多選35題課內字義題、36題課外成語題、37題課內語法判斷題、42題白話課文修辭題(有些白話課文,如《我的書齋》、《夏之絕句》只少數版本收錄,對未使用該版本的學生來說,與課外題無異)。以上課內相關的題目佔了14分,課外文法基礎題佔8分,其他全是閱讀理解題。對比去年學測,課文相關分數佔30分,課外閱讀理解佔分約50分,今年的閱讀理解題型可謂大幅提升不少。
這樣的出題方向或許有好有壞,但,假設國文學測從此確定為素養題,5大冊課內相關題目所佔極少,就連經史子集等國學常識,以及書信、對聯、題辭等語文常識,都已被出題者邊緣化,或不出題,或意思意思出個一兩題,那麼是否學生在校所接觸的國文課,應該直接以閱讀素養為主?
矛盾的點在於:學校的國文課,走的內容依然是所謂的部訂古文30篇課文文意、作者生平及成就、經史子集等各項國學等內容,學校的段考題往往也集中於考驗學生對於課本內容的熟悉度,比如相關形音義及題解註釋。若肯下工夫背誦細讀,至少還能夠拿到一定的基本分數。
但這份考卷的課內題佔比卻偏少,就算是閱讀題為主,許多考題文章也不一定跟文學相涉,反而是科普、評論、遊記、新聞等信手拈來。國文科的定義被延伸也被壓縮,延伸為上達天文下至地理,但凡文本所涵蓋的訊息範圍,無一不是國文;被壓縮的點也在於此,只要是文字訊息,即是國文科的範疇,自然是多了廣度,少了文學性的深度。
學生孜孜苦讀這5大冊的內容,所能掌握的學測分數相對稀微,卻又不敢不去爭取這極低的投報率。因為國文科的分數組距約略5分,而從高標到前標、前標到均標,各自也就5分左右的差距。以致這課內的分數雖少,還是得準備,又佔去了極多的學習時間。學生得鉅細靡遺的反覆複習,直到考試當下,可是考卷出題卻可能出或不出,或是比例極少,根本無法預測把握。
像這樣由課外閱讀佔去8成分數的考卷,就算有學生上課不認真聽課,但只要自小打下良好的閱讀素養基礎,成長的過程持續培養,一樣能輕取高分;反之若學生閱讀素養雖不及養成,僅是肯用心聽課,努力苦讀,對這份題目依然頗費躊躇。
因此,筆者認為,試題多少也應該跟課文的核心有呼應性,如107年度學測的手牌題型,既考驗學生的分析能力,同時也含括鴻門宴一文的人物特色,可謂極好。
閱讀素養雖然是國民素質重要的檢驗指標之一,但畢竟需要長時間累積,有些學生若在國小國中沒能培養起良好的閱讀習慣,至高中時再努力,也有其極限。而既然學生還願意認真吸收課文菁華,大考中心也應該兼顧到這份苦心,不致讓課文幾乎淪為白讀,否則就是教學現場應該跟進考題,以培養學生的閱讀力為教學目的,否則學生難以適從,無形中也將消磨對國文的熱情。2019.1.蘋果日報

魯冰花》作者:北鍾南葉【台灣文學之母:鍾肇政與台灣新文學之父:賴和】相互輝映

《魯冰花》作者(教甄 108 考古題)北鍾南葉【台灣文學之母:鍾肇政】與【台灣新文學之父:賴和】相互輝映。鍾肇政(1925年1月20日-)台灣小說作家,為客家人,生於日治時期臺灣新竹州大溪郡龍潭庄字九座寮(今屬桃園市龍潭區)。早年入讀淡江中學、彰化青年師範學校畢業,兵役期間因高燒不退造成聽力障礙。戰後就讀台大中文系僅兩天即輟學。原因之一為聽力障礙,上課時須將桌椅搬到教授旁邊才能聽課;然而,因教授口音而難以適應。另一原因為考進台大中文系後,才發現課程內容多是四書五經、唐宋古文八大家等,而鍾肇政感興趣的是現代文學。
2015年因長期對社會有貢獻榮獲台灣大學頒發人文藝術類傑出校友獎章。在台尊稱其為台灣文學之母,與賴和相互輝映。鍾肇政曾任國民小學教師、東吳大學東語系講師、台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理事長、總統府資政。1966年獲得中國文藝協會頒發的中國文藝獎章小說創作獎,1979年獲得吳三連文藝獎,1986年獲台美基金會成就獎,1992年獲國家文藝特別貢獻獎,1999年獲台灣文學家牛津獎、國家藝術基金會文藝獎,2000年李登輝總統頒贈二等景星勳章,2001年獲中國文藝協會榮譽文藝獎章,2003年及2004年陳水扁總統先後頒發第二屆總統文化獎百合獎、二等卿雲勳章,2016年獲第35屆行政院文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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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之多,為台灣前輩作家之最,證明了鍾肇政確實是台灣文學界實力最雄厚、創作力最旺盛的偉大文學家。鍾肇政長年筆耕不輟,在台灣文壇與葉石濤齊名,兩人被並稱為「北鍾南葉」。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已出版《鍾肇政全集》38冊。長子鍾延豪也是作家,1985年因車禍去世,生前出版短篇小說集《金排附》及《華西街上》。鍾肇政也是「支持調降文言文比例,強化台灣新文學教材」共同發起人。
教甄 108 考古題:曾經榮獲國立成功大學名譽文學博士的港都元老級作家,他是著名的小說家,也是撰寫第一本台灣文學史《台灣文學史綱》的文學評論家。(轉貼)請問是下列何者? (A)余光中(B)楊青矗 (C)葉石濤 (D)鍾鐵民。(葉石濤乃國寶級大師,世穎的碩士論文《清代臺灣書院》民國84學年,也有引用葉大師的文獻)

2019-01-30

幫一位考生看試教.她竟唱起了歌來,還以為我會嚇到(邊教邊偷看歌詞)要唱就唱好一點

昨晚幫一位考生看試教,她竟唱起了歌來,還以為我會嚇到(邊教邊偷看歌詞)
我說:「要唱就唱好一點!」忍不住示範了中英文各一首。而且全程不看歌詞⋯
她嚇到了!我跟她說我是母校「台北市立師院:聲樂獨唱比賽」全校第四名。
但我沒有跟她講,評審除了音樂系教授,還有時任校長秘書的吳清山老師坐主位。
而且我一唱完,就看到吳老師跟左右的兩位老師討論(喬)咦?怎麼覺得這場景,和教甄複試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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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門口終於有題字了《亞洲廣場大樓》之前被掛「台北帝國飯店」讓我們這裡每天出出入入的上班族,感到很奇怪,好像在做壞事。其實台北帝國飯店只有這棟 30 層大樓的三層(中層樓)。還好書院師生們有「高樓層專屬電梯」不用跟觀光客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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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校長:我叫好幾個代理教師去加你臉友,結果你只答應一半,而且當年都有上岸!怎麼那麼準!難道你會算命嗎?
許仙之後:你忘記師專時我曾帶你去「台北車站:北門」旁一間古色古香的房宅算命嗎?我阿公當場就說:「你以後會當校長!」你還鐵齒不相信。如今你都快退休了!
城中區的人都知道我阿公算最準(號稱:許仙)不論藍綠、省籍⋯很多政壇大老都去算過,而且仕途發展一路阿公當年所預測。我從小到大在一旁偷學了一點,再加上師專學的心理學《中西融合》

身為單親媽媽只要有人生病,就無法代課失去經濟來源。實在不想如此過一生⋯

身為單親媽媽只要有人生病,就無法代課失去經濟來源。
實在不想如此過一生⋯是書院幫我打破了貧窮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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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課多年一無所有。
存款只夠上一次課,
但我還是咬牙北上,
因為我知道不改變不行了!
終於奇蹟出現~我上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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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心疼錢,但歲月何時心疼過你呢?🥺
🗣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機會長得漂亮👱🏻‍♀️
🗣但是每一個人都有機會活得漂亮👩🏼
💁🏻‍♀️好好的管理自己👉🏻因為你仍有尚未完成的上岸夢想;
💁🏻‍♀️好好的投資自己👉🏻才能遇見最棒的自己,且讓我在書院「集地王之氣」祝你在今年翻轉人生,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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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校長:我叫好幾個代理教師去加你臉友,結果你只答應一半,而且當年都有上岸!怎麼那麼準!難道你會算命嗎?
許仙之後:你忘記師專時我曾帶你去「台北車站:北門」旁一間古色古香的房宅算命嗎?我阿公當場就說:「你以後會當校長!」你還鐵齒不相信。如今你都快退休了!
城中區的人都知道我阿公算最準(號稱:許仙)不論藍綠、省籍⋯很多政壇大老都去算過,而且仕途發展一路阿公當年所預測。我從小到大在一旁偷學了一點,再加上師專學的心理學《中西融合》

5 W 1 H 教甄複試 108 從現在開始積極準備.相信自己一定會考上/摘自林翎 / 現任國小校長

筆試是絕對標準(標準答案)
複試是相對標準。錄
取率4%跟大家一樣就是落榜!
別只看熱鬧表相,要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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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W 1 H【教甄複試 108 從現在開始積極準備,並相信自己一定會考上】摘自林翎 / 現任國小校長(感謝林校長引用世穎之拙文,並推薦其新作《教師甄試口試實境模擬完全制霸》考用 2018.10.再版)觀念一:教師甄試準備(林翎)108 年教甄從現在開始準備,相信自己一定會考上。態度、態度、態度。觀念一:教師甄試準備:金榜題名是人生三大喜事之ㄧ,但準備教師甄試至金榜題名的過程,卻是一條漫長而艱辛的修煉之路,綜觀這幾年正式老師錄取率偏低,非得經一番寒徹骨,方有梅花撲鼻香」。教甄如何準備呢?本單元從 5 W1H 說明之。
一、為什麼要參加教師甄試?(Why)每個人的理由不見得相同,舉凡家長要求、家庭期許、工作穩定、寒暑假、教育熱情…等,不管是何理由?應試生基本上要喜歡學生,若不喜歡,建議不要走這一行,以免自己工作不開心,也誤人子弟。
二、教師甄試要準備什麼?(What)觀諸歷年,進入考場,應試生從剛畢業到40幾歲的年齡層都有。參加的應試者中,不乏學養豐富、條件卓越的高材生;若想要在高手如林的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可說人人有機會,個個沒把握。鑑於此,先建立「一定要考上」心態與堅強意志,破釜沉舟將娛樂與交友時間降至最低(切記還是要有舒壓時間),並刻意經營自己,加上準備方向對了,離目標就不遠了,只要持之以恆,「金榜題名」只是早晚而已。教師甄試大致分初試「筆試」及複試「口試」及「試教(或情境模擬)」。「筆試」科目視各縣市招聘教師類別會有部分應試科目不同,原則教育科目是共同科目。試教主要是國語、數學或專業科目(如體育、音樂等)抽題試教,試教方式區分現場寫教案或帶教案及可帶教具或不可帶教具。口試主要為口試委員問、應試生答的模式;只有臺中市目前偏向抽題,進行10分鐘念題、回答。
(一)筆試:要脫穎而出,教育專書要念、現今教育政策要知道,且要配合專書、政策,練習考古題,練習時善用口訣、聯想法與閱讀理解可增加分數;同時,勤做筆記,增加通過初試的機會。另甄試當年度已考縣市考古題,尤其是教育專業科目,一定要看,因為教育政策趨勢通常是命題其中之一重點所在,分分必較的考試,總分多1分就多1分靠近金榜的機會。
(二)試教時間大致區分為10分鐘或12分鐘或15分鐘,平日準備教案,建議15分鐘版練習,最後視考區規定時間再刪除。試教內容選取不僅要符合年級身心發展、年級教學重點(六年級教生字絕不會上榜),並視個人特質與優勢調整(上榜第1名教案或教法不見得適合你)。試教方式之設計建議發展適合個人之模組進行準備,但選擇的範圍以一個完整的主題,從引起動機(舊經驗)到主要教學到歸納總結呈現,會比呈現某個片段或部分段落更佳,加上適時搭配互動、回饋與獎勵(如設計學生答錯,僅能1次),效果更好。從評審角度觀之,可強化:1.展現個人之企圖心,如眼神、聲音、肢體、走位等自信與穩定;2.整體教學觀感,如選擇試教類型、布題、教學法(層次提問、分組討論、發表設計等)與班級經營;同時整個試教過程一定要邏輯性要清楚、口條要順、回應教學目標,忌諱教錯;4.其他如需寫板書,部分委員也會看筆順與錯字。
(三)口試準備是有跡可循的,建議收集題庫,先行分類,嘗試搜尋參考答案,平日再利用筆記或電腦紀錄自己的想法,並適時請教學校校長、主任或資深老師,修正自己答案,增進自我籌碼,深耕個人教育理念及不斷累積自我能量,努力一定有回報。
另筆者認為擔任代理教師、代課老師有助了解學校運作現狀、增進帶班經驗與能力及可以累積甄試能量,建議維持,甚至有機會擔任代理組長。
準備教師甄試是漫長且辛苦的路,也可能蠟燭多頭燒,因此,維持身體健康,適時運動、調整情緒實有必要。
最後,應考時,秉持心態正向、意志堅定,相信自己,且依平日準備進場;考後,盡人事,聽天命,迎向成功。
三、何時進行甄試準備?(When)
及早刻意準備與累積模擬實戰經驗,自然勝率較高,本書建議每周在學校撥些時間,至教育部、教育局(處)網站逛逛,熟悉教育政策走向,若有新素材,納入筆試與口試筆記。
下班後或假日,固定一段時間,穩定讀書、做考古題、觀看本書、整理筆記,逐步消化內容。同時,可依個人習慣準備小本資料卡或運用手機或MP4自行錄製濃縮資料錄音帶,隨時看,隨時聽,隨時反思,並準備小筆記本,有新的體認或批判,隨手紀錄,擴散思考層面,充分運用瑣碎時間。
睡前快速回顧今天準備甄試歷程或記憶、思考單一議題重點(時間勿太長,否則造成反效果,睡不著)。
總之,「用心」、「堅持」並做好「時間管理」,您將發現準備時間相較變更多;長久下來,實力也肯定倍增。
四、在哪裡做甄試準備?(Where)
學校本身就是求知識的地方,積極參與行政、課務與班級經營,並找時間(下班後)與理論文章驗對,逐步建構自己對甄試議題掌握,方能致勝。
下班後,可至K書中心、圖書館安靜讀書,若因家庭緣故,無法放下,也可忙完、安頓好家庭成員、家事後,每天在家裡穩定讀書或運用網路蒐集資料(如晚上9時30分至11時)。另每週可行的話,參加讀書會(通常會在學校內)或參加坊間專業班。
五、需要哪些人的協助?(Who)
建議應試人可考慮參加坊間專業班向專業師資學習、購買專業雲端自學、並研讀專書,配合網路、圖書館統整重點,彙整專屬自己的筆記,也可參加互動讀書會,透過校長師傅、先進輔導練習,夥伴共同分享、討論交流,截長補短,擴散準備範圍及思考面,尤其,口試與試教一定要請教專業人士,如校長及國語數學等輔導團老師,閉門造車可能陷入泥淖,同時請教時,也應盡量坦然面對自己缺點,虛心就教以「對症下藥」,避免錯失良機!最後,落榜的還是自己。需知人愈考愈沒有信心。
六、如何進行甄試準備?(How)
相信你就是天生要當老師的料,靠著努力與堅持,並養成閱讀有關教育專書與作考古題之習慣,持續系統整理、補充筆記,並請前輩指導考試經驗與模擬試題檢核,成為正式老師並不難。
註:
1.參加坊間專業班、專業雲端學習或選讀專書要慎選,且一定要努力研讀整理,畢竟個人基礎功很重要,也反映在分數上,
2.口試、試教練習一定要先充實本職學能(如可以思考試教方式是否可融入平日教學部分模式,如你選擇試教作文,那嘗試將試教方式融入班級之作文教學,甚至可思考列入觀課、說課、備課與議課之教學內容),且練習時建議要找實際在學校場域歷練過的,如校長、主任或輔導團老師等,成效較高。
3.或許在短時間競爭,你先天條件不佳,但勤能補拙,只要你願意花時間,以紮實口試內容、完整性的試教,仍可勝出。前提是相信自己能做到
轉貼分享~世穎老師超棒的一句話
※ 教甄考生(CL)教甄這麼難考,請問到底如何才能上岸?
※ 許世穎(CO)你問錯人,也問錯問題了!應該是問:如何創造上岸的「有利條件」,而且問的對象,應該是自己。
(感謝林翎校長引用弟之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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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複試 試教口試 自我介紹

謝明賢,深耕偏鄉教育27年.以校為家,2003年曾獲首屆史懷哲優良教師獎,開車自撞身亡

畢生奉獻教育,花蓮縣玉里鎮春日國小49歲教導主任「謝爸」謝明賢,深耕偏鄉教育27年,以校為家,2003年曾獲首屆史懷哲優良教師獎,去年12月他因腎病請長假,近日好不容易好轉,28日隨即返校關心學童,晚間疑似精神不濟開車自撞身亡,悲劇傳回學校,師生難忍悲慟,落淚哽咽說「你怎麼偷偷下車,卻沒有跟我們說,全校都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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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明賢從台南師專畢業就到花蓮最偏遠的河東地區教書,位於193線道上的春日國小,國小僅39人、幼兒園30人,擁有南區最大的「河東假日才藝學院」才藝班,8年前由謝明賢一手創立,號召自己的親朋好友,貢獻個人專長,自掏腰包、募款得來經費,開課包括珠心算、吉他、爵士鼓、鋼琴、扯鈴、腳踏車維修、美術等12種課程,且全部免學費,唯一要求「有事不能來一定要請假」。謝明賢曾說,教育的目的,不應該只為了教出上流社會、高知識份子,即使學歷不高、藍領階級,只要不走偏路、懂得回饋社會,具備對事物的鑑賞力與感知力,就是成功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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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明賢認為,外界總把「為偏鄉付出」的老師講得很偉大,但其實,每天面對生活困境的家長與孩子,才是真的偉大,「偏鄉孩子哪有那麼窮,我們應該建立他們是很快樂的形象,而不是用可憐的方式吸引外界同情」,在世時的願望,就是要培養10年、20年後的家長,從他們還是孩子時就開始,等他們長大,就會跟自己有同樣思維,了解教育下一代有多重要。2019.1.新聞

教師甄試 108 命題焦點【壬寅癸卯學制 4 大考古題重點:欽定學堂章程/奏定學堂章程】

【壬寅癸卯學制 4 大考古題重點】昨天已經過去,明天還沒來臨。我們只有今天,讓我們開始吧!(德蕾莎修女)不論你過去落榜幾次、受了多少羞辱,今年開大缺,一次討回來!那些潑過我冷水的人,總有一天我會燒開了還給你們的。~ 教甄【復仇者聯盟】召集人
教師甄試 108 命題焦點【壬寅癸卯學制 4 大考古題重點:欽定學堂章程/奏定學堂章程】獨家剖析:有些考了很多年的考生,儼然成為考古題專家,是要去應徵參考書的編輯人員嗎?考古題的命題趨勢,其實和當年度的教育時事有關,因為這些新聞左右了命題委員的潛意識,加上不想大喇喇考出有爭議性的考題(公費師範出身的他們通常個性謹慎,常惹事的世穎例外)這種心態也是曾參與出題的筆者所了解的。《壬寅癸卯學制:欽定學堂章程/奏定學堂章程》便是反映臺灣近來的「課綱爭議」史哲組出身的世穎為考生整理出 4 個重點(台北市立師院「國民教育所」教育史哲組,民國 84 學年畢業)【近三年(106~108
)已有所不同】:
1.壬寅—癸卯學制《欽定學堂章程》《奏定學堂章程》:「癸卯學制」分為三段七級,分別為初等教育階段(蒙養院、初等小學堂和高等小學堂)、中等教育階段(中學堂)、高等教育段(高等學堂或大學預科、分科大學、通儒院)。從戊戌維新到1911年清朝滅亡,中國的學制建設已經從理論走向了實踐。清末兩個非常重要的學堂章程:《欽定學堂章程》、《奏定學堂章程》是清政府頒行的正式法令。
2.《欽定學堂章程》即「壬寅學制」,由張百熙組織制定的,參考吸收了日本學制的特點。張百熙於1901年12月兼任管學大臣,是個推崇日本教育的漢族官員。1902年,在奏辦京師大學堂摺時就曾提議「仿日本學制,先設高等學校,作為大學預科」。「其他中、小學及專科職業學校教育,則聲明俟派員赴歐美日本考察其現行章程」,「儀器設備,則計畫先以款萬餘兩向日本採購」。張百熙還派京師大學堂總教習吳汝綸赴日考察學務。吳汝綸在日本考察約3個月時間,參觀京都、東京等地各級學校,返國後作《東遊叢錄》,向張百熙報告。這本書對日本的教育史、近代學制體系、各級學堂章程、教育統計,尤其是帝國大學之制度與課程,有詳細的記錄。雖然,《欽定學堂章程》已於此書出版前完成,但此書及1902年11月日本議員伊澤修二來華所呈的《日本學制大綱》,對《奏定學堂章程》的制訂,有顯著的作用。
3.《欽定學堂章程》包括六個章程:《京師大學堂章程》、《考選入學章程》、《高等學堂章程》、《中學堂章程》、《小學堂章程》、《蒙學堂章程》,每一個章程之下均分為四章。日本在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的學校制度設置是:幼稚園、尋常小學校、高等小學校、初中(高等女學校、事業學校)、高中(專門學校、高等師範學校、女子高等師範學校)、帝國大學。通過比較,可以看到《欽定學堂章程》採行了日本學制的影子。
4.《欽定學堂章程》雖公布於世,但並未施行。清末真正實行的是稍後由張之洞、張百熙、榮慶擬定的《奏定學堂章程》,即「癸卯學制」。早在「壬寅學制」制定期間,張百熙就曾向張之洞徵詢意見,張之洞向張百熙說:「日本學制尤為切用」,「宜選派學生赴日分習尋常師範及高等師範」,「至管學人員,亦須赴日學習教學法及教育行政」。張之洞還派羅振玉、王國維及黃紹琪等人赴日考察教育。羅振玉於1901年5月在上海創辦《教育世界》雜誌,主要任務是編譯出版日本教育書籍和法規。從1901~1903年間,《教育世界》刊登了多達97篇有關日本學制的譯文。作為國內唯一的教育改革論壇,各種教育改革的主張、觀點以此為媒介廣泛傳播,從而影響了學制的制定。 1903年6月,張之洞開始主持學制制訂工作。經數月努力,七易其稿,於1904年1月完成,從此結束了中國新式學堂無章可循的歷史。~摘自葉順意(參見:1.吾師吳清山《教育概論》。許世穎【教甄自介】部落格)

為何千里迢迢,從遙遠的偏鄉來到「台北車站」的書院?「燒腦」不如「燒錢」?

黑心院長:為何千里迢迢,從遙遠的偏鄉來到「台北車站」的書院?
** 教甄考生:因為我覺得自介很「燒腦」。幾個月來想很久,還是一直想不出來,但又不想用像大家一樣的自介,而且我已經在口試卡很多年了!我心想「燒腦」不如「燒錢」。想像很多考生一樣,把書院當成「最後一站」(戰)!
** 最後一站「站長」:我們這裡都是用《產婆法》。不提供直接答案,也不給具體的建議。所以「燒錢」後,自己還是要「燒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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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地王書院」所在大樓為《亞洲廣場大樓》北車正對面,比隔壁的「新光三越」更接近北車。坐落在「凱撒飯店」和「新光三越」中間。且有「北車連通道」可直達。大樓共 30 層,設有「地下四層」平面停車場。惟假日常一位難求,且停車費「全國最高」。故院長建議您搭高鐵、捷運⋯出站就到!

國小教甄筆試攻略法─以107年一般科教育專業試題為例.常會覺得教甄的範圍太大了

摘自Lin Yu-Siang老師:國小教甄筆試攻略法─以107年一般科教育專業試題為例
【前言】對於剛通過教檢的考生而言,時常會發生的狀況是覺得教甄的範圍太大了,不知道該從何讀起;也有人買了陳嘉陽或戴帥的參考書,讀完前兩章、螢光筆畫完重點,發現要背的東西實在太多了,從此讀不下去。本文藉由整理及統計107年國小教甄共460題的教育專業試題,提供筆試的準備建議,適合剛開始考教甄,不清楚要怎麼準備筆試的考生閱讀。
【107國小教育專業科目試題分析】考過很多年教甄或考古題寫很多份的考生,通常會發現某些縣市有著固定的出題模式,例如台南每年都會考很多教測統研(教育測驗與評量、教育統計、教育研究法的統稱)和十題左右的輔導特教,但是隨著出題教授的不同,這樣的模式不見得都會維持下去,像是高雄前兩年都只有十題出頭的法規政策,今年卻爆量考了22題(每年寫高雄的教育都會想吐血);輔導特教前兩年都在五題以內的台北市,今年也考了13題,很難用單一縣市的考題來分析趨勢。因此我們必須加大樣本數,將全國有考正式教甄的八個縣市的題目一起分析,得到以下結論
1.107年最愛考的四個科目分別是教學原理、課程理論、教測統研及教育心理學,此四科共佔了今年教甄一半的考題,在新北市(57%)、中區(66%)、屏東(60%)、金門(64%)都有非常高的占分。雖然沒有統計資料,但以筆者的經驗,此趨勢與前幾年的考題相符,可以說讀熟這四科,就能在各個縣市保有一定的基本盤。
2.教育哲學和教育法規在某些縣市的佔分很高,某些則否。今年因為台北市和高雄市教哲的題目掛零,導致整體佔分不高,但在新北(16%)、桃園(14%)、中區(10%)、台南(12%)的佔分都還是超過10分。法規政策雖然在全國佔分很高,但除了高雄(44%)和屏東(22%)外考特別多之外,半數的縣市佔分都在10分以下,但此兩科仍然是不可忽略的科目。
3.教育社會學和教育行政普遍少考。今年此兩科在各個縣市的佔分普遍在10分以下,但往年的經驗此兩科並不總是考那麼少,所以雖然不是主要的假想敵,但也不應完全不準備。
4.台北和桃園的輔導特教佔分升高,從103年到106年,桃園和台北在輔導及特教的題目從來沒有超過4題,今年桃園卻考了7題,台北更考了13題,雖然目前無法得知這會是常態還是特例,但對普通科老師來說這兩科通常比較少接觸,考出來都是難題,如果是只打算考台北或桃園的考生,在這兩科上多一點準備還是比較保險的。
【針對單一科目的準備方法】
即使知道該從哪些科目開始讀,但每個科目的內容都還是很多,還是不一定有辦法從頭掃描式的準備,因此當寫完很多年的考古題之後,我會把重點分等級:
第一級:每年都會考好幾題的重點,像是教育心理學的智力理論和訊息處理理論、教育測驗與評量的各種信效度、十二年國教課綱等等。
第二級:每年至少都會考一題的重點,像是蓋聶的學習理論(今年九項教學事件又考出來了),課程的目標/情境/歷程模式等等。
第三級:每隔幾年就會出現一題的重點,像是四種測量標準誤(今年考了樣本平均數標準誤)、型一和型二錯誤(今年不只一題)、六頂思考帽(今年沒考)等等考出來很容易不會的題目。
第四級:非常久才考一次的重點。
第五集:從來沒考過的重點。
之所以把重點分級,背後的觀念是教甄一年的考題不過才四五百題,如果一個重點每年都會出現一題,那我把他讀熟的效益就非常高,花幾個小時讀書就可以寫對五百分之一的題目,很賺,畢竟有好多好多的重點是讀完之後十年都沒有考出來。因此等級一和等級二的重點是考試之前必須要花時間詳讀跟熟記的;等級三的重點是考試前要有點印象的;等級四和等級五的重點是被我放棄的,畢竟很久才考一次的內容全部疊起來比兩個我還要高,不可能全部都有印象,就算今年考出來,如果很簡單,我用判斷的就可以寫對;如果很難,那我不會其他人也不會,以小學教甄的錄取率,實在沒有投資時間的必要,還不如把時間拿去讀國文呢。
因此回到一開始的話題,當年我買了陳嘉陽的教育概論之後,因為實在太過生硬,也覺得啃不下去,但最後我是把它拿來當字典和百科全書用的,當你發現某個章節很常考,再花時間去把那個章節讀熟,自然就會覺得投資很快就有回報。
【結論與建議】
以上提供的讀書方法比較偷吃步,讀到的知識也會比較片段,但是在剛起步準備教甄的時期,不失為一個快速累積實力的方法,如果國文不要太差,以目前的小教錄取率,逼近錄取分數的邊緣是很有機會的。如果當你的實力累積到一個程度還是進不了複試,這時候再從頭掃描專書,也就不會那麼吃力了。
最後提供一個考季時的小建議:各縣市的考題常有關連性,應該把握時間詳讀。
如果有做試題分析,就會發現很多縣市會在同一年考到重複的內容,例如今年5/27桃園考了關懷倫理學,兩週之後6/10新北也考出來;又例如6/30中區考了艾瑞克森的心理社會發展論,而且有別於以往考國小階段的「勤奮進取與自貶自卑」,今年考的是幼兒期的「自主行動與羞愧懷疑」,結果隔天7/1台南也考了一模一樣的內容。此狀況每年都在發生,這給我們的啟示是不管你平常有沒有在讀書,一旦考季開始,都應該要繃緊神經,認真地學會每一個考題的所有重點(不能只會那一題)。以去年的中區和台南來說,如果兩個縣市都有報名,那麼考完中區的那天晚上是絕對不會有時間去台南逛夜市的,光國文加教育共100題就可以花掉你一整個晚上,否則你明天看到台南的考題就只能捶胸頓足。而如果你一路考下來都有認真讀考題,那你應該會發現你筆試的分數一個縣市比一個縣市進步,因為很多重點都會不斷考出來,而你剛剛才讀完,印象還很深刻。
祝各位考生今年的考試順利。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27 條/口試除自介外必考:1.資訊安全教育.2.兒虐通報題.3.非洲豬瘟

教甄口試 108 筆試考古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27 條】今年口試除自介外必考:1.資訊師:資訊安全教育.2.輔特幼教:兒虐通報題.、性平性教育.4.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27 條
第 一 章 總則:第 1 條:本準則依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本準則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 3 條: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霸凌:指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或難以抗拒,產生 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二、校園霸凌:指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與學生間,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霸凌行為。
三、學生:指各級學校具有學籍、接受進修推廣教育者或交換學生。前項第一款之霸凌,構成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性霸凌者,依該法規定處理。
第 4 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學校應以預防為原則,分別採取下列防制機制及措施,積極推動校園霸凌防制工作:
一、主管機關應彈性調整及運用學校人力,擔任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並督導學校建構友善校園環境。
二、主管機關及學校應加強實施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資訊倫理教育、偏差行為防制及被害預防宣導,奠定防制校園霸凌之基礎。
三、學校每學期應定期辦理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
會議或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強化教職員工防制校園霸凌之知能及處理
能力。
四、學校得善用優秀退休教師及家長會人力,辦理志工招募研習,協助學
校預防校園霸凌及強化校園安全巡查。
五、學校應利用各項教育及宣導活動,鼓勵學生對校園霸凌事件儘早申請
調查或檢舉,以利蒐證及調查處理。
學生家長得參與學校各種防制校園霸凌之措施、機制、培訓及研習,並應
配合學校對其子女之教育及輔導。
第 二 章 校園安全及防制機制
第 5 條
學校為防制校園霸凌,準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四條、
第五條規定,將校園霸凌防制,納入校園安全規劃。
第 6 條
學校應加強教職員工生就校園霸凌防制權利、義務之認知;學校教職員工
生於進行校內外教學活動、執行職務及人際互動時,應發揮樂於助人、相
互尊重之品德。
校園霸凌防制應由班級同儕間、師生間、親師間、班際間及校際間共同合
作處理。
第 7 條
學校應透過平日教學過程,鼓勵及教導學生如何理性溝通、積極助人及處
理人際關係,以培養其責任感、道德心、樂於助人及自尊尊人之處事態度
學校及家長應協助學生學習建立自我形象,真實面對自己,並積極正向思
考。
第 8 條
學校對被霸凌人及曾有霸凌行為或有該傾向之學生,應積極提供協助、主
動輔導,及就學生學習狀況、人際關係與家庭生活,進行深入了解及關懷
第 9 條
教師應啟發學生同儕間正義感、榮譽心、相互幫助、關懷、照顧之品德及
同理心,以消弭校園霸凌行為之產生。
教師應主動關懷及調查學生被霸凌情形,評估行為類別、屬性及嚴重程度
,依權責進行輔導,必要時送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確認。
第 三 章 校園霸凌之處理程序及救濟方式
第 10 條
學校應組成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以校長為召集人,其成員應包括導師
代表、學務人員、輔導人員、家長代表、學者專家,負責處理校園霸凌事
件之防制、調查、確認、輔導及其他相關事項;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小組
成員,並應有學生代表。
學校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時,得視需要邀請具霸凌防制意識之
專業輔導人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法律專業人員、警政、衛生福
利、法務等機關代表及學生代表參加。
第一項小組成員,應參加由各級主管機關自行或委由師資培育之大學、設
有社會工作或輔導系、所之大學或其他專業團體或機構辦理之培訓。
各級主管機關應辦理或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設有社會工作或輔導系、所
之大學或其他專業團體或機構應提供適當之培訓機會,以充實小組成員之
培訓管道。
第 11 條
疑似校園霸凌事件之被霸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得向
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所屬之學校(以下簡稱調查學校)申請調查;學校於
受理申請後,應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
,並於受理申請之次日起二個月內處理完畢,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調查及處
理結果,並告知不服之救濟程序。
導師、任課教師或學校其他人員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應即通報校長
或學務單位,學校應就事件進行初步調查,並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
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
學校經學生、民眾之檢舉(以下簡稱檢舉人)或大眾傳播媒體、警政機關
、醫療或衛生福利機關(構)等之報導或通知,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
,應就事件進行初步調查,並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
開始處理程序。
非調查學校接獲申請、通報、檢舉或通知,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除
依第二十一條規定通報外,應於三日內將事件移送調查學校處理,並通知
當事人。
第 12 條
校園霸凌事件之申請人或檢舉人得以言詞、書面或電子郵件申請調查或檢
舉;其以言詞或電子郵件為之者,學校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請人或檢舉人
朗讀或使其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申請人或檢舉人
拒絕簽名、蓋章或未具真實姓名者,除學校已知悉有霸凌情事者外,得不
予受理。
前項書面或依言詞、電子郵件作成之紀錄,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或檢舉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服務或就學之單位與職稱
、住居所、聯絡電話及申請調查日期。
二、申請人申請調查者,應載明被霸凌人之就讀學校、班級。
三、申請人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調查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申請人及
受委任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聯絡電話。
四、申請調查或檢舉之事實內容,如有相關證據,亦應記載或附卷。
第 13 條
二人以上行為人分屬不同學校者,以先受理申請調查或檢舉之學校負責調
查,相關學校應派代表參與調查。
行為人已非調查學校或前項參與調查學校之學生時,調查學校應以書面通
知行為人現所屬學校派代表參與調查,被通知之學校不得拒絕。
學制轉銜期間受理調查或檢舉之事件,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主管機
關決定之;無共同主管機關時,由各該主管機關協議定之。
第 14 條
校園霸凌事件調查處理過程中,為保障行為人及被霸凌人(以下簡稱當事
人)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必要時,學校得為
下列處置,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一、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評量,並積極協助其課業,得不
受請假、學生成績評量相關規定之限制。
二、尊重被霸凌人之意願,減低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情節嚴重者,得
施予抽離或個別教學、輔導。
三、避免行為人及其他關係人之報復情事。
四、預防、減低或杜絕行為人再犯。
五、其他必要之處置。
當事人非屬調查學校之學生時,調查學校應通知當事人所屬學校,依前項
規定處理。
前二項必要之處置,應經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決議通過後執行。
第 15 條
學校調查處理校園霸凌事件時,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調查時,應給予雙方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當事人為未成年者,得
由法定代理人陪同。
二、避免行為人與被霸凌人對質。但基於教育及輔導上之必要,經防制校
園霸凌因應小組徵得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且無不對等之情
形者,不在此限。
三、學校基於調查之必要,得於不違反保密義務之範圍內,另作成書面資
料,交由行為人、被霸凌人或受邀協助調查之人閱覽或告以要旨。
四、學校就當事人、檢舉人、證人或協助調查人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辨識身
分之資料,應予保密。但基於調查之必要或公共利益之考量者,不在
此限。
五、申請人撤回申請調查時,為釐清相關法律責任,調查學校得經防制校
園霸凌因應小組決議,或經行為人請求,繼續調查處理;主管機關認
情節重大者,應命學校繼續調查處理。
第 16 條
依前條第四款規定負有保密義務者,包括學校參與調查處理校園霸凌事件
之所有人員。
依前項規定負有保密義務者洩密時,應依刑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處罰。
學校或相關機關就記載有當事人、檢舉人、證人及協助調查人姓名之原始
文書,應予封存,不得供閱覽或提供予偵查、審判機關以外之人。但法規
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調查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人員,就原始文書以外對外所另行製作之文書,應
將當事人、檢舉人、證人及協助調查人之真實姓名及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
資料刪除,並以代號為之。
第 17 條
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之調查處理,不受該事件司法程序是否進行及
處理結果之影響。
前項之調查程序,不因行為人喪失原身分而中止。
第 18 條
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應配合學校調查程序及處置。
學校於調查程序中,遇被霸凌人不願配合調查時,應提供必要之輔導或協
助;未提供者,主管機關應積極督導學校處理。
第 19 條
學校完成調查後,確認成立校園霸凌事件者,應立即啟動霸凌輔導機制,
並持續輔導行為人改善;行為人非屬調查學校學生時,應將調查報告、輔
導或懲處建議,移送行為人現所屬學校處理。
前項輔導機制,應就當事人及其他關係人,訂定輔導計畫,明列懲處建議
或第十四條規定之必要處置、輔導內容、分工、期程,完備輔導紀錄,並
定期評估是否改善。
當事人經定期評估未獲改善者,得於徵求法定代理人同意後,轉介專業諮
商、醫療機構實施矯正、治療及輔導,或商請社政機關(構)輔導安置。
學校確認成立校園霸凌事件後,應依霸凌事件成因,檢討學校相關環境及
教育措施,立即進行改善,並針對當事人之教師提供輔導資源協助;確認
不成立者,仍應依校務會議通過之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進行輔導管
教。
第 20 條
校園霸凌事件情節嚴重者,學校應即請求警政、社政機關(構)或檢察機
關協助,並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社會秩序
維護法等相關規定處理。
第 21 條
導師、任課教師或學校其他人員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及學校確認成立校
園霸凌事件時,均應立即按學校校園霸凌防制規定所定權責向權責人員通
報,並由學校權責人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校園安全及災害
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向直轄市、縣(市)社政及教育主管機關
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依前項規定為通報時,除有調查必要、基於公共利益考量或法規另有規定
者外,對於當事人、檢舉人、證人及協助調查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其
身分之資料,應予以保密。
第 22 條
學校將調查及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及行為人時,應一併提供調查
報告,並告知不服之申復方式及期限。
申請人或行為人對學校調查及處理結果不服者,得於收到書面通知次日起
二十日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學校申復;其以言詞為之者,調查學校應
作成紀錄,經向申請人或行為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
簽名或蓋章。
學校受理申復後,應交由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於三十日內作成附理由之
決定,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
第 23 條
當事人對於學校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之申復決定不服,或因校園霸凌事件受
學校懲處不服者,得依各級學校學生申訴之相關規定提起申訴,或依訴願
法、行政訴訟法提起其他行政救濟。
第 四 章 附則
第 24 條
學校應依本準則規定,訂定校園霸凌防制規定,並將第六條至第九條規定
納入學生手冊及教職員工聘約中。
前項規定之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校園安全規劃。
二、校內外教學及人際互動應注意事項。
三、校園霸凌防制之政策宣示。
四、校園霸凌之界定、樣態及通報權責。
五、校園霸凌之申請調查程序。
六、校園霸凌之調查及處理程序。
七、校園霸凌之申復及救濟程序。
八、禁止報復之警示。
九、隱私之保密。
十、其他校園霸凌防制相關事項。
第 25 條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其他人員有違反本準則之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
,分別依成績考核、考績或懲戒等相關法令規定予以懲處。
行為人有違反本準則之規定者,學校或主管機關應依相關法規、學校章則
予以處罰。
第 26 條
學校於校園霸凌事件調查處理完成,調查報告經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議
決後,應將處理情形、調查報告及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之會議紀錄,報
所屬主管機關。
主管機關應定期對學校進行督導考核,並將第五條之校園安全規劃、校園
危險空間改善情形,及學校防制與調查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之成效列入定期
考核事項。
主管機關於學校調查處理校園霸凌事件時,應對學校提供諮詢服務、輔導
協助、適法監督或予糾正。
第 27 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