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5

i-Talent學習計畫官司》大專生涯發展協會講師

以下摘自簡均羽《i-Talent學習計畫官司》大專生涯發展協會/i-Talent*學習計畫講師,對於i-Talent*學習計畫、楊智為、邱玉珠的感謝官司進一步的了解。附上寄給講師群的第二篇內容:

1.勤智企管顧問公司i-Talent*學習計畫和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法務部調查局犯罪事證情搜中
2.政府「四大主管機關」警告民眾公文,大專生涯發展協會遭政府主管機關警告民眾小心受騙

內政部涉校園商業行為,實有未妥應即停止辦理企業人才培訓營課程」。加強督導並禁止「大專生涯發展協會」至各大專院校推銷企業人才培訓營課程並收費

台北市教育局: 不宜進行商業行為,經核准方得進入校園,避免學生因不明白而做錯誤判斷

教育部:部長對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校園推銷十分重視,提供學生遭強迫推銷或詐財之資料。特別交待高教司處理,敬復如下:本部會就此案進行了解,若您認識學生遭強迫推銷或詐財,亦請該名學生提供資料,本部會於適當時機宣導並請各校注意防範

台北市衛生局:「心理師法」未取得心理師擅自執行業務,處 2年有期徒刑,3~15萬元罰金。未取得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擅自執行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業務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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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生涯發展協會講師對於楊智為大老闆vs.簡小妹官司的積極關切,簡小妹備感溫馨,感謝講師群的支持和鼓勵。不像號稱為好姐妹的前主管邱玉珠藍淑瀞,還發信攻擊的動作。由於大專生涯發展協會講師詢問官司相關細項。因此做個完整說明,關於i-Talent官司相關內容請參考

1、i-Talent*學習計畫和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楊智為大老闆vs.簡小妹官司
2、i-Talent*學習計畫勤智企管顧問公司(楊智為)要學員志工簡小妹賠150萬
3、古凱寧》i-Talent*學習計畫官司楊智為封鎖簡小妹部落格

提醒以下大專生涯發展協會/i-Talent*學習計畫講師們,思考是否至i-Talent*學習計畫演講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藝術系 專任講師 林明德 老師
就是廣告有限公司 總經理 黃文博 老師
文化大學廣告系 副教授 鈕則勳 老師
大朵文化 創意指導 張瑜芳 老師
生命教育 講師 何美意 老師
快樂希望愛的分享家 徐培剛 老師
愛情公寓 台灣區總經理 林志銘 老師
台北花園大酒店 總經理 林靜如 老師
兩岸財經作家 楊偉凱 老師
就是這樣有限公司 經營總監 蘇毓文 老師
逢甲大學專案管理與系統 思考研究中心 主任 楊朝仲 老師
中華康輔教育推廣協會 理事長 張志成 老師
富爸爸理財工作室 執行長 邱淨德 老師
王品集團夏慕尼 經理 邱瀕儀 老師
空勤學園 執行長 劉平 老師
外語師資培訓 專業講師 羅震倫 老師
中華民國保護世界遺產協會 埃及文化 專任講師 郭美妃 老師(簡均羽部落格~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