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8

保護性社工是否應該優先被保護?

許世穎:薪資必須回捐的第一線「保護性社工」是否應該優先被保護?我以前當社會局輔導委員,主要是處理、協調中輟生輔導業務(市府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三個月開一次工作會報。
Astrea Lin:社會局處就是社工界嘍,所以每年留不住人,上次有考上的ㄧ聽到分發到保護性業務,立刻走人重考,連報到手續都沒辦。
許世穎:以前我社工系的同學(中興法商),除了少數當主管或公務員,大多已不待在社工界。(我教國考算社工界嗎?但常會遇到同學單位的同仁來上課,聊一聊常發現他的老闆就是我同學)
Astrea Lin:其實是ㄧ天ㄧ新案,還有舊案要hold。不只是因為預算無法領加班費跟補休,還有更大原因是人力嚴重不足。而且依照目前社會狀態,案件量只會增加,不可能減少。再者越來越強調福利的國家,社工人力需求只會越來越大,所以唸社工不用擔心失業,要擔心薪資不高、待遇不好、人身安全和機動性高。
許世穎:以下與您分享補習班同事呂秋遠律師的一篇文章(摘自蘋果日報):在隨機殺人案發生之後,社會上往往會陷入集體恐慌,並且要求嚴厲懲罰殺人犯,標籤化特定族群也會是一種最便利的方式,甚至會要求政府以修改法律或增加警力的方式來安撫民眾。然而,真正的社會安全網,是不是靠嚴刑峻法或是綿密警力來維持?特別是當所謂的「隨機殺人」就是無法預測、無法準備的情況下,標籤化特定族群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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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國的連續殺人犯側寫(profile)來看,中產階級、白人、男性等這種出乎意料的標籤也是存在的。所以,當面臨這種隨機殺人的恐慌,動機不明、對象不知、嫌犯不定,即便增加警力巡邏,或者是增列為唯一死刑,對於預防並沒有幫助。畢竟有限的警力如何能夠即時監控所有犯罪?遑論對於一心求死的嫌犯而言,唯一死刑的嚇阻力或許也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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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談社會安全網,或許可以回到「社會」這兩個字探討。在貧富差距越趨明顯的社會中,如果要以強制手段監控社會,只會讓社會陷入更多的控制,或者說,以確定的自由來換取不確定的安全而已。社會安全網不能用社會控制來達成目標,而是要以長期的教育與健全的社工體系來達成,但是政府對於這兩項必要的建制,卻欠缺太多可以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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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線接觸社會上邊緣人的社會工作者,稱之為保護性社工。他們必須直接面對的案例就包括每年一萬多件的性侵案件,或是十萬多件的家暴事件,在工作時接觸到恐嚇、暴力相向、威脅等情事層出不窮。以一名基層的社工員為例,基於法令規定,如果有兒童或少年受害,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並在4日內完成報告。每個社工員平均背負100個以上的案家,兩天就會有一件新案的速度增長。因此,每個社工員的平均加班時數約3小時,每月甚至會有50小時的總加班時數,但礙於預算,其中超過一半的時數不能計算加班費,也不能請求補休,還不包括每月輪值30小時的非上班時間值勤(on call)工時。換句話說,因為政府無法維持足夠人力,卻要求通報所有案量,基層社工員就成了社會安全網的最大破洞。
最有趣的現象就是,由於法令的要求,基層社工員除了例行與個案及家庭工作的時間外,占據了他們更大部分時間的工作,竟然是各式各樣的報告、文書與工作紀錄。每一次在個案服務的聯繫紀錄,社工員都得每一筆開視窗登錄繕打,這些文書的成本竟然佔去社工的大部分時間。基於證據保全、資料保存與大數據統計的必要性,或許無可厚非,然而最核心的問題就在於人力,究竟為什麼讓四年社工系培養出來的眾多新兵,不願意留在原本一生願意投注的志願中?
除了人力不足外,當然是待遇。保護性社工比起其他種類的社工,待遇雖然略高,然而仍然低落。曾經有圈內的社工員調侃自己是近貧協助赤貧、空手對抗暴力。即便是在政府機關上班,往往只落得約聘的待遇,而薪資約僅三萬餘元,相較於他們所面臨的危險與長時間的工時而言,根本過低也過勞。因此許多社工員在面臨環境無法改善之餘,只好被迫放棄這份原本充滿熱情的工作。遑論其他政府外包給私人社福機構的家暴中心等,他們的工作會隨著機構沒有得標而消失,有些人薪資必須回捐,實際上而言收入更低、更不穩定。政府要建構社會安全網,卻忽略這種長久以來的壓榨社工現象,如何能讓社工員的熱情不被澆熄?
我們都知道,讓社會體制外的人也能安身立命,是讓社會不安定因素降低的重要原因。然而,我們如果不能讓照顧這些邊緣人的社會工作者有更好的待遇、更充足的人力,這些表面上的安定,隨時都會被一件突發的重大社會意外所戳破,這當然不是嚴刑峻法就可以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