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DR 【眼動身心重建法】是最近十幾年來新興的一種心理治療法,且越來越受到歡迎及肯定,尤其針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治療更是新興的治療技術,根據Greewald在一篇回顧往昔研究的文獻中指出“它已經被許多人當作治療的一種選擇”(引自Cusack&Spates, 1999),因為運用傳統諮商心理技巧療癒往往需要耗時長久,對於一些無法長期接受治療或接受治療有其時間限制的病人並不適用,又不斷地重複述說創傷經驗這樣簡單的動作通常只會使病人的病情更加惡化,最後連藥物也失去效用,所以現今EMDR很熱門及被應用在其他心理疾病治療,例如:恐懼、痛苦疾病、性侵害的創傷、手術後的情緒傷害,且因它的方法及效果仍被廣泛討論,所以促進EMDR的治療法更趨圓融。
EMDR分為八個階段用來治療心理創傷,治療師利用眼動、有節奏的語調、或拍手等外在刺激,並且在同時引導個案體驗過去的經驗,加上使用其他行為元素包括:持續的揭露、減敏感、認知重建、複述、古典制約等,以增進療效,在個案專注於外在刺激及困擾情境後,接著引導個案揭露在療程中所出現的各種內容,此接露後的內容則變成下一組眼動的專著點,作為下次減敏感的參考,在下一次的治療時段中,這種連結會重複多次以得到治療效果。EMDR 是一個治療技術在使患者反覆移動他們的眼睛,當集中"問題"時治療師揮動棍子或光在患者前面,患者也應該跟隨移動的棍子或光用他們的眼睛(Bunmi O. Olatunji)。當我們作夢, 我們的眼睛移動(REM)。這歸結於從腦子中交替的影響使眼睛仍然行動(Gerald M. Rosen, PhD)。
EMDR 眼動身心重建法(Eye Movement Desensitization and Reprocessing)是諮商師透過評估和解決困擾經驗的過程,將許多有效的心理治療元素整合,包括心理動力方面的早期記憶、行為理論中刺激物的處理、認知行為理論中的負、正向信念、個人中心的跟隨著個案中心的跟隨著個案,和身體中心的身體經驗(Shapiro& Maxfield, 2002),在其發展的早期階段,包括許多的元素,如:創造和解除影像、認知評估、認知重組、對目標創傷之感覺調節、連續的訊息目標,利用SUD(Subjective Units of Disturbance)量表當作評量情緒的工具。(以上摘自楊善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