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6

教甄考古題【102 新北國小】特殊教育法規定身心障礙有哪些類別?答錯一項倒扣 5 分

教甄考古題【102 新北國小】我國特殊教育法規定,身心障礙學生有哪些類別?(15%,答錯一項倒扣 5 分,至15 分為止) 
★ 書院解析:我國特殊教育法規定,身心障礙學生有 13 類,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如下:
一、智能障礙。
二、視覺障礙。
三、聽覺障礙。
四、語言障礙。
五、肢體障礙。
六、腦性麻痺。
七、身體病弱。
八、情緒行為障礙。
九、學習障礙。
十、多重障礙。
十一、自閉症。
十二、發展遲緩。
十三、其他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