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4

i-Talent*學習計畫》台灣板橋地方法院與傳票

摘自簡均羽:因與楊智為官司,我需要進出法院及收到法院傳票。簡單分享說明在傳票上有幾點相關注意事項,讓之後可能要上法院的員工、志工、學員們,可以有些心理準備。之後開庭應該不只一次,可能會傳喚員工、志工、學員等相關人員來作證。拿到傳票要先看自己的姓名、應到日期和應到處所,若沒有在應到日期報到,很有可能會被拘提。若不知道是什麼案件可看案號案由(會有101年度他字第多少號,什麼的案件)最後是很重要的附註:會告訴你係以什麼身份出庭,有:告訴人、被告、證人…,在身分上的不同,有一些提醒不太相同。請點閱:簡均羽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