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6

陳於志理事長/大專生涯發展協會vs簡小妹官司

正義的樂大先進您好:我是成立已 12 年的「投資心理學書院」院長,年輕時參加過「野百合學運」的五年級生,向您報告兩點:該協會遭政府「四大主管機關」警告(請按此)
1.本書院學生大多是 30 歲左右的成年人,且以投資理財為主。與以「在學生」為主的「大專生涯發展協會」並無業務上的衝突,更沒有搶學生的問題。兩年以來從未有該協會任何師生來上課。不知他們一直說(不僅前後任理事長、高階主管...反覆強調,還在法庭上請律師團多次強調)我們在搶他們學生是什麼意思?
2.雖然本書院前教師簡均羽不告而別,且把兩班新生帶走!但不等於她對該協會之批評不值得嚴肅看待,閣下不需因人廢言。至於,那些與協會關係密切、甚至有商業來往人士之偏頗意見,不需太過在意!)該協會遭政府「四大主管機關」警告(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

摘自簡均羽部落格:1.政府「四大主管機關」警告民眾有關「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公文摘要(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2.提醒理事長陳於志,不要躺這個混水,否則有害您身為名嘴的寶貴名聲!簡小妹在大專生涯發展協會當了三年志工、四年員工情況下,寫下我自己的實際工作心得分享。只是不知您對大專生涯發展協會過去內部運作了解多少?而簡小妹師大的老師樊雪春,在我告訴他真相後退出協會,更不要說還有台大的學務長馮燕寄感謝信給簡小妹,避免讓台大學生受害。在此仍重複跟楊智為大老闆及黃燕玲等人講的話:歡迎來告~詳情按此

陳於志不清楚政府四大機關之糾正恐惹禍上身
野百合學運出身、曾任公職薦任主管多年的許世穎 Dewey (民 79 年起,曾任公職 21 年),對於「政府四大主管機關」(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在適當時機表明嚴正立場,表達誠摯的敬佩!更感謝眾多臉書朋友提供相關支持證據給簡小妹 ...

看到大專生涯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於志、勤智企管顧問公司i-Talent*學習計畫總經理楊智為兩位中年大叔,聯手發動全公司及協會數十名高級主管(如:邱玉珠)及員工,再加上龐大律師團…五年級學運、社運出身的弟(無殼蝸牛運動)實在看不下去(歡迎連我一起告)在此聲援簡小妹:曾任教司法高考補習班 22 年、公職薦任主管 21 年的筆者,熟悉社福及教育相關法令(承辦相關業務多年)在此列出政府四大主管機關(內政部、教育部、衛生局、教育局) 糾正之公文,俾便讀者公評

歡迎正義的您,為以下臉書社群專頁按「讚」,弟在此表達誠摯謝意:

摘自簡均羽:反對楊智為大老闆、勤智企管顧問公司、勤智教育顧問機構(i-Talent*學習計畫)、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楊智為大老闆及勤智企管顧問公司(i-Talent*學習計畫)、邱玉珠相關妨害名譽案件。在此奉勸:樊雪春、陳於志、乃至於所有數百名「大專生涯發展協會講師」別揹黑鍋!

許世穎 Dewey 民國 83 年在「升研究所補習班」授課時,教的便是「心理輔導所」也是全國第一次開「升心理輔導所」的課程)後來因為教育所大爆滿!便將心輔所交棒出去,曾任師大「學生心理輔導中心」主任的樊雪春便是後續接手授課者。基於樊雪春和本人同樣是學「心理輔導出身」也都曾擔任「台北師院」心理輔導教師,在此奉勸樊雪春、陳於志及大專生涯發展協會講師小心揹黑鍋!以上由許世穎 Dewey 具名公開發表(歡迎來告)相關內容請點閱:簡均羽部落格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政府機關主管機關警告民眾之公文
政府「四大主管機關」警告民眾有關「大專生涯發展協會」之公文摘要(舉發人:簡均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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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涉校園商業行為,實有未妥。應即停止辦理「企業人才培訓營課程」加強督導

「大專生涯發展協會」至各大專院校推銷「企業人才培訓營課程」並收費,倘未報經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當有違反相關規定(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 14 條)。
誠如您所言,似涉校園商業行為,實有未妥,學校可當場拒絕。
本部當促請該協會據實查復並「即停止辦理」,同時協同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強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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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教育局: 不宜進行商業行為,經核准方得進入校園,避免學生因不明白而做錯誤判斷

大專校園為學術研究與教育學習之場所,不宜進行商業行為,且
各機構欲推廣教育與學術活動,皆應獲得學校相關單位核准,方得進入校園進行相關活動。
您的寶貴意見,本局將於近日函轉教育部卓處,避免學生因不明白原委而做錯誤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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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長對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校園推銷十分重視,請提供學生遭強迫推銷或詐財之資料

您來信所提於「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於校園推銷問題,部長十分重視,特別交待高教司處理,敬復如下:本部會就此案進行了解,若您認識學生遭強迫推銷或詐財,
亦請該名學生提供資料,本部會於適當時機宣導並請各校注意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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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心理師法」未取得心理師擅自執行業務,處 2年有期徒刑,3~15萬元罰金

投訴內容摘要: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卓越生命體驗營,課程中有潛意識教學,在二天一夜的過程中,有許多分享時間是大家哭成一團,分享自己與家中的悲慘經驗或內有激動吶喊的部份。而授課老師非有心理輔導相關的背景,工作人員(含:在學大學生)皆非為心理輔導相關專業人員,若學員失控,無專業人員可以處理,嚴重恐造成有心理疾病者(如:重度憂鬱症)去自殺的情況

台北市衛生局引用「心理師法」答覆:「未取得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擅自執行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業務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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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年次的簡小妹需要有智慧、有正義感的您共同支持,對抗「財大氣粗」大老闆的「龐大律師團」。拒絕大小額捐款,也不需親臨現場,只要您按「讚」!便感激萬分!懇請正義的本站讀者加入搶救簡小妹活動「大專生涯發展協會 vs​ 志工簡小妹的官司」新臉書〈請按此

千萬別受騙去上「短期昂貴課程」也包含免費的,因為不用錢~都是最貴的!此類課程常有所謂的「免費說明會」或先收 200 元入場費,請參考:簡均羽《黑心成長課程職員的告白》

市面上常有「短期昂貴課程」衷心提醒明智的讀者們:「切勿上當」!即便花再多冤枉錢(幾堂課要價好幾萬)、找所謂的「大師」來教你(即便是「真正的大師」更不用說那些缺乏相關專業學經歷,充斥英文大寫、國外(大陸)難以求證的所謂國際 ╳╳╳ 證照…)都是「毫無意義又徒勞無功」甚至反而導致「身心嚴重受損」請點閱簡均羽《黑心成長課程職員的告白》

《i-Talent*學習計畫和大專生涯發展協會:楊智為大老闆請求和解~被簡小妹嚴拒》

過去因為i-Talent*學習計畫(大專生涯發展協會 企業人才培訓營改名)未經學校同意到學校進行宣傳、勤智企管顧問公司的工讀生薪資未達勞基會標準、未幫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志工投保及撰寫運用志工的計畫、至學校宣傳謊稱有經過學習同意或誘導老師和學生以為是學校的活動…等,有犯法疑慮事情,所以我將這件事情寫在網路上。希望所有想參加i-Talent*學習計畫和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卓越生命體驗營的大專同學們,在繳費參加前,自己先想清楚,非被厲害的行銷話術所影響,衝動繳費而有退費糾紛。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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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世穎曾公開承諾,簡均羽與「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官司產生之所有支出(含:賠償訴訟、律師費、交通費...)皆由本人全額補助....但因簡均羽聯合周舜欽兩人不告而別,且把兩班新生帶走!與筆者之師生關係蕩然無存,故上述承諾在此公告終止。

事情發生已兩個月,至今未獲兩人善意回應。因此弟必須公開說明,以正視聽。也感謝眾多正義好友支持關懷(坦白說這類事件,世穎不是第一次碰到。一般創業者都可能遇到,何況是創業已 23 年的我)其實,兩人只是把最外圍的、少數缺乏判斷能力的新生帶走,對我們上很多年的大多數同學絲毫未受影響。參見:周舜欽、簡均羽 2 人:嚴重傷害了:趙千雅和陳祐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