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2

千錯萬錯,只要我小孩受傷就是學校的錯

 摘自社會很有事: 71萬的國家賠償,代價是一個國小學童在操場玩盪鞦韆摔斷了腿。這位家長完美示範了什麼叫「千錯萬錯,只要我小孩受傷就是學校的錯」,但這場打了兩年多的官司,法院的判決終於讓大家鬆了一口氣。


事情發生在2022年的新竹竹北,某國小的一名男童趁著下課時間,跑到操場去玩盪鞦韆。

本來是小學生最開心的下課十分鐘,結果男童一個不小心重摔在地,當場痛得哇哇大哭,送醫後確認是左側股骨幹閉鎖性骨折。

家長一聽心都碎了,看著寶貝兒子在學校摔斷腿,越想越生氣,認為這絕對是學校失職。

他們控訴,事發當時根本沒有老師在旁邊盯著看,現場也沒有防護措施。家長甚至指控學校沒有標示鞦韆的正確使用方式,也沒有落實遊戲設施檢查,才導致自家寶貝被鞦韆上的同學撞倒。

家長氣炸了,直接把學校告上法院,洋洋灑灑列出了一長串賠償清單。

裡面包含醫療費、交通費、看護費,還有精神慰撫金,總共向校方求償71萬1178元。不僅如此,爸爸和媽媽還覺得自己也受到了精神創傷,各自外加請求5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加一加超過80萬的帳單,家長直接以「國家賠償」的名義,要求學校為這起意外買單。

但法院把案卷攤開一看,調出當時的調查報告,這劇本好像跟家長說的完全不一樣。

法官發現,這起事故的真相根本不是什麼「學校沒教、老師沒管、設施有問題」。

事發當時,男童根本不是坐在鞦韆上乖乖盪。他當時是站在鞦韆旁邊,跟著另一名同學一起伸手去抓住鞦韆的吊索。

當鞦韆用力向前擺盪的時候,男童死死抓住吊索沒有放手。因為鞦韆的拉力太大,整個人硬生生被牽引跌倒在地。

更慘的是,跌倒後他還來不及起身,就被往回擺盪的鞦韆狠狠撞擊,這才導致嚴重的閉鎖性骨折。

法官看得很清楚,這起事故的主因,明明就是男童自己違反規定,死抓著吊索不放所造成的。這根本是自己把鞦韆當極限運動在玩,到底為什麼要全民納稅錢來扛這個國賠?

再來看看學校到底有沒有做事。新竹地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查得清清楚楚,直接打臉家長的指控。

學校這組鞦韆,早就委託廠商檢驗過,不僅設施本身通過國家標準,地上的鋪面材料也完全合格。

而且在鞦韆旁邊的支柱上,清清楚楚貼著斗大的公告:「最多2人同時使用、限重100公斤、遊玩時請注意安全」。現場也有張貼遊戲場的使用注意事項。

不僅硬體過關,學校平常更是苦口婆心。

透過體育課、班親會、教師晨會,甚至是校園直播,老師們不斷宣導正確的安全觀念,明確告訴學生:「乘坐鞦韆要雙手握住纜繩,旁人只能輕推,絕對不可以抓住吊索不放。」

下課時間,學校也沒閒著。保健室老師和體育器材室的老師會不定時去遊戲場巡邏,還安排了高年級的糾察隊在旁邊協助看顧。

該檢驗的通過了,該貼的警告標語貼了,該教的安全觀念教了,該巡視的人力也安排了。

法官認定,學校在設置和管理上完全符合規範,根本沒有任何怠忽職守的地方,這71萬的國家賠償,學校一毛都不用出。

家長不服氣,繼續上訴到高等法院。結果高院法官看完證據,一樣認定家長的主張毫無理由,直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免賠判決,全案定讞。

一審二審接連敗訴,這判決真的是給恐龍家長上了一堂免費的法律課。

如果是學校設施老舊斷裂害人受傷,賠錢剛好而已;但如果自己無視規定亂玩,受傷了就想從國庫裡挖幾十萬出來,這算盤也打得太精了。⚖️

這年頭當老師真的很卑微,不僅要會教書,下課還得當全天候無死角的貼身保鑣,不然一有擦傷骨折,動不動就要被送上法院討公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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