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摘自簡均羽~簡小妹從大一原本是想去聽演講,參與大專生企業人才培訓營,現在已改名為i-Talent*學習計畫。又在大專生涯發展協會當了三年的台北E.M.C.的志工,又在勤智企管顧問公司四年的工作生涯,如今竟落得i-Talent*學習計畫勤智企管顧問公司(楊智為)要學員志工簡小妹賠150萬,真的很感嘆一個所謂「愛與典範」的公司,如此對待沒權沒勢的簡小妹
看了簡小妹的部落格,後來想清楚不報名i-Talent*學習計畫的同學,這些你/妳省下來的血汗錢(爸媽的錢、自己打工錢…),簡小妹也不會分到一塊錢。只是簡小妹擔任勤智企管顧問公司及大專生涯發展協會員工及志工長達七年,參加過200場以上該單位辦理之演講及兩天一夜的課程,熟知一些業務人員推銷的手法,基於讓所有想參加i-Talent*學習計畫和卓越生命體營的同學想清楚,於是在部落格發表個人工作及聽講經驗。現在卻落得吃上官司(有留下前科的可能)和被罰150萬這麼大筆的費用。請點閱:簡均羽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