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1

學生輔導法/充實學生輔導人力

王文秀教授評「學生輔導法」心輔所必考

還是應該念師範學校,取得教師資格,才是王道!
參見拙著:心理(輔導)類研究所如何上榜?民國 107 年起,逐年補足 8158 名專任輔導教師

最新考情:心輔所明年必考「學生輔導法」分享吾師王文秀教授 5 點評論(曾任:全國諮商心理師公會理事長、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理事長、新竹教大副校長)
欣聞立法院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這是繼民國一百年國民教育法第十條修正通過後,對學校輔導工作的另一重大突破。此法歷經十多年的各方努力,終於在此人心紛亂之際通過,意義非比尋常。此法通過雖帶來豐沛的輔導師資與人力,可嘉惠更多的學生與親師,但是有更多的議題需要關注與及早因應,包括:(王文秀教授「嫡傳子弟」許世穎)臉書 / 粉絲團
一、各級學校五年內要培育出的專輔教師數量太大,會不會造成質變,因此輔導教師培育機構的師資、課程量勢必要大增,原本各校教師要轉任而必須加修輔導學分的老師,或是以前培育系所畢業但是沒有修夠如廿六個加註輔導專長學分的畢業生要回校補修學分,各培育機構是否負擔得起以及品質如何,均需及早因應。
二、各級學校的三級預防人力分工及角色功能的各自定位,都是要正視的問題
三、大量增置專輔教師的情況下,各校輔導處室(中心)主任的專業性亦應妥善考量,才能帶動輔導工作的專業發展。
四、專輔教師的在職進修和督導,以及考核,亦需妥善規劃,才不會尸位素餐,浪費公帑。
五、此次立法最大的遺憾,是未能正視各縣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的法律定位及人員編制、薪資待遇等,造成原本應該擔負最嚴重困擾學生三級處遇的輔諮中心心理師,具有碩士學歷及心理師的專業證照,但是由於非屬正式編制、待遇及福利遠不如各校專任輔導教師,因此紛紛求去,工作士氣低落,長久以往三級處遇的功能無法發揮,仍是跛腳的三級體制。


很高興學生輔導法能夠跨出穩健與具有前瞻性的第一大步,這樣的立法放眼國際應屬前茅,但是針對後續發展的隱憂及未竟事項,仍須各輔導師資培育機構及專業團體從教考訓用各方努力,才不枉這個良法美意,以及真正照顧到莘莘學子,讓社會悲劇減少,以及落實全民的心理健康。摘自聯合報2014.10.29(王文秀教授「嫡傳子弟」許世穎)臉書 / 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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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職最好機會終於來了!杜拉克:預測未來的最好方法就是~觀察現在已經在發生的未來。輔導教師缺額未來將不斷增加,今年雙北市國中教師缺額便是明證。其他類科大多為個位數字,唯獨專任輔導教師在雙北市均為缺額最多(各 40人左右,詳見公告)

大多數有意從事教職者都還未注意到(或者根本不當一回事)那就是繼 83 年師資培育法通過至今,最好的擔任公立學校教職的機會終於來了!不論是國小新增 1500 名教師(未來三年內)、國中小 8158 名專任心理輔導教師(民國 107年後)

正如 22 年前,世穎開始輔考的前幾年,絕大多數同學都能如願以償,但等到大家都知道,並認同還採取具體行動時,最好的機會已經過去了!矛盾的是此時才是補習班「大發利市」的時候。愚師只能為那些「後知後覺考生」感到遺憾!

兩年前公佈新增2082位專任輔導教師時,許世穎(杜威)即以31年心輔專業及行政(自就讀師專心輔組算起)輔考22年經驗,預測未來必定倍增,而且「只會多不會少!」如今果然驗證,且缺額成長四倍,成為8158人以上。自民國107年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逐年增加,現在準備「師範心輔所」畢業剛好接上!完成擔任專任公立學校教師的夢想!參見拙著:心理(輔導)類研究所如何上榜?民國107年起,逐年補足8158名專任輔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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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在今(28)日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未來台灣將增加8千名輔導老師。未來各校都要有指定學生輔導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辦理各項學生輔導工作之規劃與執行;國中小與高中應設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並定明其任務,除包括學生心理評估、學生輔導及輔導專業諮詢等相關事項外,亦兼具輔導教師支持網絡之功能。
法案規定,學生輔導工作分為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三級架構,確立學生輔導三級制度之法源依據,提升學生輔導機制之重要性。未來如有國小學童經判定需要在升高中後繼續被輔導,資訊即可轉介至新學校,接手輔導工作無落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召開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以整合全校資源推動學生輔導工作;學校應由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辦理及落實學生輔導工作。
各界最關注的專任輔導教師之員額編制,基於國民教育法第10條逐年增置專任輔導教師之基礎,除106年7月31日前將完成設置3,072名專任輔導教師外,自106年8月1日起將再依本法規定逐年增置。未來公私立高中以下學校每校均需置專任輔導教師,並再依班級數增置,全國預計將有8,158名專任輔導教師;較現行相關法令規定增加5,086人,將可大幅提升學校輔導能量。
定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主管機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或心理師)之規定,未來將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747名;並定明專科以上學校每1,200學生應置專業輔導人員1人,健全三級輔導體制及人力,以提供學生輔導服務。
且基於少子化趨勢,條文提到106年8月1日起逐年增加外,在106年起每5年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