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0

如果不想接行政呢?以下 3 點供大家參考】一、搬出法規:教師法第32條第九款規定

聯合報 2018.8.27.作者:肥肥【如果不想接行政呢?以下 3 點供大家參考】行政工作真不是人做的,如果家庭不溫暖,想逃避家庭的;或者想挑戰自己的,不甘於人下的老師們可以考慮組長、主任工作。
第一、搬出法規:#教師法第32條第九款規定:教師有擔任導師的義務。所以法規內,只有規定教師有擔任導師的義務,並沒有擔任行政的義務,拒絕行政工作合乎法律。
第二、態度堅決:校長邀請你擔任行政工作,不想做的話。態度要堅定,也不需要推薦其他人,畢竟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第三、直接走人:我遇過最誇張下行政的方式,就是某某主任,8/1後就直接就不來上班,也不接行政聘書。但背景不夠硬的老師,千萬不要嘗試這個方法。畢竟教育界很小,大家總有一天會再遇到。
希望,主管機關可以多關心教育現場的問題,許多問題不是憑著熱情就可以解決的,再多的熱情,沒有支持與鼓勵,總有一天也消失不見。#教甄學校行政 #教甄教育問題 #教育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