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6

淯薪虐嬰幼兒園【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為何連續貼出虐童?因為口筆試必考.防治通報處罰

為何連續貼出虐童?因為今年 108 口試及筆試必考:虐童防治通報處罰問題。淯薪虐嬰幼兒園【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新北市永和區一間托嬰中心爆發虐童案,然而社會關注焦點卻僅集中在是否對施虐教保員加重處罰。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去年(2018)曾投書苦勞網,指出虐童事件中的「外部因素」,經常被大眾忽略,政府也不願面對,例如教保員的照顧負荷量過高導致情緒失控等等。在譴責個別施暴者之外,請大家也共同關注托育政策背後的結構性問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除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規定之行為,依該法第 97 條規定處罰外,應依下列規定處罰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
一、體罰: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二、性騷擾: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不當管教: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目前法定照顧人力比,在托嬰中心每個托育人員要照顧5位嬰兒,在幼兒園每位教保員要照顧15位幼兒,這樣的法定照顧比對於照顧工作者已是相當大的負擔。然而,在高度幼托市場化的台灣,幼托機構以追求利潤為主,時常違法超收嬰幼兒,使得照顧負荷量高出法定照顧比許多。托育人員一個人照顧8-10位嬰兒,幼兒園的教保員一個帶二十多位幼兒是常見的現象,當照顧工作者如此被對待時,如何能期待不會產生失控的行為。#淯薪虐嬰幼兒園 #公幼教甄 #教甄筆試 #教甄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