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麗淑:彩虹之外---說一下【教育派遣】這幾年的教育現場有一種職位,叫「鐘點教師」。鐘點老師上一節課就領一節課的錢,(小學一節課260元,如果一週24節課,一個月領不到兩萬五)沒有任何其他的津貼或福利,沒有三節獎金也沒有年終獎金,放颱風假對鐘點老師來說就是少上了幾節課,少了幾節課的錢......
這樣的制度最後傷害的會是誰呢?除了被剝削的鐘點教師本身,最糟糕的還有這個制度服務的對象---學生。因為制度不合理,本來就無法要求老師要盡心盡力,用額外的時間備課、改作業,更別談什麼補救教學或額外的教學研習會議...
但是,即使如此,盡心盡力的鐘點老師還是非常多,畢竟很多人確實喜歡教育的工作,錢少是一回事,有機會在教育場域實現夢想讓很多還在流浪的老師不計較。
可是,很多人認真看待工作不代表這樣的制度應該被認可,更不應該覺得,反正當初已經白紙黑字簽下了合約,就什麼都不用再多說....
我想說的是,十二月是很多代課老師急於要爭取代課的月份,是因為如果可以在十二月有代課紀錄,代表仍在職,就可以領曾經代課比例的年終獎金,但是,這件事卻凸顯了鐘點老師的更弱勢,就算鐘點老師還是在教育的岡位上,但因為鐘點老師的契約是完全沒有年終獎金,如果自己前半年曾經是代理教師,本來還有機會領到不到半個月的年終,但一般而言,鐘點老師已經被排滿了課,通常已經無法再去代理公假。如果服務的學校夠貼心,能把自己十二月的校內公假代課機會留給自己學校的鐘點老師,這樣也能讓她在相對孰悉的環境代理老師職務,順利領到不無小補的年終獎金,對老師對學生都好。可是,卻不是每個學校都會這般通情達理。
是的,孰悉法令的會說,任用代課老師本來就是學校行政的權責,請假來代課,這樣不合理,很奇怪。還有人會說,如果這樣做是不是有圖利之嫌?!
覺得這個體制還真是會見機行事啊,設計制度的時候可以吃人夠夠,連這種派遣教師制度都設計得出來,都不會說不合理很奇怪什麼的,然後,後面執行法令倒是剛正不阿得可以。
發現國道收費員就在教育現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