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形治療師【曹中瑋教授 5 點澄清】用力澄清「下一代幸福聯盟」之論述:本要午休的,但實在忍不住要好好澄清一下 『「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論點』。要花這麼大的力氣,因為我快要急哭了,不是因為他們反同志婚姻,是因為這樣子的觀點是害了我們的下一代,害了我們一些正在教育孩子的父母和老師,我也是為了下一代的幸福呀!! 先簡要摘述他們的論述大綱如下:『下一代幸福聯盟: 尤美女同性婚法案的問題有哪些?我用這五大理由告訴你!
一、性別中立化所帶來的隱憂
二、尤美女雖只修改五條條文,卻牽一法動全身
三、通姦罪合憲的大法官解釋不適合作為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
四、尤版草案第1079-1條將使同志成為強勢收養家長
五、尤版草案第1079-1條將為「戀童癖」敞開收養大門?
我的澄清如下----只能很簡單的澄清說明,我實在體力有不逮呀!!
一、「性別中立化」是我在20年前「兩性教育課程」中就用的名詞(不知曾上過我課的學生還記得否?)----那個意思就是女性不一定要溫柔婉約也可以堅毅剛強;男性不一定不能害怕、不能哭也可以是柔軟體貼......何以現在要擔心「性別中立化」???
性別中立並非性別認同錯亂,是我是女生,我也喜歡我是女生,但我可能個性比較像傳統男性-----就是破除性別刻版化,才不會如我女兒幼稚園時,想要買無敵鐵金剛機器人,不要芭比娃娃,商店老板竟然一直勸說;也不會國中時,國文老師導師說妳是女生為什麼國文不讀好些,數學好有甚麼用?
二、修五條條文當然對相關法案會有影響,有影響不代表會亂了我們的法律或社會
三、『「要求廢除刑法通姦罪」和「積極推動同性婚姻」的勢力是同一批人』----我猜想廢除死刑、吸毒者除罪化(當然都要有配套措施和適當的條件)也會是同一批人,早年兒童福利法、家暴法、為女性母親爭監護權等等也都可能是同一批人(尤美女為家暴法、為女性母親爭監護權等付出非常多的努力)。因為這都和人權有關呀!,我也都是這些論點的支持者------這樣才一致吧!!
更何況「要求廢除刑法通姦罪」的內涵和精神到底為何,不知寫這篇文章的人是否理解??用這來反尤美女的同性婚姻法案理由實在不充分!!
四、「不得以收養者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 、性別特質等為理由,而為歧視之對待。」----加上這條是因為以前收養沒考慮有同志夫妻,所以特別在同志可以結婚後加上這一條,沒有優先,何以來強勢一說?? 請問可了解現在收養的現況,很多孩子是必須由外國家庭來收養??
這是我一直不能理解的!!----同志希望以婚姻來承諾忠誠相守,願意收養小孩來照顧,為何會反對??? (可以想想----其實同志可以只要同居,現在也沒人禁止,沒有限制,為何要爭婚姻權???沒有小孩多輕鬆,照顧孩子是件很困難的責任,一輩子的甜蜜負擔,為何會想要承擔???)
五、『什麼是「性傾向」?條文所說的性傾向只限定在同性戀、雙性戀嗎?還是在保障對象上有更廣泛的詮釋,連戀童癖也可解釋為一種性傾向?』------這實在太離譜了!!引的理由好像有道理,但實在很可笑。
家內性騷擾或性侵是必須立即處理的嚴重事件,若有被診斷為「戀童癖」者,社工敢同意他領養小孩,那才是真正違法。戀童症是犯法的,有些假釋出獄者更是要帶類似警報的追蹤器的,怎麼有可能只是在醫學診斷名詞上用這個性傾向(而且DSM-5現在已經改成性興趣了,不是嗎?),就變成和同志一樣可以領養小孩???
戀童症患者和異性戀或同性戀這性傾向無關,而美國最大的一件戀童症案犯案者是一位神父(或牧師),去年以這真實事件拍成的電影《驚爆焦點》,還在台灣上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