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1

黃廼毓教授【家庭教育法】教育不是社福(教甄 107 考古題)口試參考資料

教育不是社福(教甄 107 考古題)口試參考資料【家庭教育法】摘自師大黃廼毓教授的「家庭教育」旅程:大學主修家政,在兒童與家庭領域發現我的興趣,當時台灣經濟起飛,出現很多雙薪家庭,雙工作家庭固然有助於家庭收入和社會勞動力,卻也造成兒女養育的空窗,當年一般人尚無兒童發展學的概念,以為孩子托給別人養大了再帶回來教就可以,於是我投入幼教工作,以為好的托育人員可以彌補家庭功能的微弱。
後來我又當過社工,證實家庭的功能無可取代,家庭的問題是因為社會長期的無知與疏忽,要真正幫助幼兒,我必須有能力幫助父母,幫助他們鞏固家庭,讓家成為愛與安全感供應的地方,才是關心下一代最落實的方向。
在美國求學期間,我朝著這方向充實,在大學任教前後三十幾年,我也參與一些家庭教育培訓和推廣的實務工作,例如在教育部推動生命教育和閱讀之時,我們從家庭教育角度推動「親子共讀」,一方面培養家庭的閱讀氣氛、習慣和興趣,另方面家長也可以在跟孩子共讀過程中,更多認識孩子的特質,更深瞭解孩子的發展需求,培養親子感情。
2003年,台灣通過「家庭教育法」,可見當年的立法委員都感受到台灣的家庭面臨危機,社會變遷快速,家庭來不及因應,多元家庭的增加(包括隔代教養、單親、跨國婚姻、等等),使得很多孩子在功能不足的家庭裡辛苦的長大,到了學校,有些成為學習不利的學生,也是教育的無力之處。然而家庭教育法要落實,讓每個人都能從家庭得到愛與安全,這些需要有家庭專業,而非僅以福利的角度來應付弱勢家庭,很多政策看似無關家庭,其實會從根本影響家庭生活和家人關係。不管時代如何變動,家庭仍是社會基本單位,過去的家庭政策或許不足,或許有待改善,但不是推翻可以竟其工,錯上加錯不會等於對,只會將我們自己推向更不幸的人生。有家庭,才有未來。家,不僅是「繁衍種族」的地方,而是社會安定和諧的基地。【許世穎:教育不是社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