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0

公共化教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有 4 大構面】行政院因應少子女化現象

教甄口試 108 公共化教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共有 4 大構面】行政院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使國人樂婚、願生、能養,於107年7月25日核定由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等10個相關部會共同擬定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共有四大構面,包括「0-5歲全面關照」、「友善家庭的就業職場對策」、「兒童健康權益與保護」及「友善生養的相關配套」,以提升生育率、平衡就業與生活、減輕家庭育兒負擔及提升嬰幼兒照顧品質為政策目標。
其中,「0-5歲全面關照」構面,從106年下半年起即配合行政院育人攬才及移民政策專案會議研提策略方案,經多次資料試算及縝密的政策評估後,教育部針對2-5歲幼兒研擬以「擴展平價教保服務」及「減輕家長負擔」之雙軌推動策略,秉持尊重家長選擇權,保障每個孩子都獲得尊重與照顧,及無縫銜接0-5歲幼兒照護的原則,達到持續加速公共化、減輕家長負擔、改善教師與教保員薪資、穩定服務品質及提升幼兒入園率等目標。相關策略如下:
壹、「擴展平價教保服務」及「減輕家長負擔」
一、擴展公共化教保服務
(一)加速增加公共化服務量體
持續擴大公共化(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是政府持續努力推動的方向,教育部除透過前瞻基礎建設「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及「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106-109年度)」,協助地方政府盤整學校餘裕空間,於106至109年增設公共化幼兒園1,247班,提供3.4萬個公共化名額;並於110至111年將再增設1,000班,提供2.6萬個公共化名額,預計106至111年合計增設2,247班,提供6萬個公共化名額,達到國小校校有幼兒園為原則。另配合偏遠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協助偏遠地區公立學校增設附幼,並向下延伸收托年齡。
(二)降低公共化教保服務之家長付費
此次,除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外,也併同降低家長付費,就讀公立幼兒園採免學費;非營利幼兒園每人每月繳費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3,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人每月繳費不超過2,5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的子女,免繳費用。
實施期程規劃自107學年度(107年8月)於6都以外縣市先行辦理,108學年度(108年8月)推動至全國。
二、建置準公共機制
(一)合作要件:政府與符合「收費」、「教師及教保員薪資」、「基礎評鑑」、「建物公共安全」、「教保生師比」及「教保服務品質」等6項要件的私立幼兒園合作並簽訂契約。(全文參見教育部: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 2至5歲幼兒學前教育及照顧說明及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