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6

臺灣輔導教師協會:反對減置輔導教師改聘社工師 主張社會局/處增聘社工從社區支援學校

專輔教師:謝謝老師【反對減置輔導教師改聘社工師 主張社會局/處增聘社工從社區支援學校】這件事是長期抗戰 煩請老師不吝幫忙宣傳 輔諮學會也已經動起來了!目前已有縣市因此不敢開缺…
許世穎:其實輔導出身的我,有社工系的背景,也有很多學生是心理師、社工師,但現在助人專業發展不好,搞得助人專業互相踩踏。沒有教育學分的心理師、社工師,一直想跨入學校分大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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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輔導教師協會【反對減置輔導教師改聘社工師 主張社會局/處增聘社工從社區支援學校】臺灣輔導教師協會立場聲明:回應「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之「學校社會工作議題」政策
有關『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網站於2017年3月7日發佈之「學校社會工作議題」政策立場之聲明,針對社工專協提出政策建議:「(一)修正學生輔導法,將專任輔導教師員額減量,並將其中部分人力改聘學校社工師,以呼應校園學生需求。」本會表達反對立場,說明友會可能因對學校輔導生態不了解、對學生問題歸因錯誤而推論之。本會多數會員為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基層輔導教師,為維護學校整體輔導環境需求,表達本會看法如下:
一、 將專業輔導人員與專任輔導教師視為應「齊頭式數額增加」謬誤:學生輔導法本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而訂定,要求學校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三級輔導。依三級輔導規範教師、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分工職責;社工師與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皆為負責「處遇性輔導」之專業輔導人員,即「經介入性輔導仍無法有效協助,或嚴重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重大違規行為等學生,配合其特殊需求,結合心理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輔導、職能治療、法律服務、精神醫療等各類專業服務。」故需求比例本來就比承擔發展性輔導與介入性輔導職責的教師與專任輔導教師來得少,且明定學校或主管機關應視需要來聘任適合類別之專業輔導人員,並非專僅指社工師。故而以「專輔教師將再增加5,086人,達8,158人,成為世界上學生輔導人力編制密度最高的國家之一。然而,專輔人員員額並未增加。」將專業輔導人員與專任輔導教師視為應「齊頭式數額增加」顯有不當。
二、 「處遇性輔導」的視角來涵括所有學生的問題或學校輔導工作謬誤:
友會引用林萬億(2015)的研究佐證,說『當前校園學生常見的問題以親職功能不佳最多,其次依序是就學不穩定、中輟、心理健康、人際困擾差行為、性侵害、兒童及少年虐待疏忽、身體健康、少年犯罪、高風險家庭、網路沈迷、物質濫用、師生衝突。這些議題涉及家庭、社區、社會環境者多,可歸因個人者少,校園需求學校社工師更甚於輔導諮商人力。』。忽略了學校輔導工作係關懷全體學生身心健康與全人發展,「學生常見的問題以親職功能不佳最多」並非普遍現象。從「103 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輔導人力成效評估」報告中專兼任輔導教師服務的主要項目有「個別輔導」、「心理測驗」、「諮詢服務」、「適性/生涯輔導」…等,其中個案類型的多寡依序為「人際困擾」、「情緒困擾」、「家庭/親子」、「偏行為」、「學習困擾」……等等,非上述研究中所說的「就學不穩定、中輟、心理健康、性侵害、兒少虐待疏忽、身體健康、少年犯罪、高風險家庭……等等」問題。以「處遇性輔導」的視角來評斷介入性輔導的學生問題需求,進而錯誤推論「這些議題涉及家庭、社區、社會環境者多,可歸因個人者少。顯示,校園需求學校社工師更甚於輔導諮商人力。」顯有不當。
三、 就友會訴求之『(二)為降低城鄉資源差距,並減少因班級數下降造成的人力不穩』重新檢討以班級數為設置標準;以及『(三)俾利建立以學生為中心、以學校為本、以社區為基礎的學生輔導體系;並改善勞逸不均缺失。』均已看見「以學校設置社工」之不當,確實應以「社區社工」為基礎提供學校輔導工作外部資源,可能較「學校社工」更能有效支持學生於家庭社區所需之協助,成為在社區中扮演「統整官方之警政、社政、地區資源」主要角色,而此等功能是「學校社工師」所無法扮演的。
★★★ 本會認為:
學校輔導系統需要教師、輔導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共同合作協助全體學生全人發展,即是因為「學生問題成因可能非單一因素之結果」,會與學生所處外在環境,如其班級、學校、家庭、種族、社會文化與經濟處境…等生態系統有著不同的連動關係,遭受來自不同系統的擠壓困頓,而外顯為個人生涯發展、班級人際關係、學習困難、自我接納、家庭功能不足……各式學生問題。故而需要校園系統內外,不同的專業助人工作以專業功能偕同支持學生。輔導教師負責連結學校系統內部的資源,並將外部資源引入。社工師則是協助連結或處理學生在校園外部的問題,才是學生最大福祉。
因此本會呼籲:
(一) 嚴正抗議「以謬誤推論訴求減少輔導教師員額,改聘學校社工師」,建議友會應做修正,避免誤導大眾,以正視聽。
(二) 敦請教育部即時實現「學生輔導法」編制規範,督導各縣市政府依法補足專任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
(三)支持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及社工師)向所屬主管機關(衛福部)爭取社區心衛中心或社區性的社服中心立法編制心理師及社工師,保障其工作權、薪資福利與相關勞動條件,提供民眾社區化的服務,共同推動校園系統內外的整合,才是廣大學生及社區民眾長遠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