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0

丘彥南(台大精神科醫師)教師不當對待、心理健康人權

丘醫師服務於台大精神科,為國內精神醫學大老,故此篇文章值得重視(論及:兒少保護機制、校園更健康、教師不當對待、心理健康人權、校園霸凌)以下為轉貼:
※ 提升兒少保護機制 校園更健康(丘彥南 2016.9.20.發表)個人於30年來的兒童精神醫療工作中,與孩子們及其家庭的接觸最是密切,與學校教師及特殊教育負責單位接觸的密切度是第二順位,與兒少保護工作單位接觸的密切度則是第三順位,從中深深體會兒少保護工作與校園心理健康促進的重要關係。
※ 難防老師不當對待:由於近20餘年來的兒少保護工作的推展,校園逐漸落實通報制度,使得許多在家庭受虐的兒少在校園中被發現,也有一些在校園中被教師不當對待的兒少案件被舉發,不少案件因著兒少保護的機制啟動,讓受虐兒少脫離受虐的情境接受保護、輔導、治療,有更好的成長,是令人鼓舞的進展。然而,在臨床與司法精神鑑定的實例中發現,有些在校園中被教師不當對待的兒少及其家庭常居於不對等的弱勢,除兒少自身的陳述外,難以舉證其他客觀的事實,而相對的被訴的教師及學校卻可能運用其影響力影響校園內其他的證人,甚至影響相關的調查作為,使得真相被混淆或難以釐清。這不但使公義無法伸張,更使受虐兒少及其家庭備受壓力,無法信任教育、社政、司法等單位,也讓受虐兒少精神健康及受創心理的復原更加困難。
※ 因此,校園內被老師不當對待的兒少案件處理之機制需要加以檢討,以落實校園中的兒少保護工作。例如:法規中需明訂,非教育體系適當公權力積極監督校園中兒少保護調查程序之機制,讓執行兒少保護的社政單位,須派員參加校園內涉及18歲以下學生性騷擾與性侵害案件調查的性別平等委員會會議、或各種虐待與疏忽案件調查的會議,且受調查之教師、行政人員及相關人士不得運用職權不當影響調查之進行。
※ 加強心理健康人權:此外,校園內教師不當對待的兒少事件,也可經由心理健康促進之作為而減少。因為,如果教師對於心理健康及心理健康人權有更深層的認識,知道如何維護自己及學生的心理健康,不會訂出對學生不合理的規矩與要求,不會使用不恰當的羞辱方式或連坐法管教,不會包庇霸凌或同仁不當對待學生的言行,也就更能教導學生建立增進心理健康的好習慣,善於維護自己以及他人的心理健康權不被侵害。若在校園內能落實推動師生合作之心理健康促進作為,共同防止校園內教師不當對待及霸凌事件之發生,就更能接近建立心理健康友善校園的理想了(摘自蘋果日報 201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