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甄(口試)在學校中這三種都常見,不要傻傻分不清!【社工? 志工? 義工?】社會(社工)系出身的世穎,與您分享:4/2是社工日,藉此機會來區分社工、志工、義工的差別,這也是社會上很多人都傻傻分不清的問題,就花點時間一起來看看吧!!
志工 (不支薪):志工全稱為志願服務工作者(Volunteer)。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三條的定義,志願服務係指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任,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 可歸納出志願服務工作有四項特性:
1. 出於自由意志。
2. 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
3. 服務範圍限於公共事務及社會公益事項。
4. 輔助性服務。
志工須經過12小時訓練課程,包含基礎訓練課程及特殊訓練課程,進而取得志願紀錄冊,受到志願服務法的規範。
義工 (不支薪)
志工與義工類型相似,差別在於義工不受志願服務法規範。志工強調不支薪、義工強調個人主動性。因為時代演進而有不同的稱呼。我國志願服務源自於早期守望相助之「義莊」及糧食互助之「義倉」等,因此在志願服務發展之初,社會上常以「義工」來稱呼自願從事工作,不支領酬勞的人。
社工 (有支薪)
依據社會工作師法定義:
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技術,協助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促進、發展或恢復其社會功能,謀求其福利的專業工作者。社會工作師以促進人民及社會福祉,協助人民滿足其基本人性需求,關注弱勢族群,實踐社會正義為使命。
什麼是社會工作?
社會工作(Social Work)是一門助人的專業,其焦點在於人類與環境的互動,目的在協助個人、家庭、團體、社區能適應所在的社會環境脈絡,增強或恢復其社會功能的能量,及創造有利於達成目標的社會條件的一種專業活動,以預防或舒緩社會問題。王思斌對社會工作的定義為:「社會工作是以利他主義為指導,以科學的知識為基礎,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的助人服務的活動。」社會工作是科學的助人服務和社會公義,它不是一般的行善活動。
社會工作的工作方法可粗分為直接服務與間接服務,直接工作係社會工作者直接對當事人(案主)提供服務時使用的工作方法,間接工作則相對地指社會工作者不直接面對當事人(案主),而以間接的方式提供服務。直接服務又可細分為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間接服務的層面較廣,包括社會工作研究、社會工作行政、社會議題倡導、社會政策與立法遊說等。
社會工作常依照案主群的特徵區分工作領域,常見有兒童、青少年、老人、婦女、身心障礙者、勞工、原住民等等;或是依照實施的場域,例如學校、醫院、監獄、司法立法訴求等等,在此時社會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協助其它專業(例如教師、醫師、司法官) 等順利履行其工作義務。
誰能當社會工作者?
1.公立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科、系、組、所畢業,或者相關社會福利系所領有畢業證書。
2.符合國家專技考試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者。(學分班需修習社會工作學分達45學分以上)
社工都在哪?就在你我身邊..
政府社會福利相關單位(社會處、社會局…等等)、113家暴專線、張老師基金會、家扶中心,社團法人非營利協會(兒童、青少年、老人、婦女、身心障礙者、勞工、原住民協會或是基金會)、學校(有些學校設有學校社工)、醫院、監獄…等等。
以上針對區別做出了分類,但是這三種類型都有一個共同點,都是藉由幫助別人,希望能夠讓社會更好(轉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