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8

課程慎思 4 項重點工作(教甄107 考出)施瓦布認為理論研究對課程和教學的真實並不管用

教甄 108 考古題(教甄107 考出)【課程慎思 4 項重點工作】施瓦布(J.J. Schwab)對課程研究強調課程實際的重要性,認為理論研究對課程和教學的真實並不管用,對教師面臨的教什麼、如何教的實際困難並不能解決。因為課程問題的本質是實際的,若課程研究者過分不當的依賴理論,而且未加以考驗,則理論並不能解決實際的課程問題。因此他強調要從實際的思考方式重新探討課程問題,而所謂的實際的思考方式,即在得到一個與實際情境有關的決定,亦即可能的行動選擇或指引。此種針對課程的實際情境去慎思可能的行動或決定的過程即為課程慎思。 
施瓦布指出,「慎思」的基本立場是將手段和目的視為彼此互動的,互為決定的,而不是由目的來單向地決定手段。在「慎思」過程中,必須確認出那些事實和目的與手段有關,並將其置於具體的個案中。「慎思」也必須確定個案中急切需要的東西,並設法形成各種變通方案,還要努力去剖析各個變通方案可能產生的後果。最後,「慎思」必須衡量各個變通方案的成本和效益,進而做成最佳的選擇。這裡值得注意的是「最佳的」而非「正確的」,因為慎思的結果並沒有「正確」的可言,而是在某個實際的課程情境中,各個變通方案何者是最佳的解決方案和決定。 
渥克(D. Walker)進一步指出課程慎思的重點工作為:第一,課程發展人員必須找出與形成行動的相關事實或價值為何;第二,他必須在這些基礎上形成各種可能的變通方案;第三,他必須考慮各個變通方案的優缺點或價值衝突的情況;第四,他必須仔細衡量,做出選擇,做一系列的決定。渥克指出整個課程慎思的核心工作,是在設計者的課程立場或基礎之上-即信念、假定、價值、目的、理論、意象、程序等,加上額外的實證資料,從各種變通方案做選擇與決定,而慎思過程就是一個為各種選擇與決定辯論的過程。~ 摘自徐超聖教授:課程慎思 Curriculum Deliberation(國立教育研究院)另可參見:1.王文科:課程與教學論。2.許世穎教甄【筆試 / 口試】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