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4

防癌險不賠後遺症 法官判全球人壽吐 72 萬

防癌險不賠後遺症 法官判全球人壽吐 72 萬:吳姓女子向全球人壽投保防癌終身健康險,7個月後她被檢查出罹乳癌,手術治療並獲賠;1年多前,吳女因併發症住院,她再請領72萬保險金卻遭拒。全球人壽認為吳女以高壓氧、靜脈雷射治療,這療程多用於「抗老回春」,認為無給付必要;士林地院認為療程是治療併發症無誤,判保險公司須賠償。
吳姓女子2006年9月投保全球人壽防癌終身健康保險,詎料隔年4月她左側乳房患乳癌;在乳癌手術後,出現急性氣管炎、纖維肌痛症、腰椎與膝關節退化等併發症,後來因身體僵硬、暈眩、盜汗且疲倦,無法工作。吳女曾依保險契約向全球人壽請領保險金,但前年11月起,全球人壽不再理賠
全球人壽表示,吳女的左乳已切除,且從2011年6月至2014年8月的檢查報告結果均為良性,癌症並未復發,之後的住院不是因為治療乳癌或其他癌症疾病。全球人壽指出,癌症引起的併發症應指因癌症本身所直接引起的續發性病症,若是因醫療行為所造成的併發症,屬「後遺症」。(摘自聯合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