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

摘自世穎的同學2019.4.家長衝入國小私刑正義新聞/台北市立大學兼實小校長邱世明教授

摘自世穎的同學(關於2019.4.家長衝入國小「私刑正義」新聞)台北市立大學兼實小校長:邱世明教授《教育人 7 個想法》
1.校園內發生的事情,如果可以透過教育手段適當處理的,不妨努力讓教育意義最大化。
2.打回去、罵回去或嚴詞警告恐嚇,較大比例其實是發洩情緒,但真的不容易形成所謂的保護。高舉私刑正義的環境下,大家對正義各有解讀,所以有可能會被打回來,而沒完沒了。
3.與其挺身而出的事後保護,比較建議優先指導小孩保護自己。
4.不論是透過學校途徑、或司法途徑,都應該在適當時機以適當方式處理。
5.萬一兩年前的那一巴掌無法舉證,但兩年後的各項舉動卻事證明確,那應該會讓自己落入困境,也為母女倆再製造了一個痛苦經驗。
6.已經發生的負面事件,大半我們只能有限的彌補匡正。但是從這樣的事件中學到如何智慧因應與如何看待紅塵繁瑣,則可能是我們在負面事件中的唯一受益點。
7.我先承認:教育是創造可能與意義,但教育跟醫療一樣均非萬能。雙方的小孩建議都請學校好好輔導,雙方的家長可能得坐下來好好聊一聊。(以上摘自邱世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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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危機事件三快原則】國小本月(2019.4)又發生一件家長介入學生衝突的事件(上次是舉發作弊,這次是呼巴掌)今年 108 口試一定考相關議題的處置策略。學校遇有危機事件應本『發現快、反應快、處理快』三快原則。
去年台北 107 國小考古題:「校園中發生學生鬥毆的校園暴力事件時,下列有關現場危機處理的程序,何者是較適當的?」
(A)隔離當事雙方→疏散圍觀旁人→傷患緊急送醫→通知校長家長→指定發言人 (B)隔離當事雙方→通知校長家長→疏散圍觀旁人→傷患緊急送醫→指定發言人 (C)隔離當事雙方→傷患緊急送醫→疏散圍觀旁人→通知校長家長→指定發言人 (D)通知校長家長→隔離當事雙方→傷患緊急送醫→疏散圍觀旁人→指定發言人(答案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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