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30

台中雙十國中事件延伸討論【學校為何不通報霸凌?】 時事議題(霸凌,性平)

教甄口試 2019 時事議題(霸凌、性平)轉貼:台中雙十國中事件延伸討論【學校為何不通報霸凌?】 事件被披露後,民代、媒體、鄉民們一起嚷嚷,臭罵學校沒有按照程序通報;中市教育局、教育部打蛇隨棍上,宣稱要追查嚴懲未依規通報的失職人員……
民代無知、媒體嗜血、鄉民愛嘴砲起鬨,早就人盡皆知,但大家有沒有想過,教育官員的合理作為應該是什麼?學生從四樓跳下,只有粉碎性骨折也算幸運了,如果是死亡呢?
理想的教育官員應該是這樣吧?!宣布由專家組調查團,進入校園、深入家庭,瞭解事情的始末,找出問題癥結,做成檢討報告跟記錄,向大眾報告為何無法即時避免這樣的悲劇。在累積多份的調查報告後,提出全面性的建議,然後由教育部、局給予支援,建構更強大的支持系統,讓學校有能力去處理這樣的事情、讓學生及家長在事前得到有效的協助,避免下一個類似事件發生。
我們的局部長官呢?只會咎責而已。咎責的意思是:「都是你們的責任,我已經跟你們講了,沒做好是你們的問題。」教育系統的官,下至校長,上至部長,遇到問題幾乎都找基層背鍋,跟國軍沒什麼兩樣。私校就學人數年年上升,公立國中8+9化,有看過教育高層出來負責嗎? 107課綱延後變成108課綱,到現在許多課程還難產,有官員出來道歉過嗎?反正新聞報多報幾個不適任教師,讓民眾把情緒發洩在基層教師上就解套了。
抱歉扯遠,回到為何學校不會通報霸凌的問題。霸凌通報的法規是101年公布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依此法規,
遇到霸凌案件,學校的處置順序是 接獲通報 → 初步調查 → 開會確認開案並通報主管機關 → 調查小組調查 → 做成結論與建議 → 依建議進行輔導或執行懲處 → 追蹤後續

以接獲通報來說,需要填申請表,由申請人簽名確認事實,才能受理。如果學生只是口頭
投訴,你還要幫他打成記錄,讓他看完確認後簽名才能受理,過程中還確認家長意願,因
為有些家長未必想把事情搞得這麼複雜。「接獲通報」這部分的工作時數初估 2小時/案

接下來就是初步調查,找導師、相關學生來,把事情大致瞭解,認定有無霸凌事實,若有
,就三日內開會討論後續。認定有無霸凌事實並不困難,但仍要花時間詢問,1.5小時/
案。讓我們加快速度:

安排會議時間、發通知單、填寫校安通報,1小時/案;
開會確認成案15分/案,寫開案會議紀錄 30分/案;
深入調查,聽取雙方說法1.5小時/案,寫調查報告:2小時/案,
安排結案會議時間,0.5小時/案;
結案會議15分/案,寫會議紀錄 30分/案。
書面正式通知雙方結果,2小時/案。
依校規懲處,30分/案。
以上總時數12.5小時/案,若要移送輔導,再加3小時/案。

除了輔導以外,上述工作都是同一個人做,就各個角色叫做生教組長。如果不分輕重,每
個校園霸凌案都像上述方式搞,有可能嗎?以我自己來說,處理霸凌案件時若省去通報、
開會、紙本作業等冗事,只需一半的時間要達到同樣成效。

一旦通報呢?事情還是你做啊,而且要多花1倍的時間證明自己有做,不會有任何的支援
,一丁點的都不會有。做出來的東西呢?也不會有人看,除非出了事上了媒體,長官才會
要你從檔案庫中搬出東西來應付記者,就像這次。在教育現場,越喜歡強調通報的,多半
不是積極任事的,而是善於撇清責任的。

某次台中市的中學學務人員會議,長官又在強調「通報的重要」,有個學校代表發言質疑
「請問,通報了有什麼用?教育局能幫我們什麼?」獲得全場的熱烈掌聲。最後長官尷尬
的回應,至少可以協助學校面對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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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 #學生安全與性侵害預防 #教甄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