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照:我現在在社會上,不時會被冠以「老師」的稱號。我是個「老師」,而且我清楚自己是個什麼樣的老師。十多年前,我就下了一個決心,給自己訂了兩個原則,從那時一路信守──我不教任何「有用」的課程,只教「沒有用」的;還有,我不教父母出錢讓他們來上課的學生,只教出於自我興趣與動機來學的學生。
我的國中同學,交通大學建築所的所長龔書章,當年在實踐大學有過一門「傳奇課程」。他教建築史,他的課堂傳奇之處,就在往往第一排坐的,都是學校裡的其他老師,第二排呢,坐的是畢了業的校友。他課當然上得很札實很精采,所以就連老師都要來聽。有意思的是這些畢了業的校友,幹嘛風塵僕僕趕回學校上課?他們之中很多人當年就有機會修這門課,甚至也都修過這門課啊?
當年做學生時,他們和所有的學生一樣,抱持著一種被迫、應付的態度上課,選擇坐在最靠近門口、離老師最遠的角落,混掉一堂又一堂的時間。他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上課,他們不是為了自己來上課的,因而他們什麼都聽不進去、什麼都沒學到,一直到畢了業,再也沒有人強迫他們上課,他們才有了真正的動機認真學習,才懂得這課有多好。
不是我現實,而是我不要浪費自己的生命教沒有學習動機的學生。而要確保他們的學習動機,最極端的,就是甚至沒有任何「實用」的連結,斷了他們為了「有用」而勉強自己來上課的念頭。
「沒用」,那為什麼要學?連分數、證書都沒有,學了幹嘛?在台灣,這是理所當然的質疑。因為我們的教育培養出來最堅固的立場,就是為分數而學、為名次而學、為升學而學、終極為求職謀生升官發財而學。通通都是「為人之學」,從來不曾為自己學,為了享受知識與能力本身而學,為了讓自己成為一個更有知識更有能力更有品味更高貴的人而學。
教育從頭到尾都是用強迫的,拿所有這些外在的目的作為強迫手段。分數、名次、升學、就業,一路恐嚇、一路壓迫,以至到後來讓自己深深相信:如果不用這種強迫手段,沒有孩子會願意學習,他們一定學不到任何東西。
這是個奇怪的詭論。從來不讓孩子為了自己的興趣、喜好去學習,不只不提供他們自主學習的鼓勵與協助,而且還多方阻撓、斥責,然後看到他們視學習為痛苦,於是結論說:看,他們學得那麼痛苦,如果不是被強迫,怎麼可能學得下去?還有,因為要強迫,所以就只能教那些可以化約在分數、名次、升學、就業「有用」領域中的內容,讓孩子徹底失去興趣,然後說:看,他們都沒興趣學,不考試、不逼怎麼行!
只要願意思考,很容易就看出來這是最誇張的倒果為因。然而用這種方式教,教到人都失去了思考的習慣與思考的能力,於是明明不合理的倒果為因竟然也就被許多人奉為真理。他們自己從來不曾享受過知識、學習的樂趣,離開學校就不願再追求知識、再學習,也就自以為是地剝奪了下一代去「為了自己」去學習、去享受的寶貴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