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3

台大教授陳志龍【鉅型經濟犯罪】政府 3 階段

台大教授:陳志龍【鉅型經濟犯罪】政府犯罪共分成 3 階段,1.首先是在金融、食安、科技、交通、財稅、工程等領域採不監督原則,2.接著就開始近親繁殖、勾串共謀,3.最後則是司法機關顛倒黑白,進行濫權追訴或不追訴。(摘自《集團化公司治理與財經犯罪預防》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台灣的金管會、檢察署及法院與其他正常法治國家有很大不同,這些單位原本應該是站在老百姓這邊的「白血球機關」,卻被異化成「白血病機關」,既不監督也不負責,導致犯罪者無法被制裁,甚至進一步用行政、司法力量勾串財團犯罪,變成「改變遊戲規則的犯罪」,比一般犯罪者貪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