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4

吳俊達律師 15 點:性侵案中,被害人行為被推論為「同意」「未違反意願」情況

法治教育時事(房思琪)摘自好友吳俊達大律師所列出之 15 點【常見性侵案中,被害人行為被推論為「同意」、「未違反意願」的情況】:
1.一起牽手進出摩鐵。
2.一起袒裎自拍合照。
3.對話訊息指向金錢交易。
4.事後訊息再次邀約。
5.連續同居數日之久。
6.事後收受對方禮物。
7.過程中接聽第三人來電。
8.過程中或案發後上FB打卡。
9.事先購買保險套、食物。
10.案發後po出開心照片。
11.案發很久才報案。
12.事後稱讚、寫情書、傳性感照給對方。
13.案發後貼出兩人合照。
14.案發後未向任何親友透露。
15.承認幫對方特別服務。